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東城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第四屆“東城傑出人才”、第九屆“東城區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和第九屆“東城區優秀青年人才”認定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為全面推進東城區人才發展高地建設,進一步調動我區科技創新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根據《東城傑出人才獎評選表彰辦法(試行)》《東城區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評選表彰辦法(試行)》和《東城區優秀青年人才評選表彰辦法(試行)》,東城區科信局擬組織開展新一批科技創新類“東城傑出人才”“東城區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東城區優秀青年人才”認定工作。
一、申報時間
5月9日-6月12日。
二、工作程式
科信局負責歸口推薦科技創新類人才。經資格初審後,確定推薦人選和排序,報送至認定工作辦公室。
駐區中央、市屬企事業單位可向歸口單位申報,也可按屬地原則,向所在街道申報。
三、認定範圍
對區域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駐區中央、市屬企事業單位,區屬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才;註冊或納稅在東城的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正式聘用的人才。
曾獲得“東城區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東城區優秀青年人才”稱號,在近3年內又取得新成果的,可參加更高一級人才稱號的認定。
四、認定條件
申報人才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産黨領導,遵紀守法,具有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在業內享有良好聲譽和聲望,得到社會各界廣泛認可。
(一)“東城傑出人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重大項目中取得了重要創新成果或解決了關鍵技術難題,達到國家先進水準;
2.享有國際性或國家級榮譽,工作成果在該領域得到高度認可;
3.在科技創新領域,取得了傑出成就;
4.為東城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傑出貢獻。
(二)“東城區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重大項目中取得了重要創新成果或解決了關鍵技術難題,達到市級先進水準;
2.享有國家級或北京市級榮譽,工作成果在該領域得到廣泛認可;
3.在科技創新領域,取得了突出成績;
4.為東城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
(三)“東城區優秀青年人才”年齡須在35歲(含)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北京市和東城區重大項目中取得了創新成果或解決了技術難題,達到全市一流水準;
2.享有北京市級或東城區級榮譽,工作成果在該領域得到普遍認可,在廣大青年中具有良好的示範帶動作用;
3.在科技創新領域,取得了重要成績,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4.為東城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較大貢獻。
五、報送材料及要求
各申報人所在單位需在2023年6月12日(周一)前,將如下材料報送至區科信局。
(一)推薦報告。説明推薦人選基本情況、所在單位簡介。加蓋公章,報送紙質版及電子版(WORD格式)各1份。
(二)推薦人選一覽表。電子版(EXCEL格式)1份。
(三)推薦人選申報材料
1.候選人基本情況表。人選本人簽字,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報送紙質版、彩色掃描版(PDF)及電子版(WORD格式)各1份。
2.相關證明附件材料。掃描版1套。文件夾名稱為“推薦人選姓名+所在單位”,各附件材料按項目及填報順序逐一標注序號並命名,與《基本情況表》填報內容必須一一對應,分別存放,不要合併。包括:
(1)推薦人選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掃描件。
(2)《基本情況表》中所填寫項目的證明材料:
①學歷學位證書;
②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聘書;
③主要科研、技術成果獲獎證書關鍵頁;
④論文發表刊物的封面和目錄,重要學術專著版權頁,研究技術報告、重要學術會議邀請報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評價情況的相關材料(註明出處,應為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著作的引用和評價);
⑤發明專利證書、標準制定證書及相關實施情況的材料。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職證明。
附件材料須真實、準確、完整。如無相關證明材料、提供材料與所填報內容不相符或涉及國家秘密的,作為無效申報處理。以上所有材料紙質版請用A4紙列印並左側簡單裝訂,掃描件須保存為PDF文件,電子版材料請刻光碟。
聯 係 人:趙陽 孫連海
聯繫電話:84037325
地 址:東城區金寶街52號樓707
東城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9日
- 附件2:推薦人選一覽表
- 附件4:第九屆“東城區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候選人基本情況表
- 附件5:第九屆“東城區優秀青年人才”候選人基本情況表
- 附件3:第四屆“東城傑出人才”候選人基本情況表
- 附件1:2023年東城區優秀人才推薦報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