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行業管理部門,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市交通執法總隊、市交通綜治中心、市智慧交通發展中心:
為進一步做好本市共用單車行業運營服務品質考核工作,依據年度工作安排,我委結合已完成的前4個季度考核實際,本着更優化考核流程、更體現公平、公正原則,研究對《北京市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服務品質信用考核辦法》(京交停車發〔2021〕6號)附件(《北京市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服務品質信用考核標準及評分細則》)中部分指標考核內容、計分方式進行了修訂完善,現印發實施。請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予以貫徹落實。本修訂版本自2022年5月1日起實行。4月份的考核參照此修訂版本執行。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2022年5月11日
附件:北京市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服務品質信用考核標準及評分細則(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