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06-30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6-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印發《北京市提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品質與規模工作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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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醫管中心:

  《北京市提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品質與規模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北京市提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品質與規模工作方案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通過與居民簽訂一定期限服務協議的方式,建立長期穩定的契約關係,全面掌握居民健康狀況,為居民提供以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為主要內容的連續性健康服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將重點人群簽約服務率和滿意度納入“七有”“五性”評價體系。為進一步深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供給側改革,提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品質與規模,增強簽約居民獲得感,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增加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供給

  (一)擴大家庭醫生服務規模。家庭醫生原則上是全科醫生,包括各級醫療機構的全科醫生,以及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經全科轉崗培訓合格的中醫、兒科、內科、婦科等專科醫師。以家庭醫生個人為簽約主體,按照專科特點和職責分工,分別針對所服務人群進行簽約,為居民提供全面連續健康服務。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二)匯聚更多力量開展簽約服務。試點推行醫聯體內二級醫院醫務人員通過對口支援、多點執業、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在屬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組織下開展簽約服務,服務時間記入基層服務年限。鼓勵醫聯體內非公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引導有工作活力、身體狀況允許的退休醫生,在自己居住地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簽約服務。

  完成時限:2022年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三)補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隊伍。綜合考慮轄區地域類型、服務人口、服務半徑等因素,按照醫務人員與服務人口數量相匹配的原則,合理配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力量。統籌區域編制資源,優先用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調整優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比例,重點補充家庭醫生隊伍。對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崗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表現突出的衛生技術人員在戶籍政策上予以傾斜。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四)建立專業技術崗位席位制度。在用足用好“調整優化醫療衛生機構職稱結構比例”政策基礎上,探索建立適合社區衛生服務特點的席位制度,在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全科醫生、社區護士、公共衛生人員席位等級序列,專業技術人員聘用席位等級與考核掛鉤。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五)實現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動態全覆蓋。按照每個街道(鄉鎮)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標準和每兩個社區配備1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原則,建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站點,改善社區衛生服務的可及性。

  完成時限:2022年底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財政局

  (六)優化全科轉崗培訓方式。支援各區開展全科轉崗培訓,參加全市統一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的人員,可申請變更註冊執業範圍或加注全科醫學專業執業範圍。培養一批規範化、均質化的合格全科醫生。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二、優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七)落實“增、獎、補”政策。加快推進“增、獎、補”政策落實,有效調動家庭醫生簽約主動性、積極性,為提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品質和規模提供政策保障。2021年6月底前,各區“增、獎、補”政策全部落地實施。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八)賦權家醫完善預約轉診服務。強化分級診療,引導簽約居民在基層首診,暢通轉診渠道,預約號源優先向基層下沉,在綜合醫聯體核心醫院和其他三級醫院給醫聯體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30%號源基礎上,逐年提高號源投放比例,對確需轉診的簽約居民在醫聯體內的就診需求予以滿足。市級專科醫聯體核心醫院相關專科向延慶、密雲、懷柔、門頭溝、平谷等生態涵養區合作醫療機構預留10%專家號源。醫聯體內二、三級醫院對轉診簽約患者提供優先就診服務。國家級和北京市臨床重點專科向基層服務點提供充足專家號源。

  完成時限:2021年9月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市醫管中心,各區政府

  (九)開展個性化服務。以家庭或個人方式簽約,針對老年人、兒童、孕産婦、殘疾人,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制定個性化簽約服務包,提供“功能表式”服務,供居民選擇。個性化簽約服務包實行市場化自主定價。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十)採取彈性簽約服務周期。提供多種時長簽約服務周期供居民選擇,從目前一年一簽,豐富為1年、2年、3年期,由居民自主選擇。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十一)擴大到府護理服務。在東城區、朝陽區、石景山區、房山區網際網路居家護理服務試點基礎上,2021年推廣至城六區,2022年實現全市覆蓋。在39項到府護理服務項目基礎上,逐步增加服務項目至50項左右。

  完成時限:2022年底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三、發展網際網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十二)開展線上線下服務。整合全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APP,推出全市統一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APP,優化服務功能,實現“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供線上簽約、健康諮詢、健康教育、健康隨訪、常見病和慢性病復診等線上服務,開展雙向轉診、檢驗檢查、康復護理、到府服務和藥品配送等線下服務。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醫保局

  (十三)加強資訊互通共用。打通醫聯體個人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和電子醫學影像等數據資訊。支援家庭醫生調閱居民完整健康數據,實現健康資訊上下貫通、橫向共用和業務協同,提高連續性健康管理水準。通過資訊共用調閱,方便居民查詢健康檔案、就診用藥及檢驗檢查結果等資訊,促進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提升區域基層衛生資訊系統水準,降低家庭醫生非醫療事務性負擔,提高工作效率。

  完成時限:2022年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各區政府

  (十四)開展家庭醫生+AI輔助服務。發展基於雲端的AI輔助服務,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化驗、檢查、影像等數字化進程,提升全科醫生服務效率,改善服務品質,提高居民簽約服務粘性。

  完成時限:2022年底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科委

  四、強化政策協同

  (十五)健全完善考核制度。以提高簽約服務品質與規模為核心,圍繞服務數量、品質和滿意度三個維度,優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強化市、區、機構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經費分配、個人績效相銜接。將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和支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工作情況納入醫聯體績效考核範圍。加強二級醫院內部考核,降低門診醫生診治常見病、多發病的考核分值,並與績效工資掛鉤,引導二級醫院醫生下沉基層。提高績效考核透明度,定期向社會公佈績效考核情況。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十六)調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標準。統一重點人群和普通人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補償標準為不低於100元/人·年,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等共同分擔。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十七)規範服務收費價格。規範調整到府服務費價格,明確項目內涵。主治及以下醫師60元/次、副主任醫師70元/次、主任醫師80元/次,護士50元/次。規範調整家庭病床收費價格,家庭病床查床費80元/次。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底

  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十八)實施醫保優惠政策。對簽約老年人實施“1+1”優惠政策,經家庭醫生轉診到二、三級醫院的,醫事服務費報銷金額增加1元,由醫保基金支付。繼續減免簽約老年人社區醫事服務費自付部分1元。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底

  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十九)發揮街道(鄉鎮)作用。強化街道(鄉鎮)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責任,指導建立社區(村)委員會與家庭醫生“一對一”對接機制,發揮社區(村)公共衛生委員會作用,統籌轄區公共資源,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書記)在街道或鄉鎮中兼職,發揮協助處置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事務的專業作用。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五、加強組織落實

  (二十)建立動態協調機制。市衛生健康委每季度組織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全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會商會,協調推動有關工作,並定期向市領導彙報和相關部門通報落實情況,重大事項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協調推進。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醫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區政府

  (二十一)落實屬地責任。各區政府強化屬地責任,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細化落實措施,為簽約服務提供支援條件,大力推進工作開展。各區將簽約服務納入街道(鄉鎮)績效考核。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二十二)加快政策落地。相關部門要加快制定具體工作措施,結合職責分工開展全市落實情況督查,新出臺政策措施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傾斜並與簽約服務工作相銜接。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醫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區政府

  (二十三)做好社會面宣傳。加強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涵和特點宣傳,合理引導居民預期。樹立典型,發揮正面示範作用,每兩年開展一次“感動北京·最美家醫”宣傳活動,營造全社會信任、支援、參加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良好氛圍。

  完成時限:2021年底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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