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10-28
  6. [發文字號] 京教函〔2019〕53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1-0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北京市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項目專升本轉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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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19〕537號

各有關學校:

  按照我委《關於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的通知》(京教職成〔2015〕5號)文件精神,為做好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項目(以下簡稱“貫通培養項目”)專升本轉段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確認

  貫通培養項目高職階段培養院校要嚴格依據學生學籍資訊進行轉段學生資格審核,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具體工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貫通培養項目專升本轉段報名。

  二、轉段考試辦法

  貫通培養項目專升本轉段考試採取綜合評價的方式進行,

  考試方案包括專業課考試、平時科目考試以及能力突出項目。專業課考試由本科接收院校根據貫通培養項目人才培養方案,結合本科專業培養需要,從學生高職階段專業課程中選擇2門科目進行考試,試卷由本科院校負責命制。平時科目考試,重點考察學生在高職階段學習期間的平時成績,由高職階段培養院校向本科接收院校提供學生高職所有學習科目成績,平時科目成績量化辦法由雙方共同研究確定,平時科目成績佔總成績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能力突出項目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技術技能等方面,由高職階段培養院校組織學生填報相關資訊和證明材料,提供給本科接收院校使用,本科院校在考試方案中制定評價標準,折合一定分值累加計入學生總成績。

  由本科接收院校牽頭,高職階段院校參與,共同研究制定貫通培養項目專升本轉段考試方案。轉段考試方案報我委備案後,在雙方學校網站公示,並告知所有符合條件的學生。

  三、錄取備案

  各本科接收院校按照轉段考試方案組織考試後,根據考試總成績和合格標準提出專升本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要在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本科院校將擬錄取名單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

  四、招生計劃

  我委將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的錄取名單,明確各本科院校貫通培養項目專升本招生計劃。同時,我委將統籌考慮本科院校發展定位、辦學條件、招生類型確定年度本科招生總規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貫通培養項目專升本轉段考試工作在我委統一領導下,本科接收院校作為責任主體,要牽頭與高職培養院校共同成立專門工作組,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加強溝通協調,及時研究解決轉段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做好政策解讀。各有關學校要加強政策學習,做好政策宣傳,採取多種形式將考試方案向學生和家長進行解讀,加強正面引導,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三)嚴肅招生紀律。各有關學校要嚴格按照考試要求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公平公正。我委將會同北京教育考試院對考生資格審核、轉段考試等各環節全過程監督,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行為和個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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