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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4-21
  6. [發文字號] 京建發〔2022〕12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5-0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於印發2022年全市首批保障性住房開竣工項目建設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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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發〔2022〕121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2022年是“十四五”工作全面推進關鍵之年,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保障制度,紮實做好“十四五”期間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22年首批保障性住房開竣工項目建設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強計劃管理

  (一)開工計劃。列入開工計劃項目共71個、房源約7.74萬套,其中計劃2022年開工的項目51個、房源5.15萬套;推進前期手續的項目20個、房源2.59萬套。計劃年內開工項目中,公租房項目1個、約0.14萬套,保租房項目23個、約2.3萬套(其中集租房項目7個、約1.32萬套,入市配(競)建項目11個、約0.24萬套,其他類項目5個、約0.74萬套),安置房項目22個、約2.33萬套,共有産權房項目5個、約0.38萬套。

  (二)竣工計劃。列入竣工計劃項目共涉及61個、房源7.75萬套,從房型來看,公租房0.51萬套,集租房0.9萬套,共有産權房1.01萬套,定向安置房5.25萬套,限價商品房0.07萬套,經濟適用房0.06萬套。各區納入開工計劃的項目,應嚴格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要求,儘快穩定規劃條件,實現場清地凈,特別是供地已超過1年的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涉及百姓週轉的安置房項目,各區應進一步加大統籌協調力度,確保年底前能夠全面開工建設。納入竣工計劃的項目,要著重抓好工程品質、竣工驗收,明確竣工時間安排並如期交用。

  二、強化主體責任

  各區政府是項目計劃執行第一責任主體,應嚴格落實主體職責,安全有序組織開展本區項目開工及竣工交用等工作。依法依規做好徵地拆遷及房屋徵收等工作,為項目進場施工創造條件。督促項目單位積極落實項目建設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規劃批准文件實施,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科學制訂項目工期計劃、資金投入安排。指導監督項目單位及時申辦規劃、施工等各項手續,實現審批“閉環管理”。牽頭組織實施項目周邊市政基礎設施,牽頭組織好項目公共服務設施移交接收工作,確保項目按期交用。

  要積極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及北京市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京政辦發〔2022〕9號),“十四五”期間切實加大保租房建設籌集力度,在進一步增加集中新建、配建基礎上,通過改建、轉化、規範納統等方式,多渠道建設籌集保租房房源,有效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公共服務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持續增強城市吸引力。要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認識保租房建設籌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確保完成年度任務。

  三、加快手續審批

  市區各有關部門要繼續優化審批流程、加快項目手續辦理,樹立優化營商環境全市一盤棋意識,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優化審批制度要求,根據土地供應方式進行分類簡化審批,加快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合力推進項目儘早開工。對“一會三函”等項目,在保證項目按期開工、竣工的前提下,要儘快完善土地供應、産權辦理等手續,涉及土地有償出讓的項目,要確保政府土地收益足額到位。

  四、提升建設品質

  堅持高起點規劃設計,高品質建造,高品質管理,嚴格落實專家審查制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建設、設計單位正負面清單制度,獎優曝劣。各類保障性住房應嚴格執行相關建設標準,打造宜居綠色住區,按政策實施裝配式建造、全裝修成品交房,推行樣板間和預驗房制度,建設優質精品工程。

  加強保障性住房施工過程品質管控,推行工程品質潛在缺陷保險。市區住建部門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監督執法力度和監督檢查頻次,嚴格監督工程時序流程,做好工程品質安全監督工作,重點對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使用功能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存在外墻保溫層脫落、墻面開裂等品質隱患問題的,依法從重處理。貫徹執行《北京市住房工程品質潛在缺陷保險暫行管理辦法》(京政辦發〔2019〕11號),各建設單位要按照要求投保工程品質潛在缺陷保險,增強保障性住房品質隱患治理保障。

  五、加快配套設施建設

  各區政府應加強預判,加大投入,儘快確定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主體、方案設計,落實資金,對周邊配套設施問題突出的區域要重點調度,建設週期內全程把控。特別是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要重點關注周邊市政配套建設問題。對於土地公開交易條件中明確由建設單位建設的,要加強監督管理,嚴格按照約定條件實施。各市政專業公司及保障性住房建設主體要優先安排投資,加快組織實施,確保市政基礎設施與政策性住房項目同步開工、同步交用。

  為保障性住房項目服務建設的各類市政基礎設施及居住公共服務設施,各區政府應督促相關單位及時進行竣工驗收,並牽頭組織好移交接收工作,確保按期運營。堅決避免因配套設施不完善或未移交而影響項目入住交用情況出現。

  六、強化統籌協調

  各區政府應統籌推進項目開工建設,區相關部門要靠前指導,形成合力,加快推進項目立項、規劃設計、施工許可手續審批等各項工作。

  對於工作推進過程中需要市級有關部門協調的重點、難點問題,各區可按職責分工分別報市級部門研究處理。市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大支援指導力度,確保年度建設計劃順利推進,項目順利開工、竣工。

  七、加大信息公開力度

  各區應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切實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設信息公開工作。同時,應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可通過“工地開放日”等活動形式,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和新聞媒體等參與,進一步擴大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特此通知。

  附件:1.擬納入2022年首批保障性住房開工計劃情況表

     2.擬納入2022年首批保障性住房竣工計劃情況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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