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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12-16
  5. [成文日期] 2022-12-16
  6. [發文字號] 京雙碳辦〔2022〕9號
  7. [廢止日期] 2030-12-31
  8. [發佈日期] 2022-12-1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北京市民用建築節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時期民用建築綠色發展規劃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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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雙碳辦〔2022〕9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民用建築節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時期民用建築綠色發展規劃》印發你們,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相關單位做好組織實施。

北京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北京市民用建築節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時期民用建築綠色發展規劃

  為推動本市建築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建標〔2022〕53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發〔2022〕31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落實市委市政府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優化用能結構,提升能效水準,轉變建造方式,提高建築品質,倡導行為節能,全面促進民用建築綠色化、低碳化、智慧化,在全國建築領域碳達峰碳中和行動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科技引領,安全適用。強化科技創新在建築領域綠色發展中的支撐引領作用。確保建築領域能源安全,推動節能低碳適用技術廣泛應用。

  統籌謀劃,系統推進。堅持政府統籌,強化頂層設計,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係。突出系統觀念,在建築全産業鏈貫徹綠色發展理念。

  屬地主責,部門聯動。落實各區政府民用建築節能降碳工作主體責任,強化各相關主管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全民參與,共治共用。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市場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治理體系,形成人人參與、人人盡責的良好局面,讓人民群眾共用節能降碳發展成果。

  (三)發展目標

  ——2025年工作目標

  實現民用建築能耗強度及碳排放強度雙降。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驅動、優化調整能源結構、完善綠色建造體系、提升建築品質、推進既有建築能效提升、創新治理模式。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新建公共建築力爭全面執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新建建築中裝配式建築比例達到55%,新建建築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到70%,累計推廣超低能耗建築規模力爭達到500萬平方米,力爭完成公共建築節能綠色化改造3000萬平方米,實施建築光伏裝機容量80萬千瓦,新增熱泵供暖應用4500萬平方米,力爭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倡導生産生活方式向綠色低碳轉型。

  ——2030年預期目標

  到2030年前,建築領域碳排放強度保持下降趨勢。綠色低碳建築的政策體系、産業體系、標準體系、評價體系初步形成。新建建築中裝配式建築比例進一步提高,並按照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符合條件的建成超低能耗或近零碳排放建築。持續推進既有民用建築節能綠色化改造。綠色低碳發展的局面初步形成。

  二、“十四五”時期重點工作任務

  (四)強化科技創新驅動

  1.開展關鍵技術科技攻關。開展民用建築節能降碳及實現碳中和的技術路徑研究,組織碳中和技術專項攻關,構建零碳建築技術體系,開展綠色建造、智慧建造、智慧運維研究。制定北京市“十四五”時期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研發高性能圍護結構新材料、新技術和新工藝。研究提高太陽能光伏、光熱系統能源轉換效率,研究光儲直柔技術,研究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應用。研究更高能效的用能設備設施,推進供暖、通風、空調、照明系統和建築相關産品能效提升。研究既有建築超低能耗改造整體解決方案。在低層和多層建築中,開展近零能耗建築研究。(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節能降碳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引領,做好標準更新和配套計價標準編制。加快制修訂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農宅抗震節能設計標準、超低能耗公共建築設計標準和民用建築能耗指標等節能降碳標準。(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可持續建築試點。組織可持續建築技術研究並開展試點。通過試點實踐,提煉總結形成包括設計、施工、運作、維護在內的一體化技術標準,並配套形成政策制度體系,提升建築品質,延長使用壽命,減少建築全生命周期能源與資源消耗。(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區域示範。推進城市副中心開展“近零碳排放示範區”建設,通州區試點推廣碳中和示範項目。推動城市副中心、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未來科學城等重點功能區創建綠色能源示範區。弘揚冬奧碳中和遺産,持續推進冬奧場館可持續利用。(城市副中心管委會、市重大項目辦、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中關村科學城管委會、未來科學城管委會、懷柔科學城管委會、臨空區大興管委會,相關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快信息化建設。推動人工智慧、大數據、物聯網、5G和區塊鏈等新一代資訊技術加速向建築領域融合滲透。整合現有數據資源,實現資訊共用、互聯互通。推廣建築資訊模型(BIM)在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管理等多場景應用。開展城市資訊模型(CIM)基礎平臺建設,構築全空間、全要素、多精度資訊模型。將基本建設項目立項、規劃、設計、建材供應、施工、交付、運營管理全流程全鏈條資訊以及建築水、電、氣、熱消耗量和建築使用者資訊等建築各類數據納入房屋大數據平臺。(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動建築用能電氣化。科學推動以電代氣,研究推進炊事、生活熱水與採暖等建築用能電氣化;研究建築內用能系統電氣化和推廣使用高能效設備技術路徑。(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調整能源結構

  7.提高綠色電力應用比例。加強區域協作和市級統籌,提升綠色電力供應、消納能力,切實減少碳排放。2025年按全市外調綠色電力力爭達到300億千瓦時計,實現民用建築能耗強度及碳排放強度雙降。(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8.提高供熱系統效率。大力推廣供熱計量和末端智慧化控制,提倡新建建築分戶採暖,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應用水準,提升供熱系統能效。通過供熱能源結構調整和供熱系統熱源及管網改造,到2025年,單位建築面積供熱能耗下降10%左右,可再生能源供熱面積佔比達到10%以上。對已經達到使用年限的燃氣壁挂爐,鼓勵業主及時更新為高效低碳綠色設備。(市城市管理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新建建築應設置太陽能光伏或光熱系統,因地制宜推廣熱泵技術。倡導新建建築實施光伏、光熱建築一體化,實現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使用。鼓勵具備條件的城鎮既有建築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鼓勵以專業運維方式推廣使用光伏系統,研究業主與運維單位利益分享的市場推廣機制。城鎮建築新增光伏裝機容量40萬千瓦,新增熱泵供暖應用4500萬平方米。(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機關事務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綠色建造體系

  10.新建建築全面落實節能設計標準。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事中事後抽查、日常品質監督、建築節能專項檢查和專項驗收,嚴格貫徹落實《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和《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等相關標準。(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推進綠色施工。完善工程項目綠色施工評價體系,到2025年,綠色施工技術全面應用,大型項目全面達到國家規定的綠色施工評價優良標準。充分發揮“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綠牌工地”引領示範作用。開展智慧工地建設,推動建造過程綠色化、工業化、信息化。(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推廣綠色建材應用。發展安全耐久、節能低碳、性能優良的綠色建材,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認證和推廣應用,建立綠色建材造價資訊發佈機制。加快推進建材綠色供應鏈建設,完成建築砂石綠色基地建設目標。在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高標準商品住宅等項目中,在符合相應標準和政府投資成本控制要求的基礎上,優先採用綠色建材,逐步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到2025年,新建建築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到70%。(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建築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實行建築拆除、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一體化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建設工程建築廢棄物減量化,開展建築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大力推廣建築廢棄物再生産品,政府投資工程及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應按規定選用建築廢棄物再生産品。推動裝修廢棄物資源化回收再利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升建築品質

  14.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築。新建建築執行綠色建築一星級及以上標準,新建政府投資和大型公共建築執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城市副中心新建公共建築執行綠色建築三星級標準,核心區新建建築執行綠色建築三星級標準。鼓勵“三城一區”、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平原新城、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等重點區域建設綠色生態示範區和綠色建築高星級項目。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新建公共建築力爭全面執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成一批高品質綠色建築示範項目。(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提高裝配式建築比例。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嚴格執行裝配式建築技術標準及規範;強化系統化整合設計,提高裝配式建築設計品質;夯實標準化生産基礎,形成標準化、系列化的構件和部品部件生産和供應體系。到2025年,新建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比例達到55%。(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推廣超低能耗建築。建立健全本市超低能耗建築政策標準體系,加快推動超低能耗建築技術創新和降低成本。在城市副中心開展超低能耗建築示範,到2025年新增100萬平方米,探索通過貼息等方式鼓勵其他區支援社會投資建設超低能耗建築。在商品住宅建設中鼓勵實施超低能耗建築,在“三城一區”、臨空經濟區等重點地區和功能園區推動實施超低能耗建築。到2025年,全市累計推廣超低能耗建築規模力爭達到500萬平方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城市副中心管委會及相關管委會,相關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推進建築全裝修應用。新建建築全面實施全裝修成品交房,提高裝配式裝修在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和公共建築中的應用比例。研究功能表式全裝修實施方案,積極推廣標準化、整合化、模組化模式,加快智慧産品應用,推動優質優價和品質提升,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提升整體衛浴、整合廚房、整體門窗、輕質墻板系統等整合化部品部件配套能力,逐步形成標準化、系列化的供應體系。引導既有建築裝修改造採用裝配式裝修。(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推動農村建築節能降碳。持續推進抗震節能農宅建設,不斷提升農宅節能宜居水準,加快推進綠色農宅、裝配式農宅、超低能耗農宅建設。加大太陽能光伏、光熱等應用力度,推動零碳農宅試點。力爭在農村地區推廣光伏裝機容量約40萬千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相關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既有建築能效提升

  19.實施老舊小區改造。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力爭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國資委、市殘聯,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推進公共建築節能綠色化改造。結合城市更新、建築功能調整升級和老舊樓宇改造,推動公共建築節能綠色化改造。明確市、區兩級和重點功能區改造任務。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開展公共建築節能綠色化改造。到2025年,全市力爭完成公共建築節能綠色化改造3000萬平方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機關事務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強化公共建築運作節能管理。強化建築能源資源消耗統計,研究重點公共建築電耗限額管理轉向全能耗定額管理,加強超限額建築監管。對限額管理之外的建築,加強節能降碳指導和技術服務,促其提升運作管理水準和精細化管理能力。推廣公共建築智慧運維。開展公共建築能效評估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創新治理模式

  22.用好土地出讓政策工具箱。通過“房地聯動、一地一策”會商機制,將項目節能降碳和綠色發展最低要求納入用地及規劃條件;將競高標準建設方案作為土地競拍政策工具,引導企業建設高品質商品住宅。(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3.發揮政府固定資産投資建設項目的示範引領作用。在機關、學校、醫院、文體館、科技館等固定資産投資建設項目中推廣超低能耗建築、裝配式建築、高星級綠色建築、可再生能源應用,強化節能運作管理,推進節能綠色化改造,發揮節能降碳的示範引領作用。(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機關事務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完善熱計量收費制度。集中供熱的公共建築實行熱計量收費制度。探索更利於居住建築節能的供熱收費模式。(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節能改造,在改造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費用託管服務等模式。(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機關事務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6.推動建築電力需求側管理。激勵和引導本市大型公共建築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助力構建虛擬電廠,促進建築節能降碳。(市城市管理委、相關區政府、市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7.拓展綠色金融服務模式。加大財政、金融支援力度,完善綠色金融體系,支援高星級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既有建築節能綠色化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等重點工作任務的實施。積極發揮市場作用,探索由金融機構、市場主體等成立綠色發展基金,支援民用建築節能降碳工作。(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創新交易機制。研究超能耗限額公共建築差別電價實施方案。研究碳交易、用能權交易等制度,促進管理節能,降低能耗強度。(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9.倡導行為節能。推廣節能低碳節水産品,鼓勵選用綠色建材、傢具、家電。號召全社會從“節約一度電、節約一滴水”做起,空調、電視機、電腦等家用電器不用時應關閉電源。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提倡夏季空調調高一度。(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局、市水務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0.開展評優評先活動。開展建築節能降碳先進單位、家庭和個人以及優秀項目的評選,並納入到首都生態文明獎、北京市節能減排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範圍。推動生産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強組織領導

  在北京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下,北京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建築節能聯席會議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要科學制定民用建築節能降碳年度工作目標任務,開展考核評估,將考核評估結果納入對區政府和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的績效考核體系,做好節能降碳工作後評估。(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完善資金支援政策

  設立建築節能降碳專項資金,以財政獎勵或補貼撬動社會資本投入。研究制定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公共建築節能綠色化改造、農宅抗震節能改造、老舊小區改造、綠色建材等建築綠色發展財政資金支援政策。制定“十四五”時期光伏發電補貼政策。具備條件的公共機構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綠色化改造的,改造後節約的資金,在合同期內財政部門不予核減,可專項用於支付節能服務機構的服務費用。(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機關事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研究制定《北京市建築綠色發展條例》

  圍繞規劃建設、運作改造、技術應用和激勵措施等開展立法研究。加快研究立法配套政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司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提升産業工人技能

  加強産業工人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和統籌,發揮企業在職業培訓中的主體作用,通過舉辦技能大賽、優秀企業經驗推廣、政策激勵引導等,多措並舉培養一批高素質産業工人,為北京市建築綠色發展提供人力支撐。(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社會宣傳動員

  加強輿論引導,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社會風尚,以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宣傳和動員,增強全社會節能降碳意識,形成“我以節能降碳為榮,我以節能降碳為樂”的良好社會氛圍。(市委宣傳部、各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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