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商務局等11部門印發〈關於加快二手車流通促進汽車消費升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商流通字〔2022〕15號)要求,為鼓勵本市二手車流通,對二手車轉出本市作出貢獻的企業給予資金獎勵,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援對象
在北京地區註冊,且在本市商務部門備案登記,從事二手車經營的企業(含二手車經銷公司、二手車經紀公司、二手車拍賣公司)。
二、支援條件和標準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企業經營車輛轉出本市超過60輛後,每增加一輛給予500元補助,單個企業最高支援額度不超過500萬元。企業按照實報實銷的原則,轉出車輛凡經核驗通過可獲得獎勵資金。
轉出本市的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註冊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並轉移所有權的汽車,且在本市登記註冊未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載客汽車和載貨汽車。二手車轉出時間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車輛檔案轉出時間為準,並定期參加機動車檢驗且檢驗結果合格。
三、申報流程
(一)企業申請
二手車經營企業於2023年1月15日前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經本企業轉出二手車的相關證明材料(二手車周轉指標確認書複印件;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複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登記欄外遷項複印件)
3.轉出二手車統計表(見附件1)
4.承諾書(見附件2)
5.企業情況簡介
(二)主管部門核查
1.二手車經營企業持申請材料,向為本企業提供二手小客車交易周轉指標配發服務的單位(二手車交易市場、行業協會)提出書面申請;
2.由受理單位(二手車交易市場、行業協會)對申請企業提交的材料歸納整理並進行初審,對周轉指標確認書及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進行核驗確認。受理單位應接到企業申請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並將核驗通過的申請企業的轉出本市車輛名細表(含有周轉指標、車輛牌照號碼等資訊)報市商務局。
3.市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對企業提交的轉出車輛進行復核,2023年2月底前完成。
(三)資金支付
市商務局根據審核通過的轉出車輛數量,2023年3月底按照獎勵標準完成給企業撥付獎勵資金。
四、工作要求
各申報企業要確保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如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將承擔相應責任。對虛假申報,市商務局有權追回全部獎勵資金,且3年內不得申請市商業流通發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