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1-20
  6. [發文字號] 京興産促發〔2023〕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1-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大興區新興産業促進服務中心關於印發《大興區核心團隊獎勵和服務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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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核心團隊在産業發展中的引領作用,大興區新興産業促進服務中心制定《大興區核心團隊獎勵和服務辦法》,現予以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市大興區新興産業促進服務中心    

  2023年1月20日  

  大興區核心團隊獎勵和服務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核心團隊在産業發展中的引領作用,促進區域經濟高品質發展,根據《大興區促進産業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京興政發〔2022〕22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支援範圍及條件

  第二條 符合區域引導扶持産業發展方向的,且綜合考評80分(含)以上的企業,對其核心團隊給予獎勵和服務。

  第三條 綜合考評按照企業年度經濟指標、發展指標、社會貢獻等進行打分。

  第三章 獎勵和服務內容

  第四條 給予企業10萬元-20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獎勵。綜合考評100分以上的,給予企業最高200萬元獎勵;95分-99分的,給予企業最高100萬元獎勵;90分-94分的,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獎勵;85分-89分的,給予企業最高20萬元獎勵;80分-84分的,給予企業最高10萬元獎勵。獎勵人數原則上不設限制。

  第五條 對符合條件的核心團隊成員提供醫療健康、交通出行等服務。

  第六條 以上條款區內同類政策不重復享受。

  第四章 實施及資金來源

  第七條 北京市大興區新興産業促進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區産促中心”)負責統籌評分、申報、兌現及服務;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為企業評分;報區促進産業發展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直接撥付至企業。

  第八條 區財政局負責提供資金保障。

  第五章 附 則

  第九條 本辦法由區産促中心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試行,試行期間如遇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變動將做相應調整。2021年和2022年滿足本辦法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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