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北京市商務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5-20
  6. [發文字號] 京應急發〔2022〕1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5-2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25期(總第757期)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北京市商務局關於北京安全生産責任保險支援參保企業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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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應急發〔2022〕14號

  人保財險北京市分公司、太平洋財險北京分公司、太平財險北京分公司、國壽財險北京市分公司、平安財險北京分公司,安潤國際保險經紀有限公司: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辦發〔2022〕14號)等文件精神,切實減輕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生産經營影響,幫助企業共渡難關和穩定發展,現就2022年北京安全生産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安全生産責任保險)支援參保企業應對疫情影響,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對於參加安全生産責任保險的企業,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在不增加保費的基礎上,分地區、分行業適當延長保險期限。要重點突出受疫情影響較大地區和行業,對其免費延長的保險期限不得少於1個月。

  二、對於城市快遞、物流、批發市場等企業,特別是生活必需品重點保供企業,對次年的保費在原有政策不變的基礎上,再給予相應的減免優惠。

  三、科學調整安全生産責任保險事故預防費的適用範圍,可根據屬地政府部門建議或參保企業申請,將事故預防費優先用於參保企業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大對防疫物資採購的支援力度,安全生産責任保險的專項宣傳費用可優先採購防疫物資,用於參保企業和基層一線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開通疫情防控期間理賠服務綠色通道,進一步簡化理賠手續和理賠流程,特事特辦、快處快賠。

  六、進一步加強對參保企業的安全服務,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況下,優先對民生保障類企業和復工復産企業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服務,切實降低企業安全生産風險。對於其他停工停産企業,要加強溝通聯繫,可採取線上的形式,開展疫情防控政策、安全生産知識等宣傳培訓。

  北京市安全生産責任保險的各服務機構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認真落實上述要求,儘快出臺工作舉措並以公告形式向社會發佈,切實減輕企業經營負擔。請各單位於2022年5月26日前將以上措施落實情況,同時報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北京市商務局    

2022年5月20日  

  (聯繫人:張傑,電話:55579848;林璞,電話:88011795;黃雨晴,電話:58396604;楊明曉,電話:5557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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