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二〔2019〕17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義務教育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國民素質、面向大眾的基礎教育,任務是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為學生適應社會生活、高等教育和職業發展作準備,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北京市從2019年秋季高一年級起,實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以下簡稱新課程),使用按照新課程標準編寫修訂後的各學科教材(以下簡稱新教材)。為落實全國和北京市教育大會精神,統籌做好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工作,有序推進全市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現結合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統籌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高考綜合改革和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充分發揮課程在學校育人中的核心作用,促進課程、教材、教學、考試、評價、招生等有機銜接,全面落實新課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切實提高育人水準,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一)育人為本
結合我市實際,全面落實新課程要求,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科學的品質觀落實到教育教學全過程,打牢學生成長的共同基礎,滿足學生不同學習需要,進一步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學生核心素養。
(二)分類指導
堅持加強市級統籌、強化區級保障、學校具體實施,充分考慮不同區域、學校辦學條件和教育教學實際,尊重學生發展需求,指導各區各校找準深化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的有機銜接路徑,保障每一所普通高中都順利推進改革並取得實效。
(三)加強統籌
堅持把立德樹人融入課程教學全過程,形成必修、選擇性必修和選修三類課程整體設計,既關注共同基礎課程學習,也關注選擇性課程學習,確保學生發展需求、選課選考、課程安排以及考試評價的內在一致。
(四)有序推進
市區校三級建立健全組織領導、系統培訓、示範引領、監測督導等工作機制,完善經費投入、師資配置、專業研究、設施配備等保障機制,為深化課程改革提供有力支撐。鼓勵學校在課程實施、教學組織管理、學生發展指導和選修課程建設方面積極創新。
三、培養目標
普通高中課程在義務教育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着力發展學生核心素養。培養學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會責任感、科學文化素養和終身學習能力、自主發展能力和溝通合作能力,使學生成為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
四、課程設置
(一)學制和課時
1.普通高中學制為三年。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等)11周。每週35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在保證科目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教學實際需要,調整課堂教學時長,開展長短課時相結合的實踐探索。
2.每學年分兩學期,每學期是否分學段安排課程,由學校根據各學科課程標準結合實際需求自主確定。
3.學生通過18課時的科目內容學習可獲得1學分,科目教學時間安排一般為18課時的倍數。
(二)課程類別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三類課程構成。
1.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全面發展需要設置,所有學生必須全部修習。
2.選擇性必修課程,由國家根據學生個性發展和升學考試需要設置。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必須在本類課程規定範圍內選擇相關科目修習;其他學生結合興趣愛好,也必須選擇部分科目內容修習,以滿足畢業學分的要求。
3.選修課程,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規劃開設,學生自主選擇修習。其中,一部分是國家在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基礎上設計的拓展、提高及整合性課程;一部分是地方課程和學校根據學生多樣化需求,本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需要,以及學校辦學特色等設計的校本課程。
(三)科目設置與安排
1.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資訊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及校本課程。
2.結合我市實際,必修課程統一安排,選擇性必修課程由學生根據高校專業科目指引、興趣愛好和畢業學分要求自主選擇,選修課程由學生自主選擇、學校結合實際安排。
3.外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學校自主選擇第一外語語種。鼓勵學校創造條件開設第二外語。
4.技術包括資訊技術和通用技術,其必修內容分別按3學分設計模組,開設年級及課時由學校按照課程標準結合實際自主確定。
5.藝術可與音樂、美術兩科相互替代,具體開設科目由學校自行確定。
6.體育與健康的必修內容,必須在高中三學年持續開設,學校可提供模組供學生選擇。
7.綜合實踐活動由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三部分組成,主要通過考察探究、社會服務、職業體驗等方式進行,由學校統籌規劃與實施。要因地制宜,科學安排綜合實踐活動,發揮綜合實踐活動在促進學生發展中的獨特作用。
8.選修課程可以在各學期適當分散安排,鼓勵有條件學校在高一年級開始安排。各學校要確保高二全學年和高三學年第一學期,每個學生每週至少有2個課時的選修課程學習時間,其中校本課程每週安排不少於1課時。
9.除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外,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其他學科必修課程內容為學業水準合格性考試範圍。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六個選考科目的學業水準等級性考試範圍為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兩部分內容。選修課程(含校本課程)的考核,由學校自主實施。
(四)學分要求
1.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課時的學習並考試(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不少於42學分(其中參加高考的學生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以及選擇作為學業水準等級性考試的科目應修滿上限學分;對於不選考的科目,鼓勵學生結合興趣愛好選修部分模組);選修課程(含各科目選修模組和學校根據實際開設的校本課程)不少於14學分(其中校本課程不少於8學分)。
2.綜合實踐活動共14學分:研究性學習6學分,學生至少應完成2個課題研究或項目設計,以開展跨學科研究為主;社會實踐6學分,包括黨團活動1學分、軍訓2學分、社會考察2學分、職業體驗1學分;志願服務2學分,在課外時間進行,三年不少於40小時。
五、課程實施與評價
(一)制定科學合理的課程實施規劃
各校要依據國家課程設置要求和本意見,結合辦學目標、學生特點和實際條件,制訂滿足學生發展需要的課程實施規劃。要開齊國家規定的各類課程,特別是綜合實踐活動、技術(含資訊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開足規定的課時。科學均衡安排必修、選擇性必修和選修三類課程,嚴格按照科目設置和學分要求安排教學工作,不得增減科目教學時間總量。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重視勞動教育,加強勞動教育在各學科教學中融合滲透,使學生養成勞動習慣、掌握勞動本領、樹立熱愛勞動的品質。
(二)增強課程整體建設能力
各校要開齊開足必修課程,打牢學生成長共同基礎。開好選擇性必修課程,開發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程。鼓勵各區各校因地制宜,組織區域或校際課程選修、線上課程修習,探索區域、學區、集團學生跨校選課、教師跨校兼課的流動機制,滿足學生選課選考及個性化學習需求。有序擴大學校課程自主權,以課程改革促進學校多樣化發展。
(三)有序推進選課走班
要指導學校制訂選課走班指南,開發課程安排資訊管理系統,加大對班級編排、學生管理、教師調配、教學設施配置等方面的統籌力度,提高教學管理水準和資源使用效率,構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選課走班運作機制。
(四)深化課堂教學改革
各區要加強對學校教學改革的指導,各校要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培養學生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念、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積極探索基於情境、問題導向的互動式、 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等課堂教學,注重加強課題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性學習等跨學科綜合性教學。推進資訊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加強教學研究和指導。
(五)加強學生發展指導
學校要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建立專兼結合的指導教師隊伍,通過學科教學滲透、開設指導課程、舉辦專題講座、開展職業體驗等對學生進行指導,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理想信念、正確認識自我,更好適應高中學習生活,處理好個人興趣特長與國家和社會需要的關係,提高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方向的自主選擇能力。
(六)完善考試評價制度
市區加強對學校學分認定的指導和管理。學生修習的學分由學校認定,學校應制定學分認定具體辦法,學分認定應綜合考慮學生實際修習的課時、學習表現,並達到課程標準或相關文件的要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校內評價或考試要以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為依據,更好發揮立德樹人導向作用。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深化課程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區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方案和課程安排指導意見報市教委備案,各學校要制定具體課程實施方案,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區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有效銜接各項改革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各學校要落實主體責任,做好實施工作。
(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各區要進一步加大教師編制統籌調配力度,根據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需要,科學核定普通高中教職工編制,配齊配足教師,特別要滿足選課走班教學、指導學生發展等方面的師資需要。結合實際改進教師獎懲機制,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創新教師培訓方式,重點提升教師新課程實施、學生發展指導和走班教學管理能力。
(三)加強新課程新教材培訓
在2018年完成新課程全員培訓基礎上,各區各校要聚焦新課程實施重點難點開展專題培訓,認真開展校本研修,確保各學科教師全面掌握新課程內涵和要求。制定全市新教材培訓方案,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高一年級各學科教師培訓工作,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其他年級各學科教師培訓工作。市級做好教研員、骨幹教師新教材培訓;區級制定培訓方案,做好新教材全員培訓;學校結合實際抓好新教材校本研修。
(四)加大教科研指導力度
市區教研科研部門要圍繞新課程實施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特別是對學科核心素養、學業品質標準在實踐轉机化落地等問題加強研究,深入學校、深入課堂、深入師生開展實踐研究,推動教學改革深化。學校要健全校本教研製度,鼓勵和支援教師創新教學方式,不斷提升教學品質。
(五)加強教學設施建設
根據課程實施需要,修訂完善普通高中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等教育技術裝備標準,及時配備理化生新增儀器設備,改善教學環境和條件。配齊專用教室與場館,保障技術(含資訊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及有關學科實驗的開設。鼓勵建設創新實驗室、社團活動室等。
(六)加強經費保障
各區要加大經費投入力度,滿足課程開發、教學研究、設施設備配置、資源建設、教師培訓與研修以及開展綜合實踐活動等必要的經費需求。市區兩級加大對遠郊區和薄弱學校經費投入傾斜力度,建立幫扶機制,確保每一所學校平穩有序推進課程改革。
(七)加強督導監測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各區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執行情況、課程標準落實情況和教材使用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及時指導課程改革深化工作。區教育督導部門要開展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專項督導評估,並將其納入綜合督導和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督導檢查結果作為普通高中學校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八)加強輿論宣傳
統籌做好新課程實施、新教材使用和高考綜合改革的宣傳,全面解讀政策措施,積極宣傳正確教育觀念和典型經驗案例,努力營造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良好氛圍。
附件:1.北京市普通高中課程學分結構表
2.北京市普通高中課程安排指導表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