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5-03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5-0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啟用《北京市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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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工業企業:

  按照全市保通保暢工作部署要求,本市工業領域即日起正式啟用全國統一式樣的《北京市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在用《應急物資進出京調撥(轉運)證明》有效期到期後自動失效,相關工業企業應按要求及時申請《通行證》,具體要求如下:

  一、適用範圍

  《通行證》適用於重點防疫醫療物資、居民生活必需物資、戰略性新興産業關鍵物資等重要工業生産物資運輸。

  二、辦理條件

  (一)申請單位應是本市工業企業,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以及各區經信主管部門對申請單位是否為工業企業進行確認。

  (二)物資運輸始發地或目的地須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

  (三)申請單位應在車輛出發或到達24小時前進行申報。

  (四)重點物資承運車輛年審須在有效期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總品質12噸及以上普通貨運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正常。

  (五)重點物資承運駕駛人員從業資格證在有效期內,且和駕駛車輛經營範圍相符(駕駛總品質4.5噸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除外)。

  三、使用規範

  (一)《通行證》實行“一車一證一線路”,當承運車輛的駕駛人員、隨車人員、運輸線路任意一項資訊發生變更後,需求申請單位必須登出當前《通行證》,並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申請。車輛原《通行證》登出後才可辦理新的《通行證》。

  (二)堅持“誰申請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申請單位及物資承運單位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所有收發貨單位、駕駛人員、隨車人員、運輸線路等申報資訊均應真實、完整、準確。提供虛假資訊的用戶一經查明將被列入“黑名單”,不得再次申領《通行證》並依法追究責任。

  (三)對通信行程卡綠色帶*號的貨車司機,需在車輛到達目的地24小時以前,向目的地收發貨單位主動報備車牌號、計劃抵達時間以及司乘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資訊(對於持有《通行證》的貨運車輛還需同時報備《通行證》資訊)。

  (四)貨車行駛至各地防疫檢查點時,司乘人員需配合接受檢查,體溫檢測正常且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通信行程卡(“兩碼一證”)符合要求的(對於持有《通行證》的貨運車輛還需查驗《通行證》,“兩碼兩證”),方可通行。

  四、辦理程式

  本市工業企業通過“北京市智慧貨運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智慧貨運平臺,網址:http://bj.zhihuihuoyun.cn)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請,填寫並上傳企業承諾書蓋章掃描版(承諾書樣式見附件)。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照“應辦盡辦”原則予以辦理,審核通過後系統生成電子版《通行證》,申請人可自行下載列印,紙質版、電子版證件具備同等效力。(後附操作手冊)。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智慧貨運綜合服務平臺企業用戶操作手冊(電子版)

     2.需求企業承諾書模板

復工復産防控組復産工作小組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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