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境管字〔2019〕722號
各分局:
根據公安部《關於廢止〈因私出入境仲介活動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52號),經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現決定廢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施行的《關於實施因私出入境仲介活動管理辦法若干規定(試行)》(京公境管字〔2001〕999號)和《關於設立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有關事項的通告》(2001年第30號)。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公安局
2019年6月30日
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廢止因私出入境仲介活動管理相關文件的通知
京公境管字〔2019〕722號
各分局:
根據公安部《關於廢止〈因私出入境仲介活動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52號),經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現決定廢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施行的《關於實施因私出入境仲介活動管理辦法若干規定(試行)》(京公境管字〔2001〕999號)和《關於設立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有關事項的通告》(2001年第30號)。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公安局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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