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大興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5-29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2023-06-09
  8. [發佈日期] 2023-05-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大興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申報《大興區促進氫能産業發展暫行辦法(2022年修訂版)》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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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臨空區、生物醫藥基地、大興經開區:

  為促進氫能産業集聚發展,現開展《大興區促進氫能産業發展暫行辦法(2022年修訂版)》項目徵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具體申報條件詳見《大興區促進氫能産業發展暫行辦法(2022年修訂版)》申報指南。對符合本辦法規定且同時符合大興區其他支援政策的,按照“不重復支援”的原則予以支援,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申報支援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從事氫能領域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平臺建設等,促進産業高品質發展。

  三、申報方式

  1.請各屬地政府、園區管委會負責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並對申報項目逐一進行審核,確保申報項目、材料的真實完整性,由屬地出具申報項目推薦函並匯總本區域項目,填寫項目匯總表,加蓋公章後統一報送;

  2.屬地負責對申報房租補貼的企業,承租空間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

  3.屬地負責對申報企業的入區協議履約情況進行審核,未簽訂協議的,需補簽入區協議或承諾書。

  四、申報時間及要求

  請各鎮、街道、臨空區管委會、生物醫藥基地、大興經開區匯總本區域內企業申報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6月9日17:00前將紙質版材料,報送至區經信局309室,電子版刻盤一併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大興區促進氫能産業發展暫行辦法(2022年修訂版)

  附件2:《大興區促進氫能産業發展暫行辦法(2022年修訂版)》申報指南

  附件3:屬地推薦函、推薦項目匯總表(所在鎮、街道、園區管委會填報)

  附件4:項目申報材料(企業填報)

北京市大興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9日  

  (聯繫人:路森;聯繫電話:010-892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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