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2. [發文機構]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01-01
  5. [成文日期] 2021-12-31
  6. [發文字號] ​2021年第〔〕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12-3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8期(總第740期)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於調整《辦稅事項“全市通辦”清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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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7號

  為進一步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方便納稅人辦稅,減輕辦稅負擔,優化納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調整了《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辦稅事項“全市通辦”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見附件),現予以發佈。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將根據政策變化適時調整《清單》內容,並及時在官方網站公佈。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於發佈〈辦稅事項“全市通辦”清單〉的公告》(2020年第1號)同時作廢。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辦稅事項“全市通辦”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1年12月31日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辦稅事項“全市通辦”清單.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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