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對外經貿合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8-31
  5. [成文日期] 2023-08-31
  6. [發文字號] 京技管發〔2023〕2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9-1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43期(總第823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外貿高品質發展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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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技管發〔2023〕21號

工委、管委會各機構,各街道:

  現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外貿高品質發展獎勵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開發佈)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外貿高品質發展獎勵辦法(試行)

  為促進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稱“經開區”)高水準對外開放、支援企業拓展海外業務,特製定本獎勵辦法,以推動經開區外貿高品質發展。

  對於在亦莊新城範圍內註冊、納稅且進出口額納入經開區的企業:

  第一條 支援企業拓展外貿業務,對提升經開區對外開放水準有積極貢獻並能有效推動産品走出海外的企業給予支援。

  第二條 鼓勵企業出海獲取訂單,為區內有意向參加各類境外展會的外貿企業提供境外展會資訊(清單)、協助對接展會組織方等境外機構、協調境外資源保障企業參展。對於境外重點綜合性展會,由經開區組織區內企業共同參展。對通過上述兩類渠道赴境外參展企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的30%給予補貼(相關費用包括:展位費、展品運輸費、人員機票費、展位搭建費),每家企業每年度補貼總金額不超過50萬元。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本辦法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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