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知識産權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5-31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5-3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産權局)關於開展2022年度《平谷區知識産權促進辦法》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附件7:第六條(三)項申請表-知識産權證券化.doc
附件5:第六條(一)項申請表-知識産權質押融資.doc
附件10:第六條(六)項申請表-專利導航、專利預警、專利戰略制定.doc
附件1:《北京市平谷區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平谷農業科技創新示範區提升營商服務集聚創新資源實施辦法(試行)等19項惠企助企政策的通知》(京平營商〔2021〕1號).pdf
附件2:第五條(一)項申請表-獲得授權的專利權.doc
附件14:第八條申請表-優質知識産權服務機構.doc
附件11:第七條(一)項申請表-國家知識産權示範企業、優勢企業.doc
附件9:第六條(五)項申請表-知識産權聯盟.doc
附件6:第六條(二)項申請表-專利保險.doc
附件4:第五條(三)項申請表-北京市發明專利獎.doc
附件3:第五條(二)項申請表-中國發明專利獎.doc
附件13:第七條(三)項申請表-知識産權貫標.doc
附件12:第七條(二)項申請表-北京市知識産權示範企業.doc
附件8:第六條(四)項申請表-知識産權運營轉化平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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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為持續優化我區營商環境,充分發揮知識産權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作用,有效促進經濟高品質發展,根據《北京市平谷區營商環境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平谷農業科技創新示範區提升營商服務集聚創新資源實施辦法(試行)>等19項惠企助企政策的通知》(京平營商〔2021〕1號)中《平谷區知識産權促進辦法》(以下簡稱《促進辦法》)規定,現將2022年度平谷區知識産權促進辦法資金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支援、獎勵範圍

  《促進辦法》第五條至第八條中所有支援、獎勵的類別

  二、申報要求

  (一)《促進辦法》支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或發生的滿足申報條件的申報事項;

  (二)申報單位應對照《促進辦法》要求,從申報事項中自行選擇確定作為申報主體的事項,提交申報表格及附件等相關材料。

  (三)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本《促進辦法》支援或獎勵資金。已獲得過區級財政資金支援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四)申報單位應按照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相關附件,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質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申報材料需精煉簡潔,請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

  三、申報時間

  申報期間:2023年6月1日至7月31日,逾期不接受申報。

  紙質版材料申報期間:2023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注意:申報單位需先提交電子版申報材料,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查符合條件後,再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

  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時,請提前電話預約提交紙質版材料時間。

  四、申報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各申報主體應在申報時間內,對照《促進辦法》及申請表要求填寫並提交申請表及有關材料。電子件和紙質件均需提交;

  (二)申報表紙質版需用A4紙列印並在左上側裝訂,表頭、指定蓋章處及騎縫處均需加蓋公章;相關證明材料需用A4紙列印或掃描,並分別加蓋公章;

  (三)申請表、證明材料等紙質版均需列印2份(1份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留檔,1份報區財政局備案),在表頭、指定蓋章處、騎縫處加蓋公章;

  (四)申請表格與《促進辦法》中支援、獎勵的類別一一對應,請選擇所需申報的類別後認真填寫,切勿修改表格內容。

  (五)申報材料電子版(所有申請表需提供可編輯WORD版和蓋章掃描PDF版各1份,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蓋章掃描PDF電子版1份)發送至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定郵箱pgjzscqk1@bjpg.gov.cn,郵件應註明“申請人+申報XX項知識産權促進辦法支援資金”。

  五、諮詢及預約電話

  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産權科  王小穩  69961503

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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