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4-28
  6. [發文字號] 京規自發〔2022〕14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4-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於將辦理企業間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記延伸至北京産權交易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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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規自發〔2022〕141號

各相關單位:

  為落實營商環境5.0改革任務要求,拓展北京市“網際網路+不動産登記”工作,深化多點多域聯動,全力延伸不動産登記服務鏈條,在推行“企業間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記全程網辦”基礎上,我市自2022年5月1日起,將企業間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記窗口延伸至北京産權交易所,實現“交易+登記”一站式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

  在北京産權交易所進行的企業間資産轉讓業務涉及的北京市轄區記憶體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記,交易雙方可通過在北京産權交易所設立的“交易+登記”一窗式綜合窗口,同步進行不動産交易和辦理不動産轉移登記。

  二、業務辦理流程

  (一)網上申請

  申請人通過“北京市不動産登記領域網上辦事服務平臺”電子營業執照掃碼進行企業身份認證登陸後,授權北京産權交易所辦理業務,並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買賣合同;

  2.交易雙方承諾書;

  3.交易雙方授權委託書;

  4.原不動産權證書;

  5.規劃用途為科研、工業、酒店、旅遊、文化、娛樂的産業項目需提交所在區行政主管部門或園區管理部門對買方資格的批准意見;

  6.原購房發票或原購房契稅票;

  7.本次房屋交易的自開發票(小規模納稅人若申請稅務代開發票,可不提供);

  8.登錄證件號碼與取得不動産權利時不一致,且系統校驗不通過的,需上傳營業執照變更證明。

  (二)查驗資料

  北京産權交易所工作人員負責查驗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是否齊全,協助申請人通過不動産登記網上服務平臺填寫資訊,上傳材料,提交申請。

  (三)審核登簿

  不動産登記機構收到申請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與審核工作。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即可通過“北京市不動産登記領域網上辦事服務平臺”繳納不動産登記費,下載北京市非稅收入統一票據(電子版)。繳費完成後,不動産登記機構登簿制證,並同步公告作廢原不動産權證書。

  (四)證書領取

  申請人可通過“北京通APP”“北京掌上登記中心APP”“北京不動産登記”微信公眾號領取不動産電子證照。如需領取紙質證書,可攜帶身份證件原件和原不動産權證書到不動産所在區不動産登記大廳窗口、自助打證機領取,或選擇EMS到付寄送。

  (五)資料歸檔

  登記完成後,不動産登記機構按照相關管理規定進行電子檔案歸檔,北京産權交易所無需轉交紙質資料。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協調機制

  強化組織領導,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和北京産權交易所共同推動登記窗口延伸任務的落實,建立溝通反饋機制,加強風險預判,及時溝通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二)強化保障措施

  持續跟蹤業務辦理,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做好政策解釋、操作培訓、系統運維等工作。

  (三)加強宣傳推廣

  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服務工作,使企業充分了解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切實享受改革紅利。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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