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體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體育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2-18
  6. [發文字號] 京體辦字〔2022〕2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2-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體育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補短板五年行動計劃(2021年—2025年)》的通知

字號:        

京體辦字〔2022〕26號

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國發〔2021〕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 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國辦發〔2020〕36號),全面落實《北京市體育設施專項規劃(2018年—2035年)》,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補短板五年行動計劃(2021年—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體育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2022年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佈)


北京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補短板五年行動計劃(2021年—2025年)

  為認真貫徹《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國發〔2021〕11號),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 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國辦發〔2020〕36號)要求,立足北京實際,補齊首都市民健身場地設施短板,滿足首都市民多樣化的健身需求,特製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始終用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體育的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首善標準,堅持走在全國前列,緊緊圍繞國家全民健身典範城市和首都國際體育名城建設,以滿足人民群眾健身需求為著力點,以全面提升“15分鐘健身圈”服務品質為落腳點,擔當作為、務實節儉,著力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規劃建設,著力推動全民健身場地設施開放共用,著力優化全民健身場地設施運營水準,為首都市民改善生活品質、提高生活品質、增強健康體質提供堅強的基礎保障,進一步提高首都體育的市民親和力、經濟貢獻力、文化軟實力和世界影響力。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空間分佈不均衡、級配不合理、社區配套不足、小型設施比例低、群眾身邊少、開放程度不高、多業態融合不優等短板弱項,挖掘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資源潛力,集中財力、物力,突出重點項目,貼近社區,分步推進建設,改善首都健身環境,提升首都健身場地設施水準。

  2.堅持首善標準。突出首都特色,準確把握都與城的關係,圍繞“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面向群眾,面向未來,均衡配置,扁平化佈局,相容複合利用,高標準推進“市民點菜”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不斷提高“七有”“五性”體育場地設施指標,使首都市民有更多的體育鍛鍊方式,激發體育發展活力,打造健康北京。

  3.堅持因地制宜。從街道、鄉鎮實際出發,充分考慮不同社區、村莊的區位特點,突出首都功能核心區、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多點地區、生態涵養區的差異化和錯位化發展策略,以居住人口片區為單位,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特色鮮明、市民喜聞樂見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最大程度滿足周邊群眾健身休閒需要。

  4.堅持共建共用。以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後使用不少於5年為門檻,不斷探索社會力量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的路徑方法,激活市場主體,形成政府統籌、部門協同、社會參與、權責明晰的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工作格局,多元供給主體和供給産品不斷涌現,社會化建設模式成型,共建共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發展成果。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空間佈局更加均衡,群眾身邊的健身場地設施有效供給大幅增加,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完善,全民健身産品和服務更加豐富。落實新建居住區配套健身場地設施建設,並與居住區同步施工與使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充分融入老舊小區、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商業樓宇、公園綠地,打造城市慢跑路線,形成更有活力的城市街景。到2025年,全市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82平方米以上,全市新建社會足球場地380塊,新建或改擴建體育公園32個,新建或改擴建全民健身中心(小型體育綜合體)20個,全市新增公共體育用地面積287.27公頃。

  二、工作任務

  (一)加大群眾身邊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力度

  1.合理規劃佈局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體育設施專項規劃要求,在編制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過程中,依據首都市民健身需求,合理規劃佈局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明確規劃體育用地、體育場地四至位置。各區每年梳理可用於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的土地資源、建築資源情況,並在次年第一季度向社會公佈可用於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的用地、建築資源目錄。

  2.鼓勵複合利用土地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在不改變、不影響建設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勵複合利用土地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合理引導街區功能混合、用地功能轉換和建築功能轉換,補充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滿足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需要。

  3.利用規劃公共體育用地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落實體育設施專項規劃和各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統籌推進地區級、街區級和社區級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對於已建成非體育設施的規劃公共體育用地,應加大騰退力度。除個別地上建築無法騰退的規劃公共體育用地可予以調整、置換外,其他規劃公共體育用地原則上不能擅自改變其用地性質,徹底解決公共體育用地應建未建、改作他用的問題。到2025年,全市新增公共體育用地面積287.27公頃。

  4.挖掘潛力,盤活存量資源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堅持融合發展,充分利用疏解騰退空間、廢舊工業廠房、邊角地、閒置用地等資源,複合利用公園綠地、文化娛樂、商業、養老、河湖水域等已有空間,貼近周邊群眾需求,因地制宜增設群眾喜聞樂見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積極開闢適合風箏、模型等體育項目活動的場地或場所,滿足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等各類人群以及家庭健身(親子)活動等多種形式的體育健身需求。到2025年,全市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82平方米以上。

  5.落實居住區配套體育設施建設規範。新建居住區應嚴格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規定的標準配建健身場地設施,規劃、設計、交付等環節應徵得同級體育主管部門同意。驗收交付後應加強監管,不得挪用或侵佔。健身場地設施未達到規劃要求或建設標準的既有居住小區須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為契機,利用既有居住區現狀房屋和公共空間,補充健身場地設施。要緊密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針對傳統社區體育器材成年人使用率不高、兒童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對傳統社區體育器材進行更新完善,打造少兒體育空間。不具備標準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條件的社區,應靈活利用現有資源,建設非標準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利用體育社團資源優勢,建設體能、跑步等項目運動站點。

  6.推動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本著方便居民就近參與足球運動的思路,因地制宜建設小型化、多樣化的足球場地,新建居住區內至少配建1塊非標準足球場地,具備條件的老舊小區可建設非標準足球場地。依據2023年亞洲盃訓練場地標準規範,對首都體育學院足球場、先農壇體校足球場等進行升級改造。支援職業足球俱樂部發展,在朝陽區距工人體育場30分鐘車程範圍內選址建設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青訓基地。到2025年,全市新增社會足球場地380塊,全市社會足球場地總量不少於1381塊,全市每萬人擁有足球場地1.25塊以上。

  7.加快體育公園建設。在持續開展“留白增綠”工作的基礎上,推進體育設施進公園,著重利用居住區周邊城市公園、公共綠地、郊野公園等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全民健身場地設施,重點在朝陽、豐臺、通州等區綠隔區域內建設體育公園,滿足周邊群眾和基層健身組織健身需求,服務區域品牌賽事活動。體育公園應嚴格落實國家出臺體育公園建設相關意見規範,堅持綠色生態底色,綠化用地佔全園陸地面積比例不得低於65%,健身設施用地佔比至少不低於15%,推廣多業態融合發展。到2025年,各區至少新建或改擴建2個體育公園。

  8.持續推動冰雪場地設施建設和利用。到2025年,全市有效冰面面積不小于1800平方米室內標準冰場數量達到50塊以上,每個區至少建有1塊有效冰面面積不小于1800平方米室內標準冰場。鼓勵利用河湖等自然水域、公園水域、公園空閒地等建設室外滑冰場、嬉雪場地。鼓勵各類商業中心、體育培訓機構、健身俱樂部等社會力量建設室內冰雪設施。繼續按照“一場一策”原則,推進解決滑雪場建設規劃問題,促進滑雪場提質升級。做好冬奧場館賽後開放,滿足人民群眾日常冰雪健身需求。

  (二)推進重點場地設施項目建設

  9.城市級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加快工人體育場改造復建,確保2023年亞洲盃賽事活動圓滿舉辦。推進工人體育館升級改造,開工建設城市副中心綠心體育場、體育館及配套設施,依託通州大運河建設水上運動中心。新建北京市“三大球”青訓基地、北京市游泳運動學校,對先農壇綜合館整體加固並進行恢復性改造、節能改造。按照中軸線申遺要求,做好先農壇區域中軸線申遺改造,對先農壇門至內壇東門區域進行外環境整治改造和訓練場地改造。

  10.地區級、街區級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推進東單體育中心、月壇體育中心、門頭溝區體育文化中心、房山體育場、潞城全民健身中心、通州區體育場、回龍觀體育文化公園南區等項目建設。

  11.完成競技訓練場地設施提質升級。對先農壇體校、木樨園體校、什剎海體校、蘆城體校、射擊學校等訓練和競賽場館設施進行改造升級,在射擊學校新建射擊決賽館。建設智慧體校,提高科技助力能力,提升訓練的科學化水準,改善運動員訓練、食宿等硬體條件,打造現代化的訓練基地,滿足運動隊訓練備戰需求。

  12.推進京張體育文化旅遊帶戶外設施建設。以舉辦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為契機,充分利用冬奧冰雪資源帶動京張及周邊地區體育産業發展,通過資源優勢互補,形成聚集、輻射效應。深化京張兩地協同合作機制,共同開發攀岩、滑板、輪滑、自行車、徒步、航空運動等戶外運動類項目,探索産業新業態、消費新模式,實現體育與文旅、商業設施的融合發展。

  13.強化健身場地設施節能環保。將綠色、節能、環保理念貫穿健身場地設施規劃建設全過程,使用符合環保、低碳、節能要求的建築材料建設健身場地設施,修訂《體育場館能源消耗定額》地方標準。

  (三)規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運營管理

  14.推進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體育設施對外開放。結合不同單位實際特點,在保障工作需要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分別研究制定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體育設施對外開放標準。開展學校、單位內部體育設施對外開放秩序維護、安全責任認定及運營模式研究工作。研究制定學校、單位內部體育設施對外開放的體育項目收費建議性價格標準或補貼標準,促進學校、單位內部體育設施長期、可持續性對外開放。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單位內部體育設施對外開放運營,鼓勵各區委託專業第三方機構集中運營本區域內學校、單位對外開放的內部體育設施。

  15.支援公共體育設施免費、低收費開放。以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增強老年人身體素質、保障殘疾人體育權利等為原則,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向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等免費、低收費開放,為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等開展體育活動提供免費或低收費服務。

  16.落實健身場地設施安全管理責任。健身場地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備安全防護設施、人員,暢通健身場地設施損壞報修反饋渠道,確保健身場地設施完好可用,保證群眾使用安全。加強對健身場地設施安全使用情況的督導檢查,發現安全問題應第一時間予以督促整改。

  17.健全健身場地設施應急救護功能。統籌體育和公共衛生、應急避難(險)設施建設,推進體育場館平急兩用改造,強化其在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避險避災方面的功能。加快推進重點公共體育場所社會急救能力建設,加強公共體育場所從業人員急救能力培訓。到2023年,全市體育場館自動體外除顫器(AED)配置數量達到124台。

  18.建設智慧化健身場地設施。推進智慧健身中心、自助健身房等智慧健身設施建設,對全民健身路徑和健身器材進行升級改造。借助大數據、行動通訊技術等數字化手段,建立場地設施、鍛鍊人群、健身人數、設施利用率等數據庫,做好健身場地設施日常管理維護,構建科學化健身指導機制。

  19.研發青少年體育器材設施。針對青少年生長髮育特點,研發專用體育器材設施,在中小學校和配備公共體育設施的社區、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配置適合青少年大動作發展和身體鍛鍊的設施設備,滿足青少年健身鍛鍊需求。

  20.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資訊平臺。圍繞各類健身人群場地設施需求,聚合現有體育組織、體育場地等信息化服務平臺,制定個性化服務模組,構建集場地資訊查詢、預訂、導航、青少年培訓、場地賽事活動查詢、場地運營管理等功能于一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資訊平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對體育工作的領導,深入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不忘初心,把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補短板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充分發揮北京市全民健身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協調解決行動計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協同參與的健身場地設施建設補短板工作格局。

  (二)明確責任分工

  各區政府、市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組織推動,結合行動計劃中明確的各自職責抓緊制定細化措施,層層推進工作落實。市各有關單位要制定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政策標準,加強土地、金融等方面支援保障。各區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責任,嚴格按照任務時間節點推進各項工作,健身場地設施建設資金應予以保障並積極爭取國家支援。

  (三)強化監督管理

  市體育局將通過第三方評估、公眾滿意度調查等手段,加強對行動計劃完成情況的跟蹤檢查。各區政府、市各有關單位要及時督促各自任務落實,充分發揮“接訴即辦”機製作用,加快破解難題,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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