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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其他
  2. [發文機構] 中關村科技園區朝陽園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朝陽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3-14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3-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朝陽區關於組織開展2023年北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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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北京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見附件1)要求,為引導北京市中小企業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方向發展,促進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準,中關村科技園區朝陽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朝陽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組織開展朝陽區2023年北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1.北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薦採取敞口申報,全年開放,月度評價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為一個申報週期。企業參照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和資料清單模板(附件3),按工商註冊屬地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填報並提交相關企業資訊、上傳對應佐證材料。

  2. 中關村科技園區朝陽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朝陽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申報、審核、公示和公告認定工作。公示期內,中關村科技園區朝陽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朝陽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對本區企業的申訴資訊進行答疑,並於次月25日前將公告認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和統一發佈。尚未被認定為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需先通過創新型中小企業認定。

  3.我市將加大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財政資金和普惠服務支援力度。通過北京市支援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對創新型中小企業予以支援,鼓勵各區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給予貼身服務和資金支援,並進一步加大普惠支援服務力度,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加快成長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1.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薦採取敞口申報,全年開放,季度認定的方式,每季度首日0:00-末日24:00為一個申報週期。經公告認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按工商註冊屬地自願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參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和資料清單模板(附件4),如實填報並提交企業相關資訊、上傳對應佐證材料。

  2. 中關村科技園區朝陽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朝陽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申報、評審和推薦工作,在次季度首月的十個工作日內,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提交評審結論和符合認定標準的推薦企業名單。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經核驗、公示、公告認定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公示期內,中關村科技園區朝陽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朝陽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對本區企業的申訴資訊進行答疑。

  3.研發費用直通車條件認定標準。《實施細則》規定,企業近兩年研發費用總額均值在1000萬元以上可作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直通車的條件之一。擬通過此項直通車條件申報專精特新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需提供兩個會計年度(2021年-2022年)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産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等,實際年限不足2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現對中介機構條件、研發費用內容等認定標準做進一步明確要求。

  (1)中介機構條件。出具財務審計報告或研發專項審計報告的中介機構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①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②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註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佔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於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③中介機構負有誠信及合規義務,在審核過程發現中介機構存在為被審計企業編造或偽造事由,出具虛假或不實的審計報告等違法違規情形的,我局將把問題線索移送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處理。

  (2)研發費用內容。經具有上述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審計報告中列示研發費用的,提供相應會計年(2021年和2022年)的財務審計報告;未列示研發費用的,需提供經具有上述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包括以下幾類: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專項審計報告、國高新認定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依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中研發費用有關要求制定的專項審計報告;財務審計報告中已列示研發費用,但另提供上述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的,可優先採用專項審計報告。

  二、評價及認定標準

  1.應在北京市工商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3.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産品(服務)不屬於國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品質、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4.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及認定標準;(附件3、附件4)

  5.申報系統中要求填報的最近一年經營數據統一按照企業2022年審計報告填報,並上傳2022年審計報告作為佐證材料。(滿足創新型直通車條件的企業除外)

  三、證書、牌匾申領   

  經認定的北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再頒發實體證書和牌匾,可于2023年4月1日後,登錄“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頁-梯度培育企業電子證書申領入口”或通過PC端訪問“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www.smebj.cn)-首頁-梯度培育企業電子證書申領入口”,申領電子證書和牌匾。

  四、動態監測

  1.經認定的北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期3年,到期後進行復核。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動態監測和管理,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品質、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認定,且至少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2.相關工作事項可諮詢中關村科技園區朝陽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朝陽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中關村科技園區朝陽園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朝陽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4日  

  (聯繫電話:6431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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