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退役軍人局發〔2022〕14號
各區退役軍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主管部門、區稅務局、區工商聯: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鄉村振興的重要論述精神,落實“看北京首先要從政治上看”要求,促進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大城市小農業”“大京郊小城區”市情農情,做好新發展階段鄉村振興工作,支援退役軍人更好就業創業,實現人生價值,服務首都農業農村高品質發展,推動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現就貫徹落實《關於促進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48號)精神,促進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持續拓寬就業渠道
(一)支援退役軍人返鄉入鄉就業創業。按照城鄉融合發展要求,鼓勵退役軍人到鄉村重點産業創業就業,引導退役軍人通過創新技術、開拓市場、帶動就業等形式,參與種業發展、耕地復墾復耕、鄉村建設等,積極發展生態友好型鄉村産業,建設體現京韻農味的美麗鄉村。鼓勵和支援農業企業積極招用退役軍人,研究開發符合退役軍人特點和需求的崗位,帶動退役軍人就業,提高收入水準。
(二)鼓勵參與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做優特色農業,發展林下經濟,努力培育和發展富有“農味”和“京味”的農産品加工品牌。積極推進産業轉型升級,探索發展“網際網路+農業”、精品民宿、田園觀光、農耕體驗、森林康養等新業態。鼓勵有條件的退役軍人創辦領辦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三)引導投身鄉村建設和基層治理。持續優化完善本市退役軍人就業工作,引導有專業、有情懷的優秀退役軍人到鄉村振興一線崗位。支援有條件的區、鄉(鎮)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退役軍人招考,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援退役軍人從事鄉村教師、農業經理人、鄉鎮人民調解員、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人員等職業。注重從退役軍人黨員中培養選拔村黨組織書記,推動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鼓勵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反哺農業農村。不斷擴大退役軍人參與鄉村建設和基層治理的力量。
二、優化教育培訓機制
(四)支援參加高等學歷教育。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對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生均實行學費減免,減免最高限額按規定標準執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國家助學金。積極引導退役軍人報考農業方向專業學習,按規定享受補貼優待政策。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推進彈性學制、農學交替、送教下鄉等教學培養方式,支援返鄉入鄉退役軍人參加學歷教育。
(五)加強針對性技能培訓。加大對退役軍人農村創業創新人才的培訓力度,通過分類施策,培育現代農業建設、農業産業工人和企業家型人才。圍繞高效設施農業、數字農業、種植養殖等舉辦專題培訓,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納入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培訓、農村創業創新培訓、農機職業技能等培訓範圍。支援返鄉入鄉退役軍人參加農業類相關職業技能培訓,持續提高退役軍人參與鄉村振興的技能水準和職業素質。
(六)健全培訓指導服務體系。加強公益性培訓機構與生産基地、經營服務主體對接,培育一批實踐培訓教育和農技推廣示範基地。深入實施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培育行動,推動建立國家級、市級農村創業創新導師隊伍,發揮好市、區兩級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指導團隊作用,幫助退役軍人融入農村創業創新發展。
三、強化典型示範引領
(七)樹立返鄉入鄉典型代表。對返鄉入鄉就業創業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退役軍人代表予以鼓勵,引導退役軍人增強力爭上游、務農光榮的思想觀念。推進設立農村創業創新孵化實訓基地,樹立創業帶動就業發展標桿,發揮對退役軍人的帶動作用。舉辦退役軍人創業創新活動,重點聚焦鄉村振興方向,加大支援力度,做強首都農業農村軍創品牌。
(八)推進示範建設産業集聚。鼓勵有條件的區建設返鄉入鄉創業園、孵化實訓基地等,探索建設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在農業農村發展、設施建設、産業融合等方面,引導和鼓勵退役軍人積極參與,構建“生産+加工+科技+行銷+品牌+體驗”於一體、“預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穩定器”全産業鏈的集聚化發展格局。
(九)推動創業帶動就業發展。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支援退役軍人返鄉入鄉創業,帶動更多退役軍人就業。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退役軍人,按規定納入創業扶持政策範圍。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企業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援。返鄉入鄉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或在鄉企業招用退役軍人,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退役軍人在鄉村創辦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符合條件可按規定給予企業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四、做好政策服務保障
(十)強化組織領導帶動。深入落實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工作部署,市、區兩級退役軍人部門統籌協調,農業農村及鄉村振興、發展改革、教育、經濟信息化、財政、人力社保、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文化旅游、金融、稅務、市場監管、工商聯等部門發揮職能優勢,建立協調推進、資訊共用、督促指導等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抓好貫徹落實。
(十一)強化宣傳激勵作用。在退役軍人事務、農業農村、工商聯等相關評選表彰活動中,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努力營造本市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重點加強對帶動退役軍人更好、更多就業的典型予以宣傳,發揮退役老班長傳幫帶作用,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引導身邊人,讓退役軍人學有榜樣、幹有方向。
(十二)強化金融政策支撐。鼓勵金融機構針對退役軍人返鄉創業特點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探索提供專屬信貸産品,合理設置農業貸款期限和還款方式。發揮政策性農業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探索建立依託信用體系的融資擔保機制。堅持市場化導向,引導各類基金、社會資本關注和支援返鄉入鄉退役軍人創業項目,進一步拓寬資金保障渠道。
(十三)強化用地政策保障。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財産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保障過程中,對回到農村、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加強資訊對接,維護合法權益。認真貫徹城市總體規劃,農村整治用地指標,優先用於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退役軍人,支援退役軍人返鄉入鄉創業就業發展産業。允許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不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探索創新用地方式,支援退役軍人創辦鄉村休閒旅游等新産業新業態。
(十四)強化服務體系支援。發揮全市四級退役軍人服務體系作用,堅持以“接訴即辦”為抓手,協助退役軍人解決參與鄉村振興的身邊事。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退役軍人家庭納入城鎮住房保障範圍。推動建立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機制,將返鄉創業退役軍人的權益納入法治保障。
各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籌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和鄉(鎮)、村行政管理部門,充分發揮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作用,協同聯動、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積極促進本市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增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成就感、獲得感、歸屬感,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