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宏觀經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11-21
  5. [成文日期] 2022-11-21
  6. [發文字號] 京經信發〔2022〕8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11-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印發《關於推進北京市數據專區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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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經信發〔2022〕87號

各區政府,各相關單位:

  為促進政企數據融合應用,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價值,培育和帶動數字經濟産業發展,根據《“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國務院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智慧城市發展行動綱要》等相關政策文件,我局制定了《關於推進北京市數據專區建設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1日  


關於推進北京市數據專區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促進政企數據融合應用,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價值,培育和帶動數字經濟産業發展,根據《“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國務院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智慧城市發展行動綱要》等相關政策文件,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現就推進北京市數據專區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推動數字經濟創新發展,為我市加快建設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提供重要支撐。

  (二)總體定位

  數據專區作為市大數據平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針對重大領域、重點區域或特定場景,為推動政企數據融合和社會化開發利用而建設的各類專題數據區域的統稱,一般分為領域類、區域類及綜合基礎類三種類型。

  通過數據專區建設,旨在吸納市場主體和數據、技術、資本等多元要素參與,以政企數據融合應用為主線,構建多層級數據要素市場,形成政務和社會數據流通融合體系,激發企業創新活力,釋放數據要素價值,為加快推動首都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和打造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三)工作目標

  利用2-3年時間,建立健全數據專區配套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形成一套科學完備且操作性強的專區管理制度體系,為數據專區健康、安全、穩定、高效運營提供制度保障;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或科研機構積極參與數據專區先行先試,不斷推進和深化金融、交通、位置、空間、信用等數據專區建設和應用,創新政務數據共用授權運營模式,積累一批典型的政企數據融合應用場景和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構建“多元主體參與、多方合作共贏”新機制,培育數字經濟産業發展新生態。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強化政府統籌和政策供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充分發揮運營單位主體作用,激發數據專區建設內生動力,禁止壟斷經營。

  (二)堅持“授權運營、創新引領”。完善政務數據共用機制,深化政務數據授權運營模式,積極推動政企數據融合應用場景和專區運營制度創新,引領數字經濟産業生態發展。

  (三)堅持“依法合規、安全可控”。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要求,落實數據全生命週期安全保護,加強數據應用管控和安全管理,確保數據依法合規使用,防止數據洩露和濫用。

  三、建立健全組織管理體系

  (一)建立專區監督管理體系

  北京市大數據工作推進小組負責數據專區建設和應用的總體指導和重大問題決策,北京市大數據工作推進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推進相關決策落實。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數據專區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並依託我市信息化基礎設施為各專區建設提供共性技術支援;承擔綜合基礎類數據專區監管責任,指導綜合基礎類數據專區的建設和運營。

  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相關區政府(以下統稱專區監管部門)落實各項重大決策,分別承擔領域類專區和區域類數據專區的監管責任,指導領域類和區域類數據專區的建設和運營。

  對於尚無明確領域或區域歸屬的數據專區,先期由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進行監管和指導,後續視實際情況交由相關部門進行監管。

  (二)落實專區運營主體責任

  運營單位作為專區運營主體,負責數據專區的建設運營、數據管理、運作維護及安全保障等工作,須投入必要的資金、技術和數據。同時,專區應積極吸納多元合作方、拓展政企融合應用場景,穩步構建具有專區特色的産業生態體系。

  四、完善專區數據供給機制

  (一)完善政務數據共用機制

  按照我市政務數據共用機制,政務數據的申請、授權和共用實施依託市大數據平臺目錄區塊鏈系統開展。數據專區所需政務數據共用行為納入目錄區塊鏈系統進行統一管理。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專區監管部門將運營單位納入目錄區塊鏈系統用戶管理體系。運營單位結合應用場景按需提出政務數據共用申請,由專區監管部門進行評估確認,經數據提供部門審核同意後依託市大數據平臺實施共用。

  (二)建立數據品質反饋機制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專區監管部門、數據提供部門和運營單位建立數據品質反饋機制,以提升數據的準確性、相關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於錯誤和遺漏等數據品質問題,數據提供方在職責範圍內,須及時處理並予以反饋。相關數據共用及品質反饋情況納入我市大數據及智慧城市工作考核。

  數據提供部門及運營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供和處理數據,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和合理注意義務,儘量避免因數據品質等問題造成數據使用單位或者其他第三方的損失。

  (三)推動專區數據成果反哺

  鼓勵運營單位將專區數據成果進行反哺,並定期反饋政務數據應用績效。鼓勵運營單位以數據互換、項目合作等方式將其自有數據提供我市相關政務部門共用使用。

  專區反哺數據經專區監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匯聚至市大數據平臺,納入目錄區塊鏈系統進行統一管理。各政務部門、各區按需在目錄區塊鏈系統中提出數據共用申請,由專區監管部門會同運營單位審核同意後依託市大數據平臺實施共用。

  五、提升專區運營服務能力

  (一)探索專區長效運營機制

  數據專區採取政府授權運營模式,遴選具有技術能力和資源優勢的企事業單位或科研機構開展數據專區建設和運營。運營單位應結合數據專區特色,加強資金、技術投入,探索長效運營機制,為社會治理、商業合作或科學研究等提供數據服務。

  (二)深化拓展專區應用場景

  基於“數據+場景”雙輪驅動,吸聚多方參與,構建數據産業發展生態,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範效應的數據專區服務應用成果。推動金融、交通等領域類數據專區進一步深化和拓展領域應用場景,推動空間、位置等綜合基礎類數據專區探索政企數據融合應用場景,並推廣擴展到其他專區。

  (三)培育專區發展生態

  各數據專區應結合各自特色建立合作生態,鼓勵具備數據安全保障能力、技術開發實力和穩定業務需求的各類機構及其他市場主體以數據、技術、資本等多種方式與運營單位合作開展多維度、多層次的政企數據開發利用,共同構建供需聯動、多元參與、創新協同、繁榮有序的專區發展生態。

  六、加強專區數據使用管控

  (一)嚴格專區數據使用管理

  專區數據使用應遵循集約利用和最小授權原則,按需申請共用數據並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將數據用於或變相用於其他目的,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對原始數據以任何形式進行交易。運營單位應當明確數據管理策略,建立數據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數據的歸集、傳輸、存儲、使用、銷毀等各環節的管控要求。

  (二)建立數據使用備案制度

  數據專區應建立數據使用備案制度,運營單位對外提供數據服務時,應將數據應用場景、數據使用範圍及方式等向專區監管部門備案,並按相關約定定期反饋數據應用情況和支撐應用場景效果。運營單位對合作方實施分級管理,按需向合作方授予數據獲取、産品和場景授權、權屬管控等方面的許可權。

  (三)加強專區管控能力建設

  依託市大數據平臺已有技術能力,充分利用區塊鏈、隱私計算等技術手段,建設數據專區統一管控平臺,實現基礎共性數據服務能力和技術支撐能力輸出,進一步加強對數據專區數據申請、確權追溯、脫敏處理、調取使用等全流程管控,在確保數據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穩步推進政企數據深度融合應用。

  七、強化專區安全管理能力

  (一)強化數據安全主體責任

  運營單位作為數據專區的管理責任主體,承擔專區數據安全主體責任。專區監管方承擔專區監管責任,建立數據洩露溯源及違規使用數據責任追究機制,嚴格專區安全及數據使用管理。運營單位應在專區監管方的監督指導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職能清晰的運營團隊,明確數據安全責任人,嚴格管理數據專區運營工作,落實數據匯聚、存儲、共用、開發利用等各環節的數據安全管理責任。

  (二)健全數據安全防護體系

  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網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進行等級保護定級備案,定期開展等級測評和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體系,根據數據安全級別明確管理要求和技術防護措施。建立數據安全監測和應急處置體系,強化敏感數據監測識別、數據異常流動分析、數據安全事件追溯處置等能力。

  (三)加強專區安全合規監管

  專區監管部門負責監督運營單位健全完善專區數據匯聚、存儲、共用、開發利用等全流程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等。探索專區安全監管模式,針對行業監管、等級保護和個人資訊保護等合規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視,並加強安全風險監測,及時督促整改專區數據安全相關缺陷和漏洞,防範數據安全風險。

  八、保障措施

  (一)加快制度規範建設

  加快制定數據專區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結合數據專區所屬領域、區域的數據管理要求和專區實際運作情況,邊應用、邊迭代、邊完善,從頂層設計、監督管理和建設運營等不同層面,面向運營方、合作方等不同角色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為數據專區建設運營提供制度保障。

  (二)組織績效考核評估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統籌制定數據專區運營績效考核評估指標體系,定期組織運營單位開展績效考核評估。對於考核評估結果優秀的運營單位,優先試點創新舉措,並在數據申請應用、産業政策引導等方面適當傾斜;對於評估結果較差的運營單位,進行通報或約談,連續兩次評估結果較差的,終止數據專區運營授權並啟動退出程式。

  (三)加強試點示範推廣

  數據專區是政務數據授權運營的試點探索,由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數據專區監管部門組織做好數據專區建設應用試點示範,積累總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營造開放合作的良好氛圍,積極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數據專區建設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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