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順義區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4-27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4-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順義區教育委員會關於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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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品質的意見〉的通知》,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23〕4號)有關要求,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結合順義區實際,經區政府批准,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和捍衛“兩個確立”,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積極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認真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提高“四個服務”水準,大力促進教育公平。進一步完善入學機制,嚴格規範秩序,確保有序推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品質的教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責任予以落實。

  (二)堅持免試就近,確保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有序規範,嚴格規範程式,嚴肅執紀問責,確保平穩有序。

  三、入學條件

  (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條件

  1.小學入學條件。凡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具有順義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其父母持有順義區房産證明;

  (3)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的無房家庭,其父母長期在順義區工作、居住,符合在順義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父母一方在順義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

  2.初中入學條件。已完成小學教育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

  (1)具有順義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在順義區完成小學教育;

  (3)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其父母持有順義區房産證明。

  (二)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條件

  1.下列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按本市戶籍對待:區臺辦認定的臺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後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符合隨軍進京落戶條件正在辦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

  2.小學入學條件:凡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因父母在順義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順義區接受小學教育的,依照《2023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順義區接受義務教育材料審核實施細則》,由其父母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有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參加入學資格審核,通過後進入入學程式。

  3.初中入學條件:凡在順義區或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需要在順義區接受初中教育的,依照《2023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順義區接受義務教育材料審核實施細則》,由其父母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有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參加入學資格審核,通過後進入入學程式。

  四、入學規則及方式

  (一)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需按照規定時間,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的“順義區”端口,參加入學資訊採集,並按規定的時間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二)區教委會同各鎮、街道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産、居住年限,積極穩妥推進以多校劃片為主的入學方式。報名人數少於招生人數的學校,直接接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學校,採用多校劃片方式入學,確保符合在順義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時接受義務教育。

  強化部門聯動審核,區教委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加強對空挂戶、實際住所的審核,住所應適宜居住,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安全,住房規劃用途應為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辦公用房、商業用房、人防空間、儲藏室、過道房、車庫房、非合法建築、危房等,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1.繼續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房産地址及就讀學校實施記錄,對入學使用的房産地址實行“學位限定”,即自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小學6年內、初中3年內只提供一個實際居住地址服務範圍內的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該房址如再有入學需求,以多校劃片方式協調解決。

  2.以2021年9月1日為時間節點,此時間之後在順義區取得房産的家庭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施多校劃片,不再對應一所學校。

  3.用於入學的房屋産權必須是適齡兒童少年父母100%房屋所有權(政府共有産權房除外),本區戶籍兒童少年可放寬到“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産。若房屋産權為父母共同所有,或本區戶籍兒童少年“四老”與父母共同所有,按其産權佔比之和計算。入學使用“四老”房産的,要求祖孫三代必須在同一戶口簿中(農村地區由於農業、非農業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需在同一地址)。

  4.各鎮、街道加強對拆遷(置換)未回遷家庭子女入學的監管,對相關家庭實際租房情況進行審核,區教委和各鎮、街道在其戶籍所在地或租住地周邊區域內協調入學。

  (三)區級以上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按有關規定辦理。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按有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四)殘疾兒童少年同等條件下在服務範圍內就近就便優先入學;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殘疾程度,可以申請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教委成立由教委主任為組長,相關部門主管領導為副組長,中教科、小教科、學前科、民辦科、規建中心、綜治科、機關紀委、辦公室和招考中心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區教委統一組織入學工作,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期間,各鎮、街道成立由鎮長或辦事處主任擔任組長,主管教育副職任副組長,學校校長和鎮、街道有關人員為成員的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特殊情況會商機制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平穩推進入學工作。

  (二)實行計劃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劃管理。各校要加強入學需求預測,按照學齡人口數量、畢業生數量和中小學校辦學規模制定小學、初中招生計劃並報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計劃。

  (三)公辦寄宿學校根據寄宿條件可接收部分服務區域外的寄宿學生。公辦寄宿招生繼續推行電腦隨機錄取,根據學生志願進行派位入學。對招生範圍、招生名額、招生方式、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四)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嚴格要求民辦學校執行廣告和招生簡章備案制度,公開公示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以招收其審批機關所在區域內學生為主。

  (五)嚴格學籍管理。順義區使用統一的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將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北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資訊系統將依據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加大民辦學校監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就讀。區教委將進一步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六)嚴肅入學紀律。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入學工作時間和程式。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各種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對存在違規行為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加大宣傳力度。區教委向社會公佈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各學校在服務片內所屬小區(自然村)、幼兒園、小學、初中校門口等顯著位置張貼招生公告,在校園顯著位置公示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服務範圍、招生計劃等。全面準確做好入學政策宣傳,讓學生家長充分了解校額到校等政策。

  入學諮詢電話:61428301;69433656(招考中心)

  入學監督舉報電話:81499598(教委機關紀委)

北京市順義區教育委員會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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