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技管〔2022〕105號
工委、管委會各機構,駐區各職能機構,各街道,各重點國有企業: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管理辦法(暫行)》及附件已經工委、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8月22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加快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打造高精尖産業主陣地的若干意見》(京技管〔2022〕8號),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推動關鍵領域的重大前沿創新突破,搶佔全球科技産業發展制高點,根據《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管理辦法(試行)》(京科發〔2016〕771號),結合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白菜心工程”是指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打破國際壟斷,鼓勵行業龍頭和骨幹企業着力解決制約産業發展的“卡脖子”技術難題、攻克尚未掌握的核心技術或開展具有戰略支撐引領作用的重大原始創新,實現推動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的重大攻關項目。
通過實施“白菜心工程”,設立研發專項資金,面向産業技術前沿,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任務需求,聚焦新一代資訊技術、機器人和智慧製造、生物技術和大健康、新能源汽車和智慧網聯汽車四大主導産業發展的關鍵領域和細分行業的重點方向,支援一批突破性和關鍵性核心技術攻關項目,聚集一批高層次科研人才和高水準創新團隊,扶持一批具有國內乃至全球市場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培育創新引領、協同發展的高精尖産業體系,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型産業集群,為高品質高標準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三城一區”主平臺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章 組織管理及職責
第三條 “白菜心工程”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的領導下,由科技創新局和財政審計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由科技創新局負責“白菜心工程”的具體實施工作,開展研發專項資金分年度總體預算的制定與申請,對項目實施與資金使用進行監督檢查;財政審計局負責研發專項資金的撥付,並指導科技創新局開展會計師事務所的遴選工作。
第四條 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具體實施、經費使用和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開展“白菜心工程”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研發、轉化和産業化等具體任務,編制和執行單位內部項目經費預算和決算;按規定程式履行相關預算調劑職責;落實單位自籌資金及其他配套條件,制定並嚴格執行項目經費內部管理制度,配合項目監督檢查相關工作,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做好項目相關文件的存檔等工作。
第五條 科技創新局組織行業專家資源,在項目遴選評審、年度考核、結題驗收等關鍵環節組織專家評審,出具專業意見供管委會決策參考。
第三章 支援條件及方式
第六條 支援對象。經開區範圍內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業龍頭、骨幹企業,包括企業、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和獨立研發機構等,在經開區有長期發展的規劃,具有健全的財務、知識産權、技術標準、品質保證和安全生産等管理制度。
第七條 項目範疇。符合經開區四大主導産業的重點領域和細分行業的發展需求和政策導向,具有明顯的産業上下游發展與生態建設帶動能力,擁有國內乃至全球市場競爭力的重大項目。技術方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從近五年《麻省理工科技評論》“全球十大突破性技術”中篩選出的應用性技術方向,具有原創性特點和形成全球市場領先産品的潛力;
(二)屬於科學技術部等發佈的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指南涉及的技術領域;
(三)屬於中國科學院部署的“卡脖子技術清單”聚焦的基礎應用技術;
(四)從科技領域中央媒體公佈的“中國尚未掌握的核心技術清單”中篩選出的技術方向;
(五)航空航太、創新藥等其他領域面向國家戰略需求、解決自主可控問題的關鍵性、突破性和顛覆性技術。
第八條 創新能力。項目承擔單位需在産業領域精耕細作,具備本行業頂尖關鍵技術創新研發能力,專職研發人員不低於10人(含),且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近三年內承擔過國家級重點研發計劃、揭榜挂帥任務等重大專項;
(二)近三年內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或科技進步獎;
(三)正在承擔國家級創新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建設;
(四)項目團隊由院士領銜;
(五)由經開區工委、管委會確定的其他重點項目。
第九條 産業化目標。項目應具備充分的可行性與明確的産業化目標,並按照“下家考核上家、系統考核部件、應用考核技術、市場考核産品”等成果評價方式,通過用戶驗證、市場檢驗,保障項目成果符合市場所需、為企業所用。
第十條 技術指標。項目應具有預期可達到的技術要點、指標參數、完成時限、知識産權歸屬以及符合技術攻關需求的研發資金投入等條件且具有確定性、可行性、合理性。
第十一條 實施周期。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6個月。
第十二條 支援方式。管委會對項目承擔單位研發投入給予專項資金支援,對納入“白菜心工程”的項目,每年給予研發投入最高50%的資金支援,項目周期內支援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00萬元。對承擔國家特別重大科技戰略任務的項目,支援金額可突破上限,並通過“一事一議”決策。
第四章 工作組織與實施
第十三條 佈局方向。根據國家、北京市重大科技戰略部署和經開區重點産業發展方向,圍繞産業鏈和供應鏈的關鍵環節、短板領域以及突破性核心技術、關鍵工藝、戰略性産品等重大創新,以企業需求為導向,以産業化應用為目標,由科技創新局統籌組織行業龍頭骨幹、各級創新中心等創新主體研提攻關需求,組織技術專家團隊、行業協會等嚴格論證,提請經開區工委科技創新發展委員會研究後,形成“白菜心工程”下一年度佈局方向。
第十四條 組織申報。科技創新局按照上一年度確定的佈局方向組織符合條件且有意向承擔“白菜心工程”技術研發項目的單位提交《“白菜心工程”項目科研計劃任務書》(以下簡稱《計劃任務書》)及相關材料進行申報,明確技術研發項目內容、研發計劃、關鍵節點、産業化目標、技術要點、指標參數、完成時限、項目預算及籌資方案等相關內容;鼓勵承擔單位聯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業聯合申報。
第十五條 評審答辯。科技創新局負責項目申報材料的初審,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由申報單位進行答辯(如有必要可增加現場考核環節)。重點考察項目的創新能力、成長潛力、技術水準、研發投入、綜合風險等,就項目的可行性、項目預算和籌資方案的合理性等形成專家評審建議。
第十六條 信用核查。經專家評審通過的項目,科技創新局通過“經開區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核查項目承擔單位的信用情況,對核查發現問題的項目承擔單位,不予研發專項資金支援。
第十七條 審定決策。科技創新局匯總項目情況、專家意見與支援金額建議,提請經開區工委、管委會審議後列入“白菜心工程”管理,給予研發專項資金支援。
第十八條 簽訂協議。經審定決策的項目,管委會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協議書》(以下簡稱《項目協議書》),明確研究內容、任務指標、研發投入(自籌資金與支援資金)、資金撥付方式、監督考核辦法、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具體內容。
第十九條 過程監管。科技創新局負責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和監督檢查。通過日常溝通、定期報告、專門調研等方式,及時掌握項目進展,注重關鍵節點目標考核和實施效果評估,保證項目按計劃實施,保障資金規範使用與績效水準。具體按照附件《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監督檢查管理規定(暫行)》執行。
第二十條 年度考核。自項目實施第二年開始,科技創新局組織年度考核,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項目上一年度研發投入進行檢查並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同時組織專家對照《項目協議書》《計劃任務書》及相關材料中規定的研究內容、任務指標等對年度研發任務關鍵節點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綜合形成年度考核意見。年度檢查報告應在年度考核結束後一個月內報送工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年度考核工作具體按照《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監督檢查管理規定(暫行)》實施。
項目結束年度的年度考核按照結題驗收條款執行。
第二十一條 兌現資金。以檢查考核後兌現的方式為主。根據項目年度研發投入實際執行金額確定支援金額。
對於研發任務緊急,資金需求緊迫或承擔國家、北京市重點任務的項目,資金兌現方式通過“一事一議”決策,並通過《項目協議書》具體約定。
第二十二條 結題驗收。項目承擔單位在項目執行期結束後一個月內,根據《項目協議書》和《計劃任務書》中規定的驗收要求備齊驗收申請表、結題自評價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向科技創新局提出結題驗收申請。科技創新局組織結題驗收,開展綜合績效評價。組織驗收專家組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具體實施任務驗收,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項目總體研發投入進行財務驗收並出具專項驗收審計報告,任務驗收和財務驗收將綜合形成驗收意見。
任務驗收和財務驗收的相關報告應在驗收工作結束後三個月內報送工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結題驗收工作具體按照《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監督檢查管理規定(暫行)》執行。
第五章 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三條 廉政措施。項目承擔單位需簽訂《廉政協議書》。
第二十四條 日常監管。建立日常觀察聯絡機制,項目承擔單位設置項目聯絡員,由聯絡員跟蹤、監管項目進展情況,並及時向科技創新局報告項目開展過程中的重大事件、重大進展及重大問題。科技創新局可在必要時約談項目承擔單位,聽取項目進展、資金使用等情況的彙報,對課題的研究內容和目標、經費使用情況等進行評議並提出整改意見。
第二十五條 資金管理。項目承擔單位應制定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保證為項目自籌的研發資金到位,實行單獨核算;併為專項資金專門開設一般賬戶進行管理,用於與項目相關的研發活動,同時強化預算約束,規範資金使用行為,嚴禁使用專項資金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等與科技創新無關的支出,嚴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應當建立健全各種費用開支的原始資料登記和材料消耗、統計盤點制度,做好預算與財務管理的各項基礎性工作。對弄虛作假申報、挪用專項資金、違反協議條款的單位,按規定追究責任,並追回已撥付專項資金。
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專項資金預算編制科目(暫行)》編制預算,並應按照《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監督檢查管理規定(暫行)》接受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項目變更。當項目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影響項目如期完成時,項目承擔單位需提前向管委會提出變更申請,具體按照《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監督檢查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違約處理。項目承擔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和經開區科研經費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證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違約情節通過《項目協議書》具體約定,項目承擔單位違反約定的,管委會有權追回已撥付的資金。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項目管理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專家、第三方機構及其相關工作人員、科研人員等各類主體,存在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和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應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科研誠信管理制度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九條 建立項目統籌協調機制,經開區管委會相關部門打通資訊共用渠道,及時兌現支援政策,共同推進工作落實。專項資金每年度安排預算列支,由科技創新局負責制定申報下一年度項目資金總體預算,預算總額度根據具體項目申報及跟蹤情況合理確定,撥付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北京市和經開區的産業發展政策導向,符合財政預算管理和産業專項資金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確保資金使用的安全高效。
第八章 資訊、檔案和保密管理
第三十條 項目成果納入北京市科技成果資訊系統管理,按照《北京市科技成果資訊系統管理和使用辦法》(京科發[2021]9號)匯交、使用、管理(涉密項目除外)。
第三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項目檔案管理制度,做好有關檔案的整理、保存、歸檔和移交工作,將檔案管理工作貫穿於方案制定、論證、實施、考核驗收的全過程,確保檔案收集齊全、保存完整。
第三十二條 項目組織實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建立層次清晰、職責明確的保密工作責任體系,確保項目保密工作責任落實到人。科技創新局負責開展保密工作的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
第三十三條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強資訊安全工作的規定和要求,項目涉密資訊和檔案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管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監督檢查管理規定(暫行)》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專項資金預算編制科目(暫行)》為本《辦法》附件。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2022年8月22日起實施。發佈前實施的“白菜心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參照執行。
附件1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監督檢查管理規定(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對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專項資金的管理與監督制度體系,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保障項目的正常進展和完成品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精神、《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管理辦法(試行)》(京科發〔2016〕771號)、《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經費管理辦法》(京財科文〔2021〕1822號)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簽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協議書》(以下簡稱《項目協議書》)的項目。
第三條 本規定的監督檢查是指針對“白菜心工程”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實施進展、項目研發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指導,建立並規範項目變更內容與程式,及時發現並糾正存在問題的工作。監督檢查貫穿自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協議書》之日起至項目結題驗收以及後續監管的全過程。科技創新局在管委會的領導下具體承擔項目監督檢查職責。
第二章 過程監管
第四條 科技創新局通過建立日常觀察聯絡機制,開展進度跟蹤和年度考核,對項目實施開展全過程監管,注重關鍵節點目標考核和實施效果評估,保證項目按計劃實施,保障資金規範使用。項目承擔單位設置項目聯絡員,按時向科技創新局報送項目進度並及時通報項目開展過程中的重大事項、重大進展及重大問題,並配合檢查考核工作。
(一)制定計劃。項目承擔單位需按照項目《項目協議書》和《“白菜心工程”項目科研計劃任務書》(以下簡稱《計劃任務書》)規定的年度任務目標要求制定《研發任務月度及季度作戰圖》(以下簡稱《作戰圖》)並報送科技創新局。項目實施首年度,本年《作戰圖》應於《項目協議書》簽訂後10日內報送。次年《作戰圖》應於每年12月份報送。當《作戰圖》與《計劃任務書》有較大差異時,科技創新局應當約談項目承擔單位要求説明情況。
(二)進度跟蹤。各項目承擔單位需按照《作戰圖》推進項目研發,每月6日前向科技創新局報送月度、季度研發任務的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科技創新局根據項目監管需要,通過組織開展座談、聽取彙報、現場調研、資料查驗等多種方式,全面了解項目承擔單位建立健全項目管理機制、執行項目及經費使用等情況,掌握項目實際進度、指標完成情況,並就完善課題研究計劃、目標和經費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見,協調解決項目任務困難。
(三)年度考核。自項目實施第二年開始,科技創新局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項目上一年度研發投入進行檢查並出具專項審計報告。項目實際研發投入以專項審計報告確認的執行金額為準,並作為制定年度專項資金撥付計劃的依據。
科技創新局同時組織專家組對照《項目協議書》《計劃任務書》及相關材料中規定的研究內容、任務指標等對年度研發任務關鍵節點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適當結合現場考察),綜合形成年度考核意見(分合格、不合格兩類)。
年度檢查報告應在完成年度考核結束後一個月內報送工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科技創新局根據年度考核的結果提出年度整改建議。其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項目限期整改,期限半年。再次考核時仍達不到考核要求的,給予撤銷處理並按照《項目協議書》違約責任相關條款處理。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年度整改結論進行資金退還。
(四)結題驗收。項目承擔單位在項目執行期結束後三個月內,根據《項目協議書》《計劃任務書》中規定的驗收要求備齊驗收申請表、結題自評價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向科技創新局提出結題驗收申請。
科技創新局組織結題驗收,開展綜合績效評價。組織驗收專家組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具體實施任務驗收,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項目總體研發投入進行財務驗收並出具專項審計報告,任務驗收和財務驗收將綜合形成驗收意見(分通過驗收、不通過驗收兩類)。任務驗收和財務驗收的相關報告應在驗收工作結束後一個月內報送工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項目任務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協議書》和《計劃任務書》約定的任務目標和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知識産權任務完成情況、成果水準及産業化應用情況、人才培養與團隊建設情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
任務驗收主要採取實地考察、現場測試、功能演示、查閱資料等方式進行。對於具有應用目標和産業化目標的項目,要根據産品(成果)的測試或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或在充分聽取用戶意見的基礎上形成驗收意見。
通過驗收的項目准予結題,下達結題批復。不通過驗收的項目延期整改,期限半年,經過整改再次驗收仍達不到結題要求的,給予撤銷處理並按照《項目協議書》違約責任相關條款處理。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驗收意見進行資金退還。
(五)量化管理。科技創新局對項目的年度考核和結題驗收實施量化管理,根據《計劃任務書》和《項目協議書》中所明確的總體指標、技術指標、經濟指標和科技産出等指標建立績效評價機制,滿分100分,70分以上視為合格。
(六)遷出預警。獲得“白菜心工程”研發專項資金支援的項目承擔單位應列入企業遷出重點預警名單,當存在工商註冊登記地、稅務登記及繳納地、納統地或實際生産經營地遷離經開區意願或相關行為時,由經開區行政審批局鎖定並向科技創新局發出預警通知。
第三章 經費管理
第五條 項目執行期內研發投入預算總額一般不予調整。當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發生重大調整等原因導致預算總額確需調整時。或預算總額不變,年度間重大任務調整等原因導致年度預算需要調整時,需履行相關變更或審批程式。
第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為專項資金專門開設一般賬戶進行管理。項目執行期內,在專項資金下達到該賬戶之前,通過本單位實有資金賬戶進行研發資金墊付。在專項資金下達後,可通過該賬戶向本單位實有資金賬戶進行的資金歸墊。(政策參考財政部《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2號》)
第七條 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需統籌考慮現有設備配置情況、科研項目實際需求等,及時辦理調劑手續。除設備費外的調劑權全部由項目承擔單位下放給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安排。
第八條 項目申報單位應根據項目研究開發任務的特點和實際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標相關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原則,科學、合理、真實地編制項目經費預算。
(一)在對項目的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等過程中,就項目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發現以下一般風險問題時,將要求項目承擔單位及時進行整改:
1.專項資金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基礎性工作薄弱的;
2.設備費預算調劑,但未向科技創新局備案的;
3.專項經費實際支出與《項目任務書》及預算評審材料規定的預算不符且未備案的;
4.發生設備費和業務費等科目事項,超過招投標法規規定限額,但未按規定執行相關手續的;
5.存在勞務費和間接費用超預算、超範圍、超標準支出行為的;
6.賬表不符的;
7.固定資産管理不規範,購置的固定資産不及時入賬,形成賬外資産,非正常原因設備實物無法盤查且未出具説明的;
8.未能提供經費支出原始相關證明材料的;
9.其他違反財經制度、《項目協議書》約定和《辦法》規定的行為。
項目承擔單位收到限期整改通知書後,應就存在的問題提供書面情況説明和糾正措施,並承諾在後續工作中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經復查,科技創新局將視整改結果並結合項目實施情況予以確認。
(二)在對項目的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等過程中,就項目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發現以下重大風險問題時,將向項目承擔單位提出違約告知:
1.未為專項資金專門開設一般賬戶進行管理的(按有關規定不允許專門開設一般賬戶的除外,需項目承擔單位提供依據);
2.企業研發資金到位情況嚴重影響項目完成的;
3.編報虛假預算,提供虛假財務會計資訊資料的;
4.截留、擠佔、挪用、轉撥、轉移研發經費的;
5.發生設備購置租賃、測試化驗加工、對外合作等事項但未簽訂相關合同和協議的;
6.其他嚴重違反財經制度規定的行為。
項目承擔單位收到限期整改通知書後,應就存在的問題做出情況説明,實施整改,期限半年,經復查確定問題無法得到根本有效的整改時,將對項目給予撤銷處理。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 變更管理
第九條 項目執行過程中如需對不影響項目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完成的一般事項進行變更的,應及時向科技創新局遞交《項目變更備案表》。變更備案事項主要包括:
(一)在研究方向不變、不降低項目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前提下,研究方案和技術路線需要調整的;
(二)在項目研發投入預算總額不變的前提下,項目承擔單位年度研發投入實際執行金額未能達到《項目協議書》約定,需辦理項目研發投入年度間調劑的;
(三)《項目任務書》中涉及的項目承擔單位或合作單位更名的;
(四)項目負責人因工作變動調離本單位、本部門或因身體條件等原因無法繼續主持項目實施的,可變更項目負責人;新任負責人需具備與原負責人相當的專業技術能力和資格;
(五)項目組成員人員變更原則上不得超過原項目組全部人員的1/3,人員增減、調整須原項目組成員簽字同意;
(六)項目延期不超過半年的,可備案變更項目完成時間。項目提前完成的,可申請提前驗收。
第十條 《項目協議書》簽訂後,項目內容原則上不再調整。當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可能影響任務考核指標、完成時限或出現難以協調解決的重大事項確需變更調整時,項目承擔單位應向科技創新局提出變更審批申請。
(一)需要提出變更審批申請的情況包括:
1.項目完成依賴的客觀實施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包括:項目依託的保障條件無法落實、項目協作方無法按期履約、政策變動、市場情況發生變化等;
2.在現有技術水準和條件下存在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
3.因知識産權不清晰,存在知識産權糾紛或者侵權行為,影響項目實施的;
4.項目承擔單位發生重大經營困難、兼併重組等變故,影響項目實施的;
5.其他不可預見原因。
(二)變更審批事項主要包括:
1.項目執行期研發投入預算總額原則上不予調整。由於研究內容或者研究計劃作出重大調整等原因,需要變更項目預算總額的;
2.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項目計劃安排按進度實施,保證如期完成。如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可能影響任務如期完成並難以協調解決的重大問題,項目執行期需延期半年以上、二次延期、項目暫停和項目中止的;
3.當項目實施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客觀原因導致技術指標、經濟指標和成果指標等主要考核指標無法完成時;
4.項目承擔單位及參與單位。項目承擔單位原則上不予變更。如確需調整項目承擔單位,需在對新的項目研發團隊進行評估和原項目承擔單位同意的基礎上,提出變更申請。
項目參與單位更換或增減的數量不得多於2家。變更參與單位,須經項目承擔單位與原參與單位協商一致後方可提出申請,並附相關書面補充協議,協議須加蓋雙方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簽字。項目承擔單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增減或變更參與單位並轉撥經費。
(三)變更審批流程。
項目承擔單位應在變更實施前一個月向科技創新局提交《項目變更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科技創新局開展審核,根據具體情況開展實地考察和組織專家進行論證,經管委會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後變更方可生效。
同一事項的變更次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兩次。
附件2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專項資金預算編制科目(暫行)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經費管理辦法》(京財科文〔2021〕1822號)精神,規範“白菜心工程”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和評估,保證預算編制真實、科學、合理,遵循政策相符性、目標相關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保障資金精準高效發揮作用,根據《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白菜心工程”項目管理工作辦法(暫行)》,將專項資金預算編制科目明確如下:
一、直接費用
直接費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按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大類編制預算。
(一)設備費
1.購置設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購置或試製專用儀器設備,購置計算類儀器設備、軟體工具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2.設備試製/改造/租賃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試製、升級改造,以及租賃使用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只提供基本測算説明,無需提供明細。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採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採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標投標程式。
(二)業務費
1.材料費:項目實施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採購及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2.測試化驗加工費: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承擔單位自身的技術、工藝和設備等條件的限制,委託或與外單位合作(包括承擔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進行的檢驗、測試、化驗、加工、計算、試驗、設計、製作等所支付的費用。
3.燃料動力費:項目實施過程中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作發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等費用。
4.檔案/出版/文獻/資訊傳播/知識産權事務費:項目實施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資料及印刷費、專用軟體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他知識産權事務等費用。
5.會議/差旅/國際合作交流費: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會議費、差旅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在編制預算時,本科目支出預算不超過直接費用預算10%的,不需要編制測算依據。涉及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標準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諮詢支出:主要用於項目(課題)實施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諮詢專家的費用。
7.其他支出:主要用於項目(課題)實施過程中除上述支出之外的其他業務費支出。
承擔單位為完成項目的任務目標,列支的差旅/會議/國際合作交流支出不納入“三公”經費、機關運作經費和行政一般性支出統計範圍,不受“零增長”限制。
承擔單位應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按照實事求是、精簡高效、厲行節約的原則,制定出臺科研類差旅、會議支出管理辦法,合理確定科研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等級、住宿費標準,會議次數、天數、人數和會議支出範圍、標準。
落實中央關於破除科技評價“唯論文”不良導向要求,不得列支在學術期刊“黑名單”或預警名單上發表論文的支出。
承擔單位應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制定諮詢支出管理辦法和開支標準,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課題)研究及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財政供養人員不得列支勞務費。
(三)勞務費
1.人工費:項目實施過程中支付給項目組成員的薪酬和獎金(包括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等)。
2.勞務性費用:支付給參與項目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以及項目組臨時聘用的研發人員、研發輔助人員、科研財務助理的勞務費用。
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準,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由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
二、間接費用
項目承擔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績效支出及管理費用。績效支援是項目為提高科研工作績效安排的相關支出。管理費用主要包括項目承擔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以及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等。
間接費用實行總額控制,按照不超過項目經費中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後的30%核定。間接費用由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應向項目(課題)組內部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於績效支出,不受比例限制。績效支出安排應當與科研人員在項目(課題)研究中的實際貢獻掛鉤,真正體現科研人員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