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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3-20
  6. [發文字號] ​京防組醫發〔2020〕1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3-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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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防組醫發〔2020〕15號

各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醫療保障組,物資保障組,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市醫管中心,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各區衛生健康委,市衛生健康監督所,北京醫學會,各三級醫院,各採供血機構:

  為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進一步落實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要求做好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根據北京疫情形勢,為繼續鞏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促進日常醫療服務開展,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按照分區分類、精準施策的原則,現將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責任擔當,把加強醫療服務作為與疫情防控同等重要的工作統籌落實

  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經過全社會共同努力,首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人民群眾的醫療需求逐步釋放。各級政府和部門、各醫療衛生機構務必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上來,始終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初心使命,強化責任擔當,履行職責使命,積極主動作為,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醫療服務,有序促進日常醫療服務開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健康需求。

  二、進一步加強集中定點收治

  按照“患者進一步集中、資源進一步集約、專家進一步聚集、機構進一步減少”的原則,根據各區疫情形勢和定點醫療機構收治情況,分區分類、精準施策,有序減少區級定點醫療機構。從3月21日零時起,暫停區級定點醫療機構收治任務,各區新發疑似和確診病例按原分區範圍,分別送北京地壇醫院、北京佑安醫院和解放軍總醫院第五醫學中心。不再承擔新冠肺炎病例收治任務的醫療機構,由各區衛生健康委組織疾控和院感專業人員,嚴格開展終末消毒,並經區級專家評估後,於3月23日零時起,全面恢復日常醫療服務。

  三、持續改進門急診服務

  (一)加強預檢分診。各醫療機構要落實好我市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門急診管理的具體要求,嚴格對就診人員做好預檢分診工作,加強體溫監測和流行病學史問詢,及時做好患者資訊登記和報送。充分運用國家和我市推出的疫情防控通信大數據行程查詢和健康寶、京心相助APP等多種方式,做好就診人員的行程查詢驗證、健康狀態查詢等工作,分類引導患者就診。

  (二)嚴格發熱門診管理。設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要進一步調整完善診療區、留觀病區和搶救間設置,嚴格做好人員防護。加強疫情高風險國家或地區來京就診人員的篩查,此類人員均安排到小湯山醫院就診排查。要及時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立即單間隔離,按要求及時轉診至定點醫療機構救治。及時、準確做好就診人員資訊登記和報告。

  (三)提高急診服務能力。設置急診科的醫療機構要做好急診分級分區管理,引導非急症患者到門診就診。根據急診實際情況,設立相對獨立的緩衝區或疑似新冠肺炎危重患者搶救區,加強急診醫護人員防護,對需要急診急救治療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進行隔離收治。暢通胸痛、卒中、創傷患者和孕産婦等就診綠色通道,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時救治。

  (四)細化預約掛號管理。各二級以上醫院要做好非急診全面預約工作,擴大預約號源投放總量,並根據患者聚集程度動態調整號源,提升門診接診能力。通過預約登記等方式對患者進行合理引導,將預約掛號時段精確到半小時內,上下午號源按照1:1比例配置。

  (五)優化診療服務方式。各醫療機構要積極採取信息化手段,加強網際網路+醫療服務,通過電話語音諮詢、網上諮詢、網際網路復診、預約檢查、藥品預約配送等服務,多渠道滿足群眾就醫需求。

  四、保障重點患者住院和手術服務

  (六)細化住院服務管理。各二、三級醫院要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住院患者緩衝病區或應急隔離病房,用於新收入院患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狀待確診的過渡期病人安置。加強空閒病房使用,普通病區可採取“隔床”或一間單人等方式收治患者。繼續嚴格住院探視和陪護管理,鼓勵採用視頻探視。

  (七)關注重點患者住院服務。進一步做好惡性腫瘤、急症手術、血液透析等重症或特殊患者住院治療服務,按患者病情緊急程度妥善安排住院;對可以擇期住院需要等待的患者,要做好耐心細緻的溝通解釋工作,並逐步擴大收治量。

  (八)分級開展手術及介入等服務。各醫院要根據本院實際情況進行手術風險分級分類評估,加強日常手術和介入、內鏡治療,及時收治急症、惡性腫瘤等患者。優先開展急危重症患者、威脅患者安全、影響患者遠期生存品質的手術和治療性操作。

  (九)加強應急手術準備。各二、三級醫院要建立高危患者手術應急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對急需手術治療的患者,儘快評估感染風險,通過設置負壓或感染手術間、緩衝病房或應急隔離病房、提升醫護人員防護等級等措施,及時妥善做好應急救治工作。

  五、強化基層醫療機構服務

  (十)發揮基層醫療機構作用。充分發揮醫聯體分級就診機制和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基層醫療機構作用,引導居民出現健康問題時,第一時間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對於門診慢性病患者,除提供長處方外,可開展線上諮詢和就醫指導。鼓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通過線上問診等方式,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開具處方,通過社區衛生服務工作人員、社區志願者或藥品配送企業配送到府等方式,為符合條件的簽約老年慢病患者提供“送藥到府”服務。

  (十一)加強居民健康管理服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主動了解社區居民健康狀況,公佈家醫團隊聯繫電話,保證通訊暢通。組織家庭醫生主動與簽約服務對象聯繫,了解其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對出現咳嗽、發熱、乏力等症狀者給予重點關注和提示,督促其儘快就診並掌握結果,做好跟蹤隨訪。對0~6歲兒童、孕産婦、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高血壓、Ⅱ型糖尿病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肺結核患者等重點人群,主動進行健康宣教,按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和服務。

  六、加強工作統籌,保障醫療服務安全有序

  (十二)做好影像學檢查安排。各醫院要合理開放非急診外的CT、核磁等大型儀器設備檢查,安排好檢查預約,完善患者檢查路線和流程,嚴格做好終末消毒。設置發熱門診的醫院,要固定發熱門診患者CT檢查設備,做到“一患一消毒”。

  (十三)提高核酸檢測效率。鼓勵符合條件的三級醫院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要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和品質控制管理,杜絕交叉感染風險,確保結果準確性和可比性。要提高檢測能力和效率,原則上應提供7×24小時不間斷檢測服務,每例檢測樣本應在10小時內出具檢測結果並反饋至送檢醫療機構。注重引入快速檢測技術,適應臨床需求。

  (十四)嚴格院感管理工作。各醫療機構要把預防和控制院內感染作為有序促進日常醫療服務的基礎和前提,進入醫療機構的各類人員均應當正確選擇和佩戴口罩,正確進行手衛生。醫療機構要嚴格做好環境通風管理,落實分區管理要求,合理劃分清潔區、潛在污染區和污染區,區別醫務人員通道和患者通道。針對診療量上升的情況,及時更新完善院感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指導。在標準預防的基礎上,根據診療操作的風險程度選配額外防護。可能接觸到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或實施産生氣溶膠操作時,選擇佩戴護目鏡/防護面屏、隔離衣、醫用防護口罩等防護用品。建立健康狀況強制報告制度,要求全體醫務人員和保潔、餐廳、配送、保安、護工等工作人員,以及患者和陪護人員每天或定期報告個人健康狀況,及時發現發熱和有呼吸道症狀的人員,並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十五)加強無償獻血工作。各區要進一步加強單位團體無償獻血工作及街頭采血點建設,組織動員轄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開展無償獻血,號召廣大幹部、共産黨員、共青團員率先獻血。要加強推動流動獻血工作,協調鄉鎮、街道,有計劃有預約地安排獻血車進單位、進社區、進鄉鎮。儘快改善血液供需緊張局面,保障臨床救治用血需要。

  (十六)關心關愛醫務人員。各醫療機構要根據診療服務工作需要和科室崗位需求,科學合理調整人力資源。嚴格按照防護技術指南,對不同崗位人員進行精準防護及物資配備。關心關愛一線醫務人員身心健康,為醫務人員解決後顧之憂。

  (十七)做好信息公開和風險防控。各醫療機構在恢復診療服務過程中,要做好宣傳公示,及時向社會告知開診服務情況,引導患者合理就醫。要關注患者就醫體驗,聽取患者建議;強化責任意識,確保患者投訴渠道暢通。要關注社會輿情反映,動態排查矛盾糾紛隱患,加強醫警聯動,維護良好醫療秩序。

  (十八)加強監督指導。市衛生健康委建立全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每日門急診和住院、手術等指標監測分析制度,掌握醫療機構日常醫療服務進展情況。市和各區衛生健康委從3月20日開始,將醫療機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日常診療服務開展情況納入重點督查工作,對沒有同時做到“兩促進、兩不誤”的醫療機構進行通報,壓實醫療機構責任;對行動遲緩、進展不明顯的單位進行約談,並計入醫政日常監督考核內容,並與項目分配、資源規劃、技術和人員准入、評優評先等進行掛鉤。

北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醫療保障組(代章)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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