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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人事工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
  4. [實施日期] 2022-07-01
  5. [成文日期] 2022-06-23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事業發〔2022〕1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7-0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42期(總第774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關於印發《北京市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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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事業發〔2022〕18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化和旅遊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宣傳文化部,市屬各部、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幹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將《北京市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        

2022年6月23日  


北京市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關於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及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人才強國戰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目標,堅持黨管人才,遵循文藝規律和藝術專業人員成長規律,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以科學、分類評價為核心,建立符合藝術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促進藝術專業人才能力素質提升,推動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為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藝術事業、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二、適用範圍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在本市所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從事藝術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改革內容

  (一)健全制度體系

  1.完善職稱層級和專業設置。藝術專業人員職稱設初級、中級、高級。其中,初級職稱只設助理級,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根據藝術領域特點,設置藝術表演、藝術創作、藝術管理和技術保障等4個專業類別。藝術表演類包括演員、演奏員等;藝術創作類包括編劇、導演(編導)、指揮、作曲、作詞、攝影(攝像)、舞臺美術設計、動漫遊戲設計、美術、文學創作等;藝術管理類包括演出監督、製作(製片)人等;技術保障類包括舞臺技術、錄音、剪輯等。建立職稱專業動態調整機制,根據藝術行業發展實際需要,適時調整專業設置。

  2.統一職稱等級和名稱。各專業職稱統一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依次對應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為體現專業屬性,職稱名稱以級別加專業命名,如四級演員、三級演員、二級演員、一級演員。其中,原舞臺技術員、舞臺技師、主任舞臺技師、高級舞臺技師依次對應四級舞臺技術、三級舞臺技術、二級舞臺技術、一級舞臺技術。原舞美設計員對應四級舞美設計師,原美術員對應四級美術師,原錄音員對應四級錄音師,原剪輯員對應四級剪輯師,其他職稱名稱不變。

  3.各層級職稱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初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三級,中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副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正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

  (二)完善評價標準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把品德放在藝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的首位,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重點考察政治立場、職業道德、社會責任和從業操守,倡導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用人單位可結合個人述職、年度考核、民意調查等方式綜合考察藝術專業人員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在職稱評價中偽造學歷、資歷、論文著作、業績成果、獲獎證書、工作業績等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已取得職稱的予以撤銷,並記入職稱評價誠信檔案。

  2.實行體現藝術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評價標準。在國家標準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北京市藝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附後)。突出品德、能力、業績,以考察藝術水準為重點,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重要內容的評價導向,按照不同專業、不同層次、不同崗位職責藝術專業人員的特點和成長規律,合理確定評價重點。

  3.實行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將藝術專業人員的代表性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內容,建立職稱評審代表作清單,明確不同專業、不同層級職稱評審所考察的代表作類型。藝術專業人員參評職稱的代表作可包括影視、戲劇(戲曲)、舞蹈、音樂、動漫遊戲、文學等文藝創作作品、舞臺美術設計方案、大型演出策劃方案、舞臺技術報告、研究報告、學術著作、發明專利、發展規劃、專業論文等。嚴格實行代表作審核制度,重點考察作品品質,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把受群眾歡迎作為重要依據,堅持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相統一,堅持人民評價、專家評價、市場檢驗相統一。

  (三)暢通晉陞渠道

  1.建立職稱申報綠色通道。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促進文化藝術事業繁榮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藝術專業人員,放寬學歷、年限等條件限制,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

  2.暢通新文藝組織和新文藝群體人才職稱評價渠道。打破戶籍、身份、檔案等制約,暢通民營文化工作室、民營文化經紀機構、網路文藝社群等新的文藝組織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藝術從業人員職稱評審渠道。近一年在本市藝術領域工作的網路作家、簽約作家、自由撰稿人、獨立製片人、獨立演員歌手、自由美術工作者等自由職業人員,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文藝家協會或行業協會推薦,可申報藝術系列職稱評價。

  (四)優化評價機制

  1.推行職稱社會化評價。堅持“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管”的社會化評價機制,滿足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以及新業態職稱評價要求。藝術專業人員通過評價取得北京市職稱證書,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自主、擇優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強化聘後考核管理,對不符合崗位要求、沒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藝術專業人員,可按照有關規定降低聘用崗位等級直至解除聘用。

  2.優化職稱評價服務方式。通過採用評審、面試答辯等多種評價方式,不斷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優化評審工作流程,進一步減少申報材料和證明事項,強化大數據應用,突出工作單位推薦意見。加快職稱評價信息化建設,實行網上申報、審核、繳費、評審、取證、查驗等一體化服務。

  3.加強職稱評審委員會建設。經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的職稱評審服務機構,可按規定組建相應層級、專業的藝術系列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在規定的評審許可權內,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評價,並確定相應職稱。職稱評審服務機構負責組建評審專家庫,納入全市職稱評審專家庫統一管理使用。嚴格評審專家管理,建立動態調整考核機制,確保職稱評審公平、公正。

  4.加強評審監督。健全和完善職稱評審監督機制,堅持職稱評審回避制度、公示制度、結果驗收和備案制度,加強對申報審核、評價標準、工作程式的監督檢查。用人單位沒有認真履行審核責任,或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員的責任。職稱評審服務機構應嚴格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有關規定開展職稱評價工作,嚴格按照《北京市藝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審核材料,規範答辯、評審工作程式,嚴肅職稱評價工作紀律。評審服務機構違反評審程式,不能保證評審品質的,將暫停其評審工作,責令採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職稱評審權,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組織保障。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藝術專業人員職稱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協調落實、監督檢查和工作評估。相關職稱評價服務機構負責落實職稱改革政策、組織好本領域的職稱評價工作等。

  (二)穩步推進改革。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是加強藝術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涉及專業領域廣、覆蓋人員多、社會關注度高。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複雜性,妥善處理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輿論引導和政策解讀,引導藝術專業人員積極支援和參與職稱制度改革,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和順利實施。

  本實施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附件:北京市藝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附件

北京市藝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藝術專業人員申報職稱評價,應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馬克思主義文藝觀,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崇德尚藝,作風端正;堅守藝術理想,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藝術系列四級

  (一)受過系統的基本功訓練,具有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掌握本專業的創作能力、方法和技巧,有一定的思想水準和文化藝術素養,能較好地完成本專業創作、演出等工作任務。

  (二)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

  2.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1年;

  3.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4.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5.申報演員、演奏員專業的人員,從事表演、演奏工作滿5年。

  二、藝術系列三級

  (一)基本條件:

  1.有較高的創作水準或專業技巧,了解本專業的發展動態,具備一定的獨立創作能力,有一定數量的代表性作品和創作、演出積累。在藝術表演領域,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比較熟練地掌握專業的表演、演奏技巧。在藝術創作領域,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文化藝術素養,比較熟練地掌握專業的創作技巧。在藝術管理領域,具有一定的藝術鑒賞能力和專業理論修養,有較高的舞臺劇(節)目或影視劇組織管理水準,熟悉舞臺劇(節)目或影視劇創作、演出規律。在技術保障領域,有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比較熟練地掌握本專業的製作技術和操作技巧,並能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2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5)取得助理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4年。

  雜技、舞蹈、戲曲武功等舞臺生命較短的演員,可降低工作年限1年。

  (二)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演員:在影視劇或中、小型劇(節)目的演出中多次擔任過重要角色,能夠圓滿地完成所承擔的表演任務,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

  2.演奏員:在公開排演的中、小型劇(節)目中多次擔任領奏或伴奏,並圓滿地完成所擔負的演奏任務。

  3.編劇:獨立或聯合創作一定數量的劇本,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

  4.導演(編導):獨立或作為執行導演(編導)完成過多部影視劇或一定數量的中、小型劇(節)目的導演(編導)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

  5.指揮:能獨立指揮並準確地表現作品的藝術風格,能圓滿完成多部專業文藝團體中、小型劇(節)目公開排演的指揮任務。

  6.作曲:獨立創作多首中、小型作品,且作品已正式排演或播出。

  7.作詞:獨立創作多部有一定影響力的詞作品,且作品已正式排演或播出。

  8.攝影(攝像):有一定數量的攝影(攝像)作品公開發表,並參加過專業攝影(攝像)作品展覽;或完成一定數量影視劇或多部中、小型節目的攝影(攝像)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

  9.舞美設計:獨立創作出一定數量劇(節)目的舞美設計作品,或獨立創作出一定數量影視劇的美術設計作品,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

  10.美術:能創作出具有個人風格的美術作品,有一定數量的美術作品在有影響力的期刊公開發表,參加過有影響力的專業美術作品展覽。

  11.文學創作:在市級以上報刊或雜誌上發表過多篇文學作品,或出版過文學著作,或在國內具有網際網路傳播合法資質且有影響力的專業文學網站發表過完結作品,作品訂閱數有一定規模。在讀者中有一定影響力。

  12.演出監督:獨立完成已公開排演的中、小型劇(節)目創作、排練和演出的組織管理工作。

  13.舞臺技術:完成一定數量已公開排演的中、小型劇(節)目的舞臺技術工作。

  14.錄音:能獨立完成一般性劇目、作品的錄音任務,有一定數量的優秀作品,且作品已正式公映或播出,獲得業內較好的評價。

  15.剪輯:能獨立完成一般性影視節目的剪輯任務,有一定數量的作品,且作品已正式公映或播出。

  16.動漫遊戲設計:獨立或聯合創作一定數量的動漫遊戲作品,且作品已出版或發行。

  17.製作(製片)人:獨立完成一定數量的影視劇或中、小型劇(節)目的製作(製片)人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

  (三)取得助理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2項及以上:

  在藝術專業領域,作為參與人完成在單位內具有較大影響的文藝創作作品、舞臺美術設計方案、大型演出策劃方案、舞臺技術報告、研究報告、學術著作、發明專利、發展規劃等,或作為參與人在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發表有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

  三、藝術系列二級

  (一)基本條件:

  1.工作業績或創作能力較為突出,有一定的藝術研究水準,具備培養和指導專業人才開展創作的能力,有具備一定影響力的代表性作品。在藝術表演領域,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修養和較廣博的文藝知識,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在表演、演奏藝術上有所建樹,能形成個人表演、演奏風格,能總結自己的藝術表演經驗。在藝術創作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識水準、藝術造詣和專業理論修養,有比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有個人的藝術創作風格,能總結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在藝術管理領域,具有較高的藝術鑒賞能力和專業理論修養,有比較豐富的舞臺劇(節)目或影視劇組織管理經驗,熟練掌握舞臺劇(節)目或影視劇創作、演出規律,能總結舞臺劇(節)目或影視劇創作、演出的組織管理經驗。在技術保障領域,有較高的專業理論知識、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總結舞臺劇(節)目或影視劇的創作成果和實踐經驗,能及時、準確地發現和解決創作過程中出現的關鍵問題。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2年;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3)取得中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雜技、舞蹈、戲曲武功等舞臺生命較短的演員,可降低工作年限1年。

  (二)取得中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演員:在一定數量影視劇或多部大、中型劇(節)目中出色地擔任重要角色,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有作品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2.演奏員:在公開排演的多部大、中型劇(節)目中擔任獨奏、領奏、重奏,演奏出色,有自己的代表性曲目並能舉辦獨奏音樂會,有作品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3.編劇:獨立創作過一定數量的劇本,作品能正確反映生活,有較高的思想性和藝術性,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4.導演(編導):獨立完成一定數量影視劇或多部大、中型劇(節)目的導演(編導)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5.指揮:能勝任不同風格作品的指揮工作,能較為出色地完成多部專業文藝團體大、中型劇(節)目公開排演的指揮任務。同時,有作品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6.作曲:獨立創作出多首有較高水準並正式發表的作品,且作品已正式排演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7.作詞:獨立創作出多首有較高水準並正式發表的作品,且作品已正式排演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8.攝影(攝像):有相當數量的攝影(攝像)作品在有較大影響力的期刊公開發表,並參加過有較大影響力的專業攝影(攝像)作品展覽;或獨立完成一定數量的影視劇或多部大、中型節目的攝影(攝像)統籌、指導和拍攝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有作品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

  9.舞美設計:獨立完成多部大、中型劇(節)目的專業舞美設計,或一定數量影視劇的美術指導、設計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10.美術:在繼承、發展和創新藝術流派及美術創作技巧等方面成績較為顯著,有相當數量的美術作品在有較大影響力的期刊公開發表,參加過有較大影響力的專業美術作品展覽。

  11.文學創作:出版過多部文學著作,或在國內較有影響力的全國性文學刊物上發表過多篇文學作品,或在國內具有網際網路傳播合法資質且有影響力的專業文學網站發表過多部完結作品,作品訂閱數有較大規模。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12.演出監督:組織過一定數量的大、中型劇(節)目的創作、排練和演出工作,能及時發現並解決劇(節)目創作、排練和演出過程中出現的關鍵問題。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13.舞臺技術:承擔一定數量大、中型劇(節)目舞臺技術的統籌、協調和實施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14.錄音:獨立完成難度較大的錄音任務,有一定數量的優秀作品,在業內獲得較高評價。同時,有作品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

  15.剪輯:獨立承擔各片種難度較高的剪輯工作,能根據劇本主題,通過剪輯手法出色地體現導演創作意圖,有一定數量的優秀作品,在行業內獲得較高評價。同時,有作品參加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

  16.動漫遊戲設計:獨立或聯合創作一定數量的動漫遊戲作品,且作品已出版或發行,有一定數量的優秀作品。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17.製作(製片)人:獨立完成一定數量的影視劇或多部大、中型劇(節)目的製作(製片)人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市級及以上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三)取得中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3項及以上:

  在藝術專業領域,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創人員完成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的文藝創作作品、舞臺美術設計方案、大型演出策劃方案、舞臺技術報告、研究報告、學術著作、發明專利、發展規劃等,或作為第一作者(或獨立撰寫)在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發表有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

  (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不受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限制,破格申報藝術系列二級職稱:

  1.在全國性專業比賽、評獎活動中榮獲個人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2.在重要國際專業比賽、評獎活動中榮獲個人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3.在全國性或重要國際專業比賽、評獎活動中榮獲集體二等獎及以上獎勵的主創(演)人員;

  4.獨立創作的文學作品獲省部級以上(含)文學獎項,或入選中國網路文學影響力榜之網路小説影響力榜。

  四、藝術系列一級

  (一)基本條件:

  1.工作業績或創作能力突出,有較高的藝術研究水準,能夠培養指導專業人才,有具備較大影響力的代表性作品。在藝術表演領域,具有深厚的藝術造詣和高超的表演、演奏技巧,有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具有獨特的表演、演奏風格,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藝術表演成果。在藝術創作領域,具有深厚的藝術造詣和精湛的創作水準,有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有獨特的藝術創作風格,能系統論述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在藝術管理領域,具有深厚的藝術修養、藝術鑒賞能力和高深的理論水準,有豐富的舞臺劇(節)目或影視劇組織管理經驗,精通舞臺劇(節)目或影視劇創作、演出規律,能系統論述本專業的藝術創作成果。在技術保障領域,有深厚的專業理論知識、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創新能力,對本專業學術、技術具有深入研究和獨到見解,能夠系統論述自己的創作成果和實踐經驗,能夠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或掌握關鍵技術。

  2.學歷和專業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副高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2)申報演員專業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取得副高級職稱後,從事表演工作滿5年;雜技、舞蹈、戲曲武功等舞臺生命較短的演員,可降低工作年限1年;

  (3)已取得非本系列(專業)正高級職稱後,從事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副高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業績條件之一:

  1.演員:在大量影視劇或多部大型劇(節)目中出色地擔任主要角色,有具備較大影響力的代表性作品,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較大影響。

  2.演奏員:在專業文藝團體多部大型劇(節)目中出色地擔任獨奏或領奏,或能舉辦具有自己鮮明藝術特點的獨奏音樂會且個人獨奏佔整臺音樂會一半以上曲目。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較大影響。

  3.編劇:獨立創作過多部有較大影響的劇本,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藝術性,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較大影響。

  4.導演(編導):獨立完成大量影視劇或多部大型劇(節)目公開排演的導演(編導)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較大影響。

  5.指揮:在多個專業文藝團體成功擔任過各種不同風格大型劇(節)目的指揮,有作品參加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較大影響。

  6.作曲:獨立創作出多首有較高水準並正式發表的作品,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藝術性,且作品已正式排演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較大影響。

  7.作詞:獨立創作出多首有較高水準並正式發表的作品,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藝術性,且作品已正式排演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較大影響。

  8.攝影(攝像):在有重大影響力的刊物上發表或出版攝影(攝像)作品集,有作品入選全國性專業攝影(攝像)展覽或由權威攝影(攝像)機構收藏;或獨立完成大量影視劇或多部大型節目的攝影(攝像)的統籌、指導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有作品參加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攝影(攝像)界有很大影響力。

  9.舞美設計:獨立完成多部大型劇(節)目的專業舞美設計工作,或完成大量影視劇的美術指導、設計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業內有重大影響。

  10.美術:在繼承、發展和創新藝術流派及本專業藝術技巧方面成就突出,在有重大影響力的刊物上發表或出版美術作品集,有作品入選全國性美術展覽或由權威美術機構收藏,在美術界有很大影響力。

  11.文學創作:由出版社本版出版過多部文學著作,或在國內較有影響力的全國性文學刊物上發表多篇文學作品,或在國內具有網際網路傳播合法資質且有較大影響力的專業文學網站發表過多部完結作品,作品訂閱數有較大規模。同時,代表性作品在全國範圍內有廣泛影響力,有較高知名度。

  12.演出監督:組織過大量國內大型劇(節)目的創作、排練、演出或一定數量國際大型劇(節)目的創作、排練、演出,並在組織大型劇(節)目創作、排練和演出過程中做到“零失誤”。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較大影響。

  13.舞臺技術:獨立承擔多部大型劇(節)目中舞臺技術的統籌、指導和實施工作,能應急處理演出過程中的突發情況,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能作為本專業有較大影響力的學術、技術帶頭人。

  14.錄音:獨立指導完成影視劇(節)目各種高難度錄音任務,有相當數量的優秀作品,獲得業內很高的評價。在錄音藝術、技術方面發表過理論性的文章或著作,有作品參加過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

  15.剪輯:主持和承擔各種高難度的剪輯任務,能根據劇本主題和劇情要求,通過剪輯創造性的處理,協助導演豐富藝術構思,增強藝術效果,能形成自己獨特的藝術風格,有相當數量的獲得很高評價的優秀作品。發表過較高水準的論文或著作,有作品參加過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

  16.動漫遊戲設計:獨立或聯合創作大量動漫遊戲作品,且作品已出版或發行,獨立或聯合創作的作品形成了具有鮮明特色和良好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動漫遊戲品牌。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較大影響。

  17.製作(製片)人:獨立完成大量影視劇或多部大型劇(節)目的製作(製片)人工作,且作品已正式排演、公映或播出。同時,有作品參加過國際或國家級大型藝術活動(賽事),在國內有較大影響。

  (三)取得副高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3項及以上:

  在藝術專業領域,作為主要負責人或主創人員完成在行業內具有重大影響的文藝創作作品、舞臺美術設計方案、大型演出策劃方案、舞臺技術報告、研究報告、學術著作、發明專利、發展規劃等,或作為第一作者(或獨立撰寫)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有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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