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12-12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1-0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開展2022年朝陽區博士後工作經費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字號:        

各創新實踐基地,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

  根據《博士後管理工作規定》、《北京市博士後工作經費資助管理辦法》、《朝陽區博士後工作經費資助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我區將開展2022年博士後工作經費資助申報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博士後資助的對象為在區域內經批准由市、區所屬單位及非公有制經濟單位設立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以下簡稱“流動站”、“工作站”)、園區工作站企業分站(以下簡稱“企業分站”)、創新實踐基地、創新實踐基地工作站(以下簡稱“基地站”)和在站博士後(青年英才)研究人員。

  博士後資助的類型分為日常經費資助和科研活動資助,對象均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進站的博士後人員,進站時間以博管會的進站批文為準。

  (一)日常經費資助

  區域內各工作站、基地站可申請日常經費資助。申請日常經費資助應符合以下條件:

  1.各項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健全,博士後(青年英才)研究人員科研經費和生活保障措施到位。

  2.有博士後(青年英才)研究人員在站從事研究工作。

  招收國外留學和外籍博士進站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給予資助;在職進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和兼職青年英才,不列入資助範圍。

  (二)科研活動資助

  申請科研活動資助的博士後(青年英才)研究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具有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的精神。

  2.具有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發展潛力。申請項目應為本人承擔,申請材料真實可靠。

  3.申請項目應緊密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理論、技術方面具有前瞻性、創新性;有助於申請人進行高水準的學術技術交流,提高學術技術水準。項目執行計劃清晰、明確,可操作性強,經費使用計劃合理。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博士後(青年英才)研究人員不能申請科研活動資助:

  1.申請資助的項目已獲得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或本市其他項目資助。

  2.已獲上年科研活動經費資助,但受資助項目尚未完成,或因故資助經費被部分或全部收回。

  3.在本期進站工作期內同一項目或類似項目申請過兩次及以上資助均未獲批准。

  4.進站時間滿18個月的。

  在站期間,只可享受一次區級科研活動資助。

  二、申報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日常經費資助

  日常經費資助由設站單位向區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請;基地站、企業分站向所在園區管委會提出申請,由園區管委會報區人力社保局。申請日常經費資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後進站批文”(複印件一份);

  2、《朝陽區博士後日常經費資助申請表》(一式兩份);

  3、相關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一份);

  4、招收博士後(青年英才)研究人員後發放工資、獎金、生活補貼等支出憑證,以及其他産生費用的憑證(複印件一份);

  5、2022年博士後資助申請統計表;

  6、賬戶資訊統計模板。

  (二)科研活動資助

  科研活動資助由博士後(青年英才)研究人員本人提出申請,經設站單位(企業分站經工作站、基地站經園區管委會)審核同意後,向區人力社保局提交以下材料:

  1、《朝陽區博士後科研活動經費資助申報表(創新研發類)》(或《朝陽區博士後科研活動經費資助申報表(學術交流類)》,或《朝陽區博士後科研活動經費資助申報表(出版專著類)》)(一式七份);

  2、開展活動相關證明材料,如計劃書、經費使用憑證、邀請函、出版合同等(一份);

  3、2022年博士後資助申請統計表;

  4、賬戶資訊統計模板。

  三、資助經費的撥付、使用和管理

  (一)經費撥付

  獲准日常經費資助的單位,向區人力社保局報送相關材料,由區人力社保局核準後,一次性辦理撥款手續。獲准科研活動資助經費的,由區人力社保局與受資助個人及其所在設站單位簽訂資助協議,在明確具體項目進度計劃、經費使用計劃及各方的責任、義務後,一次性辦理撥款手續。

  (二)經費使用

  資助經費由設站單位代受資助人管理,單獨立賬,專款專用,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手續費、管理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此項經費或改變經費用途。

  受資助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的經費使用範圍、經審定的經費使用計劃使用經費,如有調整應報本單位博士後(青年英才)管理部門批准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三)經費管理

  受科研活動資助事項完成後,受資助人應在受資助事項完成30個工作日內向區人力社保局提交總結報告和經費使用明細;在發表有關論文、專著時,均應標注“北京市朝陽區博士後工作經費資助項目”。

  四、做好2021年科研活動資助經費總結工作

  2021年收到科研活動資助的流動站、工作站應做好資金使用情況總結,2022年12月31日以前資助項目能夠結項的,需提交《北京市朝陽區博士後工作經費資助項目結題報告》;明年結項的,需提交《北京市朝陽區博士後工作經費資助項目進展情況及經費使用明細年度報告》。

  五、其他

  相關材料請於2023年1月18日前將電子版、紙質版報至區人力社保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聯繫人:王焱 電話:65099971 13381391341

  地址:朝陽區八里莊南裏21號院417房間

  郵箱:rsjzjk@bjchy.gov.cn

2022年12月22日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