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02-09
  5. [成文日期] 2022-02-08
  6. [發文字號] 公告〔2022〕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2-0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13期(總第745期)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佈《北京市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第二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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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2〕9號

  根據《國家藥監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關於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號)、《國家藥監局關於發佈〈中藥配方顆粒品質控制與標準制定技術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號)等有關規定,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北京市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第二批)》,共計29個品種,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中藥配方顆粒國家藥品標準頒布實施後,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相應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即行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北京市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第二批)品種目錄

     2.北京市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第二批)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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