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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懷柔區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4-28
  5. [成文日期] 2023-04-28
  6. [發文字號] 京懷教發〔2023〕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4-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懷柔區教育委員會關於懷柔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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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懷教發〔2023〕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品質的意見>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23〕4號),為依法保障本區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現就2023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和捍衛“兩個確立”,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積極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認真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提高“四個服務”水準,大力促進教育公平。進一步完善入學機制,嚴格規範秩序,加強入學工作管理,確保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有序推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品質的教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責任予以落實。

  (二)堅持區級為主,區教委負責組織實施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三)堅持免試就近,確保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地接受義務教育。

  (四)堅持有序規範,嚴格規範程式,嚴肅執紀問責,確保平穩有序。

  三、入學條件及方式

  (一)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産、居住年限等因素,堅持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入學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學規則。

  (二)凡年滿6周歲(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按照區教委劃定的學校服務範圍,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免試就近入學。

  (三)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按《懷柔區2023年初中入學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入學。

  (四)本市非懷柔區戶籍的無房家庭適齡子女按照《懷柔區2023年本市非本區戶籍無房家庭承租人適齡子女入學審核實施細則》執行。

  (五)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區臺辦認定的臺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後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符合隨軍進京落戶條件正在辦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或持有登記居住地址為懷柔區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按本市戶籍對待。

  (六)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按照《懷柔區2023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方案》相關要求進行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後進入入學程式。區級建立日常聯合審核機制並積極穩妥做好義務教育全學段審核,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

  (七)殘疾兒童少年同等條件下在服務範圍內就近就便優先入學。

  (八)區級以上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科學城科研院所、懷柔區“親清管家”企業引進的中高級人才子女入學,由區教委和相關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後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協調解決。

  (九)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按有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十)強化部門聯動審核。區教委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加強對空挂戶、實際住所的審核,住所應適宜居住,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安全,地下室、半地下室、辦公用房、商業用房、人防空間、儲藏室、過道房、車庫房、非合法建築、危房等,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用於入學的房屋産權必須是適齡兒童少年父母100%房屋所有權(政府共有産權房除外)。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區級主責。區教委是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主責單位,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入學工作,加強對本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嚴格按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要求,做好招生入學的具體實施工作。區教委對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二)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各校應加強招生工作的規範管理,加強入學資格審核,嚴格執行區教委確定的義務教育登記入學範圍和招生計劃。各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式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嚴格執行招生簡章、廣告備案制度,公開公示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收費標準等,以招收懷柔區學生為主,確保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規範入學管理。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應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做好政策宣傳。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程式,在明顯位置公示招生政策、流程、時間安排等內容,向學生和家長宣傳相關招生政策。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下一年度招生工作意見印發時自行廢止。

北京市懷柔區教育委員會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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