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公安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12-08
  6. [發文字號] 京公治字〔2021〕109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12-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8期(總第740期)

北京市公安局關於不再執行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的通知

字號:        

京公治字〔2021〕1099號

公交總隊,清河分局,各分局:

  按照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市政府審改辦《關於做好國務院取消下放行政許可事項落實工作的通知》(京審改辦發〔2020〕20號)關於“取消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的工作要求,北京市公安局不再執行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印發治安系統行政許可和備案事項工作規範的通知》(京公治字〔2018〕34號)中關於“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的規定,不再執行。

北京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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