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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海澱區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4-2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2023年北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在海澱區接受義務教育材料審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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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做好2023年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在海澱區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按照教育部、市委市政府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有關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八部門《關於加快發展和規範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京建法〔2017〕21號)以及市教委《關於研究制定本市住房租賃新政背景下入學具體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海澱區實際,特製定本細則。

  一、領導機制

  成立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在海澱區接受義務教育審核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牽頭單位為區教委,成員單位為區政府辦、公安海淀分局、區委政法委、區信訪辦、區司法局、區人力社保局等。領導小組下設區級聯合審核工作小組,通過聯合審核機制開展工作。

  二、聯合審核機制

  建立聯合審核工作機制,各部門依據工作職責和審核標準對材料進行審核。各學區管理中心牽頭成立本學區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在海澱區接受義務教育材料聯合審核工作小組(以下簡稱聯審工作小組)並統籌實施聯審工作,公安海淀分局、區人力社保局等部門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聯合審核。聯審工作小組的辦公地點由各學區管理中心自行安排。

  三、審核職責

  (一)全家戶口簿

  各學區管理中心統籌審核全家戶口簿相關材料。

  (二)在海澱區實際住所居住材料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上審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的房産交易記錄資訊,以及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賃服務平臺上的登記備案資訊。各學區管理中心負責審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海澱區的實際居住情況。

  (三)在海澱區務工就業材料

  區人力社保局負責網上審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海澱區連續3年以上繳納社保的資訊。

  四、審核流程

  (一)學區管理中心預審

  法定監護人長期在海澱區工作、居住的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方可申請在海澱區接受義務教育。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屬學區管理中心接受預審,待通過預審後註冊並填寫相關資訊。

  (二)各部門聯審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上審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本市房産交易記錄資訊和在本市住房租賃服務平臺上的承租房屋登記備案資訊。市公安局網上審核適齡兒童戶籍資訊。區人力社保局網上審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海澱區繳納社保的資訊。各學區管理中心審核其他相關材料。

  (三)《資訊採集表》列印

  聯審工作結束後,通過審核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yjrx.bjedu.cn)列印《資訊採集表》。

  五、審核標準

  (一)全家戶口簿

  1.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具有北京市正式戶籍,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定,戶口簿上的出生日期與《出生醫學證明》上的資訊應保持一致。

  2.單親家庭應提交離婚證書,以及由民政部門加蓋公章的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離婚裁判文書等材料。

  3.適齡兒童雙方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應出示結婚證明、雙方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及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二)在海澱區實際住所居住材料

  1.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任何一方均須在本市無住宅類房産,且近3年內在本市無房産交易記錄。

  2.適齡兒童隨法定監護人在海澱區連續單獨承租住房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賃服務平臺有登記備案(須于2022年5月5日(含當日)前完成備案)的,須提交規範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房主房産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房主簽字的《知情同意書》和連續3年以上的租房完稅證明。

  海澱區執行截至入學當年審核起始日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賃服務平臺登記備案年限政策,即2023年,承租房屋截至當年審核起始日登記備案須滿1年;2024年,承租房屋截至當年審核起始日登記備案須滿2年;自2025年起,承租房屋截至當年審核起始日登記備案須滿3年。

  繼續執行“六年一學位”政策:將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資訊與2018年以來該登記地址入學資訊進行比對,自該登記地址對應住房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適齡兒童除外。)

  繼續執行“九年一貫制學校九年一學位”政策:2022年起,所有用於九年一貫制學校登記入學的住房,自該套住房地址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九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適齡兒童除外。)

  (三)在海澱區務工就業材料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一方應于2020年3月1日前(不含當日)已辦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2020年3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參保繳費地應為海澱區,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應按月正常連續參保和繳費。如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期間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存在補繳情況的,材料審核不予通過。

  六、工作要求

  (一)聯審工作小組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開展政策培訓,安排專人進行審核和復核,規範操作,確保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在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審核期間,各相關單位要加強會商,及時上報各項數據及審核中出現的特殊問題,制定解決方案並及時反饋,積極採取措施,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並確保材料的真實性,所有材料須提交原件及1套複印件。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聯審工作小組有責任建議相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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