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糧發〔2022〕41號
經2022年7月12日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第二十三次局長辦公會決定,廢止《北京市糧食局關於印發<財務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的通知》(京糧發〔2005〕113號)、《北京市糧食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儲備糧出入庫管理規定>的通知》(京糧發〔2006〕134號)、《北京市糧食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儲備糧競價交易辦法>的通知》(京糧發〔2018〕12號)3件行政規範性文件,現予以公佈。凡公告廢止的文件,自本公告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特此公告。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