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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醫藥管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計生委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5-12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5-1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開展2023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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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內各相關醫療、預防、保健機構:

  依據《北京市醫師定期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和《北京市2023年度醫師定期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為做好2023年度朝陽區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組織管理和職責

  朝陽區醫師定期考核辦公室負責轄區內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對醫師定期考核機構進行指導、評價、監督,對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醫師定期考核工作指導,及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確認工作。

  朝陽區醫學會承擔醫師定期考核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考核機構承擔業務水準測評工作,應成立醫師定期考核管理組織,負責擬定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制定醫師定期考核工作方案,對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結果的評定,保證醫師定期考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各醫療機構要責成專人負責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做好本單位醫師的網上報名審核和評定考核工作。

  二、考核機構管理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機構,可向朝陽區醫師定期考核辦公室申報考核機構:

  (一)設有100張以上床位的醫療機構;

  (二)醫師人數在50人以上的預防、保健機構;

  (三)具有健全組織機構的醫療衛生行業、學術組織。

  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成立本單位的醫師定期考核管理組織,負責擬定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制定醫師定期考核工作方案,對醫師定期考核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結果的評定,保證醫師定期考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于2023年5月18日(週四)前填報《關於申請承擔2023年度醫師定期考核機構的請示(模板)》(附件2)至郵箱,醫師定期考核辦公室按照考核機構條件,分別對擬承擔醫師定期考核任務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審核委託並進行公示。

  三、醫師定期考核程式

  醫師定期考核工作應嚴格按照考核要求,依程式完成。

  (一)2023年度的醫師定期考核事宜,由醫師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最遲于定期考核前30日內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醫師參加考核。

  (二)註冊在北京市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且在醫療機構相應崗位執業的醫師均需參加2023年度醫師定期考核。

  (三)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按要求對註冊在本機構的醫師(含多點執業醫師)進行職業道德評定和工作成績考核,並將職業道德和工作成績評定意見上報“醫師定期考核管理系統”。

  (四)考核機構對註冊在本機構的醫師及對委託的非考核機構的醫師進行業務水準測評,並將測試結論上報“醫師定期考核管理系統”。

  (五)其他注意事項

  1.在京多機構執業的醫師(含持有外省市醫師執業證的醫師)需在在京所有執業地點(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參加醫師定期考核的職業道德和工作成績考核,同時需在在京主要執業機構參加業務水準測評。

  2.註冊多個執業範圍的醫師在選擇考核專業時,可在其註冊的多個執業範圍內任選一個專業。

  3.在2023年度定期考核期間辦理執業地點變更及首次註冊的醫師,完成網上申請報名手續的醫師,在已完成申請報名手續的執業地點(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參加定期考核;未完成網上申請報名手續的醫師,可參加2024年上半年的再次考核。

  4.北京健康管理協會、北京醫療整形美容業協會負責全市從事健康體檢和醫療美容工作的醫師的業務水準測評。請從事健康體檢的醫療機構于2023年5月22日(週一)填報機構健康體檢從業説明至郵箱,以順利準確派送。

  5.北京醫師協會中醫師分會負責全市中醫醫師業務水準測評的指導和培訓。

  四、考核內容與時間安排

  2023年度醫師定期考核週期自2021年至2023年,考核內容包括職業道德、工作成績和業務水準測評三部分內容,且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考核工作。具體考核內容、時間安排及要求見附件。

  五、考核標準

  (一)合格:職業道德、工作成績及業務水準三項考核內容均達到合格線。

  (二)不合格:職業道德、工作成績及業務水準三項考核中有一項及以上未達到合格線。

  2023年度業務水準考核除藏醫、蒙醫專業外,其他各專業均為網上考核。網上考核次數最多3次,3次未能通過即視為2023年度業務水準考核不合格。

  (三)未參加醫師定期考核:

  1.醫師個人報名後,職業道德、工作成績及業務水準三項均未參加考核。

  2.醫師個人未報名參加醫師定期考核。

  六、簡易程式條件

  對於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醫師,在本年度可以採用簡易程式的方式進行業務水準測評:

  (一)院士及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醫師;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滿60歲仍從事醫師執業工作的註冊醫師;

  (三)2021年-2023年內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的醫師;

  (四)國醫大師、首都國醫名師、國家級和市級老中醫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及承擔市級基層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建設任務的老中醫專家;

  (五)2021年-2023年內參加援外、援藏、援疆、援蒙等政府選派支援外省市工作滿三個月的醫師。

  (六)2023年12月31日前職稱為主任醫師的醫師。

  (七)2021年-2023年按相關規定通過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考試考核或通過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或評審的醫師(上傳合格證書)。

  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要在2023年7月1日至7月14日期間將申請簡易程式醫師的相關材料複印件及相關報表(見附件)上報所在考核機構審核認定。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醫師定期考核工作,履行主體責任。確定專人負責,制定本單位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確保本單位符合條件的醫師按時限報名,並嚴格進行職業道德評定和工作業績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醫師職業電子檔案管理的內容之一。

  (二)嚴格執行,加強考核工作管理。

  1.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及時登陸“醫師定期考核管理系統”,對本機構醫師的相關資訊進行錄入、完善,對離崗等人員資訊進行更新,並對“醫師定期考核管理系統”進行維護,實時更新,確保該系統的內容全面、準確。

  2.各考核機構要按照《北京市醫師定期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堅持客觀、科學、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醫師定期考核工作,要加強對機構醫師資訊錄入、完善、更新的管理,個人報名及機構審核均報送承諾書,以保證系統數據的準確性。

  (三)嚴肅紀律,確保考核結果落實。

  根據《北京市醫師定期考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202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醫師,我委將責令其暫停獨立執業活動3個月至6個月,並在我委指定的機構接受培訓;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由我委指定的考核機構再次進行考核。

  附件:

  1.2023年度北京市醫師定期考核時間安排及工作要求

  2.關於申請承擔2023年度醫師定期考核機構的請示(模板)

  3.2023年度北京市醫師定期考核報考專業

  4.北京市朝陽區醫師定期考核表

  5.2023年醫師職業道德評定、工作業績考核匯總表

  6.院士及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醫師登記表

  7.2021年-2023年醫師定期考核參加援外、援藏、援疆、援蒙等人員登記表

  8.2021年-2023年內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醫師登記表

  9.2023年醫師定期考核中醫專家簡易程式登記表

  10.2023年12月31日前職稱為主任醫師登記表

  11.北京市朝陽區醫師定期考核匯總表

  12.醫師定考系統操作説明

  聯繫人:朝陽區醫師定期考核辦公室,蘇克非、左育寧

  聯繫方式:65569575,chaoyangyxh@sina.com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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