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4-14
  6. [發文字號] 京老舊辦發〔2023〕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4-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2023年第一季度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接訴即辦”“申請類”訴求集中小區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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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老舊辦發〔2023〕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

  依據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完善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京老舊辦發〔2021〕17號),積極回應居民申請老舊小區改造的相關訴求,現將2023年第一季度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接訴即辦”“申請類”訴求集中小區情況通報如下:

  一、居民訴求集中且不在全市老舊小區改造計劃內的市屬小區清單(5個)

居民訴求集中且不在全市老舊小區改造計劃內的市屬小區清單(5個)

  二、居民訴求集中的中央單位在京小區清單(7個)

居民訴求集中的中央單位在京小區清單(7個)

  三、下一步工作

  (一)請相關區全面梳理市屬小區清單中所轄小區具體情況,于3個月內向市聯席辦書面反饋上述小區是否符合綜合整治條件以及群眾工作開展、納入項目儲備庫等情況。

  (二)對於居民訴求集中的中央單位在京小區清單,市聯席辦將分類向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國務院國資委等中央單位進行通報。同時,請相關區向居民做好央産房改造政策解釋工作,對已出臺政策的央産房,按照“雙納入”工作機制,做好支援配合與服務工作。

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代章)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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