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人事工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朝陽區政府辦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4-04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4-0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開展朝陽區2023年引進人才需求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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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支撐高水準人才高地建設,助力區域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根據《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京人社調發〔2018〕38號)文件精神,現面向全區開展2023年引進人才需求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申報單位應為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在朝陽區工商註冊、納稅登記,且發展穩定、貢獻突出的各類創新主體。擬引進人才應符合《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京人社調發〔2018〕38號)(附件1)相應條款規定,一般應在申報單位工作滿2年,無刑事犯罪記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二、申報流程

  (一)需求申報

  請有申報需求的單位登錄朝陽區人才工作專網——“朝陽國際人才港”(www.chytalents.gov.cn),按照《朝陽區2023年引進人才需求申報系統操作指南》要求(附件2)填報人才引進需求。

  (二)初步審核

  區委人才辦按照北京市引進人才工作有關要求,對各單位上報的引進需求進行初審,經研究通過後按程式報市人才工作局。

  (三)需求確定

  市人才工作局按程式確定擬引進人才名單。

  (四)材料提交

  區委人才辦按照擬引進人才名單,通知並指導需求通過單位做好後續材料提報工作。

  三、工作説明

  (一)本次申報對標區域高品質發展要求,重點面向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符合區域發展定位的各類創新主體,優先支援科技創新、數字經濟、“兩區”建設等重點領域,聚焦高精尖缺人才。

  (二)各單位要立足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實際,對擬引進人才品質予以嚴格把關,禁止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所填報的資訊(如學歷、職稱、收入等)務必真實、準確、具體、規範。如出現申報資訊與實際不符的情況,將取消引進資格。

  (三)各單位要統籌考慮人才需求情況,在符合引進條件的基礎上按急需緊缺原則擇優申報。申報過程中,應保持經辦人員穩定,保持手機暢通,如遇申報資訊變化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溝通聯繫。

  (四)本次網上集中申報時間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5日。本年度後續有申報意向的單位,可按本通知要求繼續申報,區委人才辦定期審核。

  (五)引進人才需求申報是公益性服務,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也不接受中介服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以辦理引進人才名義收取費用的,均屬違法行為。

  (六)近期市人才局引進辦理系統如有調整更新,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聯繫電話: 84296151、84409552

朝陽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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