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機械製造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01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22〕1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6-0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25期(總第757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本市先進製造業平穩運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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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22〕1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本市先進製造業平穩運作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1日  


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本市先進製造業平穩運作的若干措施

  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産業〔2022〕273號),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促進製造業高端智慧綠色發展,確保本市經濟運作在合理區間,特製定以下措施。

  一、保持重點産業鏈供應鏈順暢

  (一)保障物資運輸暢通高效。認真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號)要求,對貨車司機實行“即採即走即追”閉環管理,全力打通運輸堵點,保障民生物資和重要生産物資運輸暢通。在企業承諾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為企業及時足量開具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進一步簡化辦理流程,推進網上辦理、即接即辦。在津冀與本市毗鄰區域依託既有物流園區、貨運場站設立臨時轉机調運站和貨車司機防疫服務站,完善裝卸設備、接駁車輛等各類配套設施,為貨車司機提供核酸檢測及抗原檢測服務。(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京津冀協同辦、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二)穩定企業産業鏈供應鏈。建立穩定産業鏈供應鏈協調機制,積極對接國家有關部委協調平臺,爭取將本市汽車、積體電路、消費電子、裝備製造、農用物資、食品、醫藥等重點産業和外貿企業納入國家重點産業鏈供應鏈企業“白名單”。建立市級重點企業“白名單”,指導企業提高生産韌性,適當增加生産物料和生活、防疫物資儲備,優化供應鏈和物流運輸計劃,完善必要時開展閉環生産的預案,加強對企業的生活物資供應和基礎設施服務保障,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反映的具體困難和問題,保障企業穩定生産。鼓勵企業通過升級改造提高重污染天氣績效評定等級,精準實施差異化減排措施。發揮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等跨區域協調機製作用,推動京外配套企業儘快復工復産。指導産業鏈龍頭企業制定供應鏈備份方案或替代清單,鼓勵龍頭企業整合上下游資源,構建穩定配套聯合體,對京津冀範圍內首次納入本市重點領域龍頭企業供應鏈且實際履約金額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資金支援。(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復工復産防控組、市京津冀協同辦、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

  二、強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

  (三)推動重大項目落地見效。強化製造業項目用地需求保障,加強耕地佔補平衡指標區級統籌和市級協調。加大製造業項目儲備,對已明確落地的重大項目優化供地審批服務,加強部門聯動、市區協同、提前預審、並聯推進,推廣“拿地即開工”模式。推動産業園區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加快節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項目環評審查審批。經授權的産業園區開發企業結合所在區産業導向建設的重要標準廠房項目,經市政府同意後,給予不超過30%的固定資産投資補助支援。(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四)盤活提升低效産業空間。在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規劃前提下,鼓勵項目實施單位通過自主、聯營、租賃等方式對重點區域的工業騰退空間、老舊廠房等開展結構加固、綠色低碳改造、科技場景應用及內外部裝修等投資改造,將支援範圍從中心城區和城市副中心推廣至“三城一區”,帶動區域製造業升級,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對於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支援。(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相關區政府)

  (五)強化能源保障。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落實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完善本市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推動本市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納入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範圍。保障製造業企業生産用電需求,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改革政策,整合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等差別化電價政策,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對能效達到基準水準的存量企業和能效達到標桿水準的在建、擬建企業用電不加價,未達到的根據能效水準差距實行階梯電價。(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三、加大財稅金融支援力度

  (六)實施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從2022年4月1日起,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加大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責任單位:北京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七)推動減稅降費政策落地見效。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根據折舊年限不同,可選擇單位價值的100%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或單位價值的50%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餘50%按規定在剩餘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適用政策的中小微企業範圍包括:一是資訊傳輸業、建築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標準為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産總額12億元以下;二是房地産開發經營,標準為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産總額1億元以下;三是其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稅費延緩6個月繳納,其中中型企業可延緩繳納稅費金額的50%,小微企業可延緩繳納全部稅費。繼續按照50%稅額幅度頂格減徵“六稅兩費”,並將政策範圍擴大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延續實施1%的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到2023年4月30日。將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政策範圍擴大到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責任單位:北京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八)加大製造業融資支援力度。抓住國家推出2000億元科技創新再貸款和1000億元交通物流領域再貸款政策契機,組織企業積極申請資金支援。建立完善製造業信貸投放考核通報機制,引導商業銀行製造業中長期貸款保持較高增速。做好製造業企業産融對接服務,定期向商業銀行推送本市製造業重大項目和企業資訊,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受疫情影響交貨期推遲、回款時間延長導致資金週轉困難的優質企業給予支援,防止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支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建立上市掛牌後備企業資源庫,做好企業上市梯度培育和分類指導。鼓勵符合條件的園區基礎設施、新型基礎設施項目參與國家基礎設施REITs試點。(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北京證監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

  (九)引導各類資金基金加大製造業投資。加快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等財政資金執行速度,強化普惠式支援方式,擴大政策覆蓋面。用好各類政府引導基金,吸引社會資本流向先進製造業。優化高精尖産業基金方案,通過直投、並購和設立子基金等方式加大對重點領域、重大項目的股權投資。加快高精尖産業基金、積體電路基金等産業基金投資進度,引進和培育一批産業鏈優質企業在京津冀落地,支援行業龍頭企業通過並購整合資源、構建生態。加強製造業重大項目的儲備和科技研發、創新平臺的謀劃,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援。(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引導製造業高端智慧綠色發展

  (十)增強産業鏈關鍵環節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京津冀産業協同發展,提升産業鏈現代化水準,加快出臺“強鏈補鏈”實施方案,集聚壯大一批技術水準領先、資源整合能力較強的産業鏈龍頭企業,圍繞底層通用技術、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需求,開展“築基工程”,增強製造業核心競爭能力。大力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支援企業對標先進開展智慧化綠色化數字化技術改造,圍繞200家製造業企業實施智慧化綠色化發展水準診斷評估,加快建成20家各行業標桿性智慧化工廠。對符合條件的“新智造100”項目和綠色低碳項目按總投資的一定比例分檔給予支援,引導企業創新能力、生産效率和綠色低碳發展水準提升。(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十一)提升新場景供給開放水準。持續推進高級別自動駕駛示範區3.0建設,深入實踐網聯雲控技術路線,實現500平方公里覆蓋,為智慧網聯汽車應用場景商業化落地和中間産品推廣應用提供城市級工程試驗平臺。推動交通、醫療、城市管理、政務服務等全域智慧應用場景開放,啟動城市副中心智慧城市標桿示範區建設。加大“首臺套”“首批次”“首流片”應用政策支援力度,以最終進入産業鏈配套供應體系為標準,支援一批能用好用的國産技術産品攻關入鏈。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功能,通過首購訂購、預留採購份額等措施,支援科技創新和中小微企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城市副中心管委會、各區政府)

  (十二)加快新型基礎設施佈局建設。加快實施國家大數據中心建設專項行動,推動京津冀國家級數據中心樞紐節點相關項目建設,統籌佈局一批先進算力平臺。推動人工智慧、5G等新一代資訊技術和機器人等高端裝備與工業網際網路融合應用,培育20個以上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形成服務京津冀、輻射全國産業轉型升級的工業網際網路賦能體系。積極推動車聯網等專網落地試驗,全面推動相關技術研發、驗證及應用。支援重點企業建設5G全連接智慧無人工廠,推動5G在機器視覺檢測、精準遠端操控、現場輔助裝配等方向的應用。(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五、著力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十三)強化專業技術技能人才支撐。加大産業亟需技術人才引進支援力度,加強保障性住房等配套保障政策支援。鼓勵企業組織多層次職業技能培訓,重點支援智慧製造、積體電路和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企業,開展校企合作、産教融合,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實施專技人才高級研修項目,按照培訓項目和規模給予相應培訓補貼或資金支援。支援頭部企業建立技能大師工作室,發揮高技能人才在傳授技藝中的引領作用,面向行業內從業人員開展技術攻關創新培訓,給予工作室項目資助。加大協調服務保障力度,進一步優化完善工作機制,為外籍人員及其家屬來華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外辦、復工復産防控組、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十四)以擴大消費支撐生産持續恢復。加大北京消費季活動宣傳和推廣力度,對積極參與北京消費季活動並符合條件的城市商業綜合體、限額以上線下零售企業等分檔予以資金支援。加大綠色節能消費政策宣傳推廣力度,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綠色節能商品。繼續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撥付補貼資金,加大充電設施獎補支援,研究制定針對新能源汽車的道路差異化停車收費價格政策,出臺進一步便利二手車交易措施,促進二手車流通。統籌資金對新能源公交車購置給予補貼,支援巡遊出租燃油車更新為純電動車,加快研究制定網約車電動化方案,出臺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優先通行政策。做好本市重點領域重點産品的統籌推介,強化企業輔導和供需對接,進一步暢通本市産品進入市場渠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六、實施保障

  (十五)建立先進製造業平穩運作保障機制。建立由主管市領導牽頭的統籌協調機制,納入本市製造業創新發展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要持續加強本市工業經濟運作調度,加強對工業經濟運作態勢的跟蹤監測,準確掌握重點企業生産經營情況,強化預研預判,豐富政策工具箱。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主動作為,根據分工及時制定實施細則,以“釘釘子”精神抓好任務落實。各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和完善“服務包”工作機制,以龍頭企業帶動産業鏈中小微企業發展,深入聽取企業意見,動態更新服務需求清單,及時解決企業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問題;進一步指導企業科學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強化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保障重點行業、重點園區、重點企業穩定運作,為全市製造業平穩增長和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市政府辦公廳要會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定期開展督查評估,及時發現問題,督促相關部門和區抓好整改落實,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各區、各部門每月將相關實施細則制定情況、有關任務協調推進情況以及服務企業情況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並抄送市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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