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2020-12-28
  5. [成文日期] 2020-11-27
  6. [發文字號] 京廣電發〔2020〕11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11-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1年 第1期(總第685期)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對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區有線廣播電視網路工程開展驗收工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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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廣電發〔2020〕11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28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關於印發〈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區住宅與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建法〔2007〕99號)及《市政府審改辦關於印發北京市市、區政府部門權力清單(2017統一版)的通知》(京審改辦函〔2017〕10號)要求,為了加強本市有線廣播電視網路管理,提高工程建設品質,規範工程驗收工作,確保廣播電視節目信號傳輸安全,自2020年12月28日起,由北京市各區文化和旅游局對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區有線廣播電視網路工程建設開展驗收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工作的法律依據

  (一)《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28號)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工程建設和使用的廣播電視技術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竣工後,由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區住宅與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等工程達到:電話通信線、有線電視線按設計要求敷設到戶。”

  (三)《市政府審改辦關於印發北京市市、區政府部門權力清單(2017統一版)的通知》(京審改辦函〔2017〕10號)要求,有線電視工程驗收(職權編碼B6702500)行政許可事項已經納入區級獨有權力清單,由各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辦理。

  二、驗收單位

  各區文化和旅游局具體實施驗收工作。

  三、驗收方式

  採取以書面材料審查為主,輔以實地抽驗相結合的方式,抽驗的比例在5%以上,對本市重點工程、涉及民生等工程進行重點驗收。

  四、驗收工作流程

  (一)房地産開發企業需對新建商品住宅小區有線廣播電視網路進行自驗,並填寫《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區有線廣播電視網路自驗報告》(見附件1)。

  (二)自驗合格後,向北京市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見附件2)申請有線廣播電視信號接入測試,測試合格,由北京市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出具《有線廣播電視信號接入證明》。

  (三)房地産開發企業攜帶下列材料到所在區的綜合行政審批大廳申請驗收:

  1.房地産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房地産開發企業的建設施工許可證(複印件);

  3.有線廣播電視網路建設單位持有的《北京市有線電視站、共用天線設計、安裝許可證》(複印件);

  4.房地産開發企業的有線廣播電視網路自驗報告(原件並加蓋公章);

  5.北京市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單位出具的有線廣播電視信號接入證明(原件)。

  (四)有線廣播電視網路驗收合格後,各區文化和旅游局向房地産開發企業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五、驗收時限和收費

  驗收時限為5個工作日,驗收不收費。

  本通知自2020年12月28日起實施。

  附件:1.《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區有線廣播電視網路自驗報告》樣表(略)

     2.北京市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名單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2

北京市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單位名單

附件2:北京市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單位名單.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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