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福利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民政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11-18
  6. [發文字號] 京民兒福發〔2022〕32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11-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2期(總第782期)

北京市民政局等部門關於印發《關於推進北京市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字號:        

京民兒福發〔2022〕323號

各區民政局、區委編辦、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市場監管局、區醫保局、區殘聯,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市接濟救助管理事務中心:

  現將《關於推進北京市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北京市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11月18日  


關於推進北京市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方案

  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是兒童福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孤困兒童兜底性的保障任務。近年來,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北京市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建設加快推進,服務能力日益增強,養育水準穩步提升,為維護兒童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機構內養育兒童數量不斷下降,病殘兒童比例不斷上升,專業服務需求日益增加,基層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專業服務水準不高等問題依然突出。為進一步推進北京市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高品質發展,切實加強兒童福利保障和救助保護,按照民政部等十四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高品質發展的意見》(民發〔2021〕44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兒童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以促進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高品質發展為目標,立足北京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提質、轉型並重,構建符合首善之區標準,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體系更加健全、保障更加有力、服務更加專業的新時代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發展格局。

  到2025年,全面完成市、區屬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工作,完成區屬兒童福利機構創新轉型,發展佈局科學合理,權責關係規範明晰,保障服務高效有力。

  二、構建分工合作、聯動發展的工作格局

  (一)完善市、區機構聯動機制。區屬兒童福利機構要及時收留撫養本行政區域內發現的孤兒棄嬰和其他需要民政部門作為監護人的兒童。市屬兒童福利機構承擔兜底保障職能,可幫助代養沒有兒童福利機構或機構保障能力不足的區所委託的兒童,成為全市兒童福利機構高品質發展的示範單位。明確代養關係,簽訂代養協議,區民政部門要承擔監護主體責任,保障代養兒童養育經費,定期探訪兒童,落實兒童醫療、教育等各項政策;代養機構要承擔日常照料責任,做好兒童養育、醫療、康復、教育等服務保障。

  (二)完善市屬兒童福利機構內部分工和流轉機制。市兒童福利院主要承擔低齡孤殘兒童養育,完善高水準的孤殘兒童服務規範和標準,打造全國示範性兒童福利機構。市第二兒童福利院主要養育市兒童福利院轉入6周歲以上滿足特殊教育條件的兒童、14周歲以上輕中度肢體殘疾兒童,做強特殊教育事業,打造一流的機構內特殊教育品牌。北京SOS兒童村重點養育身體健康或輕度殘疾、適合接受普通教育的學齡期兒童,不斷完善以家庭式養育為特色的養育模式,建設成為困境兒童家庭養育示範機構。

  (三)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構與兒童福利機構之間的銜接機制。流浪乞討兒童、打拐解救兒童、監護侵害兒童等民政部門臨時監護的兒童,在未成年人保護機構滯留超過3個月且搜尋不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應及時轉入兒童福利機構安置照料。

  三、推進機構優化提質

  (一)提高兒童撫養水準。要按照最有利於兒童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根據不同健康程度的兒童類型和特點,制定個性化的養育和成長方案,保障兒童更好成長。對於符合送養條件的兒童,及時錄入北京市兒童收養資訊管理系統,積極安排送養。禁止將兒童與成年救助對象、老年人安置在同一生活區域,依託養老機構附設的兒童福利部要儘快實現向獨立的兒童福利院轉型,轉型不了的,不再保留。

  (二)切實加強醫療保障。兒童福利機構應內設醫務室或就近與二級及以上綜合或專科醫療機構定向合作,為兒童提供醫療服務,邀請專家進入機構指導內設醫務室建設,進行會診、巡診。兒童福利機構要開設隔離專區,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研究建立暫無戶籍兒童的就醫措施。統籌發揮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慈善救助綜合保障的作用。

  (三)提高康復專業能力。切實加大康復服務力度,盡可能地讓每一個兒童得到及時專業的康復服務,提高自理能力。市、區兒童福利機構應當符合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條件。可以通過聘用專業人員或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與其他專業康復機構、醫療機構合作,對機構內病殘兒童進行康復評估、制定個性化康復方案並組織實施,確保康復工作有人員、有場地、有方案。

  (四)分類做好兒童教育保障。兒童福利機構及監護人要及時按入園、入學程式組織機構內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兒童登記入園、入學。教育部門要就近就便安排在普惠性幼兒園或公辦中小學就讀,並納入學籍管理。兒童福利機構要做好兒童上下學接送和安全管理,在院內設立相對獨立的學習和生活空間,為兒童創造良好學習環境。切實加強特殊教育,鼓勵具有一定規模的兒童福利機構根據需求設立特殊教育學校(班、幼兒園)。其他兒童福利機構可以採取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或送教到府的方式,確保兒童及時接受相適應的教育。對機構內依法設立的特教學校(班、幼兒園)中依法取得相應資格、被認定為教師的工作人員,由相關部門按規定納入教育培訓、職稱評審、表彰獎勵,並享有相關待遇、津貼補貼。

  (五)完善孤兒成年後安置政策。完善北京市兒童福利機構孤兒成年後社會安置政策,有獨立生活能力和勞動能力的孤兒成年後應實現就業安置,推進北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接收安置成年孤兒就業,為符合條件的社會安置成年孤兒優先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對符合參軍要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入伍。對符合特困人員認定條件的,按規定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並集中安排到社會福利機構。

  (六)加強社會工作和心理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內設社會工作部門或專門崗位,引入社會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積極參與養育、醫療、康復、教育和安置等服務。充分運用專業社會工作方法開展兒童需求評估、安置計劃制定、心理輔導、社會融入等工作,推動社會工作和心理服務力量與志願服務有機結合,為兒童提供個性化、多樣化服務。

  四、加快機構創新轉型

  (一)推進市級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功能轉型。加強市級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完善機構功能,配強專業力量,提升機構服務保障水準。市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做好本市相關流浪乞討未成年人、非京籍服刑人員的未成年子女、打拐解救兒童等救助保護工作,協助做好有關未成年人保護事務性具體工作。

  (二)推進區屬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機構一體化轉型。現有區屬兒童福利機構在做好本區孤殘兒童養育的基礎上,加挂區未成年人保護機構牌子。未設置兒童福利機構的區根據需要,合理確定本轄區承擔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職責的實體機構,確保未成年人保護相關職責任務有人落實、有場所落實。

  (三)探索開展社會化服務轉型。研究建立支援保障政策,鼓勵兒童福利機構發揮自身優勢,拓展服務範圍,鼓勵兒童福利機構向機構外殘疾兒童特別是困難家庭殘病兒童提供短期托養、工作日托養和康復訓練等服務;成立家長學校,提供區域內孤殘兒童家庭護理和教育指導服務。充分發揮機構場所資源優勢,通過政府委託、項目合作、孵化扶持等多種形式,積極培育和引導社會組織參與、支援兒童福利和保護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21年10月-2022年12月。各區民政局、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等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研究,細化落實措施,制定實施方案。

  (二)實施階段。2023年1月-2024年12月。各區、各單位根據實施方案,全面開展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建設、提質和轉型各項工作。

  (三)驗收總結階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對市、區屬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建設、提質和轉型工作進行驗收,認真探索總結工作中的好做法和經驗,對成效明顯的單位進行宣傳,推廣其建設、提質、轉型經驗,鞏固擴大工作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將兒童福利和保護機構高品質發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十四五”發展規劃,明確工作目標,壓實工作責任,加強統籌協調。支援通過市區聯動等方式幫助解決特殊困難。加強機構隊伍建設,進一步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強化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專業水準和能力。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服務保障能力。

  (二)強化部門職責。民政部門要履行好牽頭和主管部門職責,統籌協調、督促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履職盡責,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實現高品質發展。機構編制部門要統籌資源,做好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發展涉及機構編制的有關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推動此項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在項目安排上給予統籌考慮。教育部門要抓好各項教育政策的落實,指導支援機構根據需求設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學校,加大機構特教資源供給。公安部門要依法依規辦理戶口登記,要切實加大棄嬰棄童、流浪乞討等生活無著兒童的尋親搜尋工作力度,並按程式將搜尋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兒童送交兒童福利機構。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合理安排兒童福利和保護相關資金,加強相關經費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落實機構工作人員相關待遇政策,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適齡孤兒按照規定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服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孤兒成年後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優先實施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要支援和指導兒童福利機構通過多種形式提升對兒童的醫療保障水準,將機構中醫護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納入衛生系統職稱評聘體系。消防救援機構要督促指導兒童福利機構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演練等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導兒童福利機構加強食品安全管理。醫療保障部門要為兒童福利機構內兒童依規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享受醫療救助提供便利。兵役機關要做好符合參軍條件人員的應徵入伍相關工作。殘聯組織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將符合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納入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加強業務指導,落實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三)加強指導監督。採取典型引路,鼓勵機構先行先試。建立動態跟蹤機制,及時了解工作進展,定期通報情況,總結推廣經驗,將工作推進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評估,督促抓好落實。各區民政局、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要于2022年12月底前將落實方案報市民政局,2022-2025年期間,每年12月底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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