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林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7-18
  6. [發文字號] ​京綠辦發〔2022〕19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7-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43期(總第775期)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關於科學利用森林資源促進林下經濟高品質發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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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綠辦發〔2022〕196號

各有關區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草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科學利用林地資源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高品質發展的意見》和《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規劃》,科學利用森林資源和綠色空間,推動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滿足市民不斷增長的林下經濟産品需求,提升生態産品供給能力,實現生態增效、産業增值、農民增收,經市政府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四個服務

  (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建設具有首都特色的林下經濟,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助力鄉村振興、做好“四個服務”。堅持生態優先,保護森林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生物多樣性。堅持深化改革,完善森林資源保護利用政策,健全林下經濟發展政策。堅持市場主導,完善多方利益聯結機制,建設完備的林下經濟産業體系。堅持科技引領,推動林下經濟産品的特色化、標準化與市場化發展,創新林下經濟發展業態。

  (二)任務目標。到2025年,促進林下經濟發展的森林資源監管制度基本建立,林下經濟産業體系進一步完善,實現利用森林資源100萬畝,建成50個市級林下經濟高品質發展示範基地。

  到2035年,形成完備的首都林下經濟産業體系,林下經濟産品的供給能力、品質安全水準全面提升,森林資源利用監管體系更加完善,全市適宜發展林下經濟的地區實現全覆蓋。

  二、培育産業體系,激活發展潛力

  (一)推動建立首都特色産業體系。林下經濟以森林景觀利用為主,結合林下種植、林下養殖、非木質林産品採集,融合森林文化與民俗風情,為市民提供種類豐富、形式多樣的生態文化、森林遊憩、科普體驗等産品。鼓勵發展與森林旅遊、森林康養(療養)、自然教育、戶外拓展等密切相關的産業;推動發展林下養蜂、林産品採集加工等綠色産業;探索發展“林下種植+自然體驗”等新型産業。積極推動平原地區打造高品質森林文化體驗區,淺山區建設高標準森林康養休閒區,深山區建設高水準森林遊憩拓展區。

  (二)培育壯大新型林業經營主體。支援新型集體林場、林業專業合作社、林業龍頭企業等經營主體參與發展林下經濟,建立穩定的多方利益聯結機制,提高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組織化水準和抗風險能力。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林下經濟建設,提高林下經濟産品生産、加工和行銷能力。

  (三)引導促進上下游産業融合發展。建立健全林下經濟上下游産業合作機制,鼓勵林下種植、林下養殖與食品、醫藥等産業合作,開展産品精深加工、副産品開發,促進迴圈利用和綜合利用。推動林産品採集、森林景觀利用與旅遊、教育、文化、養老等産業深度融合。

  (四)打造林下經濟産品品牌。引導經營主體開展林下經濟産品品牌建設,加大對“京字號”産品種質資源的推廣應用,建成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林下經濟示範基地。鼓勵林下經濟産品開展綠色食品、農産品地理標誌認定。支援知名産品企業參加産品展銷、展覽、品牌宣傳等活動。

  三、完善支撐體系,推動高品質發展

  (一)規範利用森林資源。推動落實公益林發展林下經濟管理規定,允許利用二級國家公益林和市級公益林適當發展林下經濟。在不破壞森林植被、不影響森林生態功能的前提下,鼓勵利用平原生態林發展林下種植、林下養殖和森林景觀利用;山區生態林適度發展以森林旅遊、森林康養(療養)、林産品採集等為主的林下經濟。鼓勵商品林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積極發展綠色産業,增加農民收入。

  (二)完善財稅保險政策。充分發揮現行中央資金、市級轉移支付資金的作用,依規用於發展林下經濟。在林下開展種植、養殖的經營主體可按照相關規定享受農機購置、有機肥、綠色防控産品購買及病蟲害統防統治等支農惠農補貼政策;按規定享受蜂業氣象指數保險、森林保險、産業保險政策。從事林下種植、林下養殖、林産品採集等經營所得依法享受免征、減徵企業所得稅,自産自銷初級農産品免征增值稅等農業稅費優惠政策。

  (三)加大科技支撐力度。加強林下種植優良品種的選育和推廣,支援在新型集體林場開展規模化、標準化林下經濟建設,示範一批適應北京地區林下種植的中藥材、花卉等品種,推動形成“一鎮一品”。制定完善林下經濟産品種植、采收等標準,推動林下經濟産業的標準化發展。加強林下經濟産地環境風險評估,確保林下産品品質安全。

  (四)提升信息化服務水準。建立林下經濟大數據平臺,利用網際網路、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新模式,推動林下經濟管理模式、行銷手段創新,促進林下經濟上下游産業融合發展,為林下經濟全産業鏈發展提供資訊服務。建設不同類型的林下經濟服務應用場景,及時收集、統計、分析、發佈林下經濟分佈數據、産品銷售動態等資訊,積極推廣新産品、新技術,為經營主體提供政策諮詢、産品銷售資訊等服務。

  (五)完善服務配套設施。鼓勵利用閒置民宅和其他閒置房屋發展森林旅遊、森林康養(療養)、自然教育等森林景觀利用活動。開展科普體驗、戶外拓展等活動所需要的服務設施,可按規定使用集體存量建設用地等政策。

  四、強化保障措施,形成發展合力

  (一)加強組織保障。發展林下經濟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相關區、鎮政府要高度重視,與林長制工作緊密結合,根據我市總體規劃和各區功能定位,合理確定本地區林下經濟發展産業類別、發展規模,制定林下經濟發展負面清單,嚴格執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市、區兩級園林綠化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做好管理與服務,確保林下經濟有序發展。

  (二)明確責任分工。市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調配合,確保林下經濟相關政策全面落實。市園林綠化局負責統籌指導全市林下經濟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完善支農惠農政策體系,將發展林下經濟的相關內容納入支農惠農補貼名錄。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加強對全市林下經濟發展的規劃指導,明確産業發展禁限目錄。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負責對接林下經濟發展中的科技需求,加強推進新品種選育,新技術、新産品應用等科技支撐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推進誠信機制建設,將有關違法違規或嚴重失信行為資訊納入北京市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市財政局負責加大資金支援,對林下經濟大數據平臺、示範基地建設、優良品種選育等及時給予扶持政策。市規劃自然資源委會同市園林綠化部門研究制定發展林下經濟用地政策,協調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確保森林景觀利用中的服務設施政策落地。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加強生態環境監測,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經營主體依法處理。市商務局要結合相關企業實際需求,協助林下經濟經營主體與合適的電商平臺積極對接。市中醫局負責研究制定我市林下中藥材發展利用規劃,將森林康養(療養)與中醫藥健康産業發展結合起來。

  (三)強化人才激勵。鼓勵農林高校畢業生、園林綠化技術人才、鄉土專家、科技特派員等參與林下經濟建設,並依規享受職稱評審、養老保險延繳、農村勞動力就業補貼等方面的激勵政策。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7月18日  

  (聯繫人:梁龍躍;聯繫電話:84236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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