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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體育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10-18
  6. [發文字號] 京教體藝〔2022〕1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10-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等四部門關於開展2021年度北京市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工作評議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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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體藝〔2022〕13號

各區人民政府,燕山辦事處、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我國學生近視問題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光明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5年)》《全國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工作評議考核辦法(試行)》以及《北京市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十條措施》,現就2021年度北京市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工作評議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議考核對象

  各區人民政府

  二、評議考核原則

  (一)全面考核,突出重點。既考核近視防控整體推進情況,又重點考核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門機構、細化政策、落實人員配備、強化學校體育和健康教育、改善辦學條件、合理安排投入、降低近視率等重點事項。

  (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評議考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尊重客觀事實。各區人民政府應實事求是,提供工作推進情況報告,杜絕提供虛假材料和數據。

  (三)目標導向,力求實效。既將評議考核作為推動近視防控工作的目標和導向要求,又突出近視防控工作進展和實效。

  三、評議考核內容

  全面評議考核各區人民政府2021年度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整體推進情況,重點評議考核加強組織領導、協調統籌推進,建設專業力量、加強監測干預,示範引領帶動、培育典型經驗,優化辦學條件、改善用眼環境,配備人員設備、開展檢測篩查,減輕學業負擔、貫通體育鍛鍊,實施家校聯動、發揮家庭作用,重視科普宣傳、推進健康教育,運用資訊技術、建立健康檔案,加大監管力度、凈化市場環境,降低近視發生、嚴格評議考核等落實情況。

  四、評議考核步驟

  (一)自查自評。各區人民政府依據本辦法及《2021年度北京市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工作評議考核自評量化分值表》(見附件,以下簡稱“自評打分表”),全面總結年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工作,形成自評報告並附自評打分表,報送市教委。各區人民政府對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自評報告包括主要工作進展、成績和亮點、問題和不足、下一年度工作計劃等內容。

  (二)實施考核。市教委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市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結合監督檢查情況,對相關指標內容進行考核評價,形成考核意見,明確得分。

  (三)通報結果。評議考核結果向各區人民政府反饋。對考核結果排名靠前的區,在宣傳典型經驗、遴選推薦專家和改革試驗試點等方面予以傾斜。

  五、評議考核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教委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市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加強對評議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確保評議考核工作有序開展。各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實際,依據本辦法及自評打分表,開展區級考核評議工作。

  (二)確保考核品質。各區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本辦法進行自查自評,確保自評工作品質。做好自評材料收集整理,確保自評材料經得起核查,自評結果經得起檢驗。

  (三)嚴肅考核紀律。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通過評議考核發現和解決問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請各區級人民政府按照要求開展2021年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自評工作,自評報告要針對評議考核要點作出響應,要言簡意賅,不穿靴戴帽,字數控制在4000字以內,並於2022年11月10日前將經區人民政府同意並加蓋公章的自評報告和自評量化分值表報送市教委(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Word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聯繫人及電話:王君卓,66074667

  電子郵箱:twycgy@163.com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體育局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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