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財政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1-28
  6. [發文字號] 京財稅〔2022〕19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2-1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市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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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財稅〔2022〕198號

各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各區(地區)稅務局、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扶持我市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根據《關於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號)相關規定,《關於進一步提高我市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扣減限額標準的通知》(京財稅〔2019〕552號)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後期,根據國家政策執行期限延續情況,該政策和相應標準自動延續。各單位要按照文件規定做好落實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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