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監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06-23
  5. [成文日期] 2022-06-17
  6. [發文字號] 京衛監督〔2022〕1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6-2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32期(總第764期)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細則(2022年6月修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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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執法局,市衛生健康監督所:

  根據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北京市獻血條例》,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廢止和《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北京市獻血條例》修訂,現對《北京市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細則》(以下簡稱《裁量細則》)部分條款予以修訂:

  一、刪除原《裁量細則》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職權編碼為C2816500、C2816600、C2877600、C2833500、C2833700、C2831400、C2831700、C2831800、C2832300、C2832400、C2832700、C2833000、C2839400、C2839500、C2877300、C2878300、C2878400、C2879000、C2879700、C2880100、C2880300、C2880400、C2816300、C2816400的項目。

  二、對《裁量細則》中職權編碼為C2885900、C2840700、C2885100、C2885800、C2894400、C2825800、C2825900、C2826000、C2866600的項目對應的裁量細則予以修改,修改內容見附件。

  三、在醫療衛生專項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增設職權16項,其中對應14項新增職權增設裁量細則42項,2項新增職權不劃分裁量。

  修訂後的《北京市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細則》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原有文件中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附件:北京市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細則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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