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標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中共北京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體育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4. [實施日期] 2022-04-07
  5. [成文日期] 2022-04-07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22〕48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4-1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24部門關於印發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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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22〕481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按國家相關部門要求,本市結合實際制定了《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已經市政府批復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有效落實支出責任。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財政安排經費,區級財政事權原則上由各區通過自有財力安排經費,相關收支缺口除部分資本性支出通過依法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手段安排外,主要通過上級政府給予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彌補。市級與區級共同財政事權由市、區共擔,具體支出責任隨分領域市級、區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情況予以相應調整。各區財政要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資金預算管理,完整、規範、合理編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預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資金的及時下達和撥付,推動建立可持續的投入保障長效機制並平穩運作。

  二、著力強化能力保障。各區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強化供給能力建設,織密扎牢民生保障網。合理規劃建設各類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按照確定的服務項目和服務標準,確保相關經費足額撥付到位,配齊相關服務人員,保障服務機構的有效運轉,鼓勵將適合通過政府購買方式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人才激勵政策,著力培養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基本公共服務人員隊伍。

  三、全面推進公開共用。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媒體平臺等,及時公開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暢通意見建議反饋渠道,方便群眾獲取資訊、參與標準監督實施、維護自身權益。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實施監測和效果評估,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四、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公共服務支出情況已作為國家衡量各地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指標。各區人民政府要將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作為民生保障的重點任務,確保各項服務全部達標,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公共服務權益。各區發展改革委要牽頭會同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統籌做好本區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落實工作,組織實施情況的聯合檢查和效果評估,加強實施監測預警,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按照現行管理體制比照執行。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    

中共北京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體育局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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