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財政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4. [實施日期] 2022-01-01
  5. [成文日期] 2022-03-31
  6. [發文字號] 京財稅〔2022〕721號
  7. [廢止日期] 2024-12-31
  8. [發佈日期] 2022-04-0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8期(總第788期)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於本市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徵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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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財稅〔2022〕721號

各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各區(地區)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0號)授權,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本市“六稅兩費”減徵比例明確如下。

  一、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徵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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