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輕工紡織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5-06
  5. [成文日期] 2023-05-06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2023-05-19
  8. [發佈日期] 2023-05-0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大興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關於開展《大興區招商引資中介機構獎勵辦法》獎勵資金申報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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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辦局、鎮、街道、園區管委會:

  依據《大興區促進産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京興政發〔2022〕22號)及區政府工作部署,現啟動《大興區招商引資中介機構獎勵辦法》(京興投促文〔2023〕17號)中介機構及項目徵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支援範圍

  支援為在招商引資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各類機構或經濟組織(以下統稱中介機構),包括但不限於國內外商協會、諮詢公司、金融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

  支援2021年和2022年在大興區備案的中介機構和落地的項目。

  二、申報方式

  請各委辦局、鎮、街道、園區管委會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申報,並對申報中介機構及項目逐一進行審核,確保申報中介機構、項目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由屬地部門出具申報推薦函並匯總本區域中介機構協助落地的項目填寫匯總表,由單位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統一報送。

  三、申報時間及要求

  請各委辦局、鎮、街道、園區管委會於2023年5月19日17:00前報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報送材料:紙質版項目申報書一式三份,電子版文件隨身碟拷貝,與《申報中介機構及項目推薦函》、《推薦中介機構及項目匯總表》一併報送至區投促中心402室。

北京市大興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    

2023年5月6日  

  (聯繫人:張子葉、劉鬱雯;聯繫電話:6926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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