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8-07
  6. [發文字號] 京政服函〔2023〕1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8-2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等部門關於印發《京津冀資質資格互認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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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服函〔2023〕12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相關部門:

  為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深化政務服務合作,持續優化京津冀地區營商環境,方便企業群眾跨區域辦事創業,現將《京津冀資質資格互認清單(第一批)》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互認方式。明確資質資格互認包括直接生效、備案後生效、認定後生效三種方式,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分別細化互認工作,高效辦理互認。對互認後直接生效的資質資格,不再要求企業群眾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可直接使用;對備案生效的資質資格,企業群眾憑已有資質資格在當地備案,審批部門原則上按即辦件辦理,備案後即可使用;對認定生效的資質資格,企業群眾憑已有資質資格申領當地證照文書,審批部門原則上按即辦件辦理。對備案生效和認定生效的資質資格,審批部門除原有資質資格、申請書等基本申請材料外,不得額外增加申請材料、提高申辦條件。

  二、推進審管協同。京津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資質資格的審批資訊與事中事後監管資訊三地之間的共用,統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網際網路+監管”及信用監管,明晰監管責任,探索聯合發佈統一監管政策法規及標準規範,開展聯動執法。

  三、強化數據賦能。京津冀政務服務部門要建立健全“京津冀+雄安”政務數據共用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的樞紐作用,加快資訊系統對接和政務數據共用,發揮數據在優化審批服務、加強監管協同方面的基礎保障作用。推進雄安新區在政務數據等社會公共服務管理領域相關事項與北京市同城化。

  四、加強政策宣傳。京津冀政務服務部門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部門網站、政務服務移動端、新聞媒體等平臺,積極聯繫行業協會、商會等機構,向企業群眾廣泛宣傳和解讀資質資格互認相關政策,提高政策到達率和社會知曉度。

  五、做好組織保障。要高度重視京津冀資質資格互認工作,把此項工作作為京津冀政務服務協同創新舉措抓好落實。京津冀各行業主管部門結合部門事項特點和工作實際,原則上8月底前提出本行業資質資格互認實施細則並實施,加強地區之間的溝通對接,做到標準統一,加強對本區域條口系統特別是一線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    

河北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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