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公安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9-06-30
  5. [成文日期] 2019-06-30
  6. [發文字號] 京公境管字〔2019〕72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6-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9年 第26期(總第614期)

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廢止因私出入境仲介活動管理相關文件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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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境管字〔2019〕722號

各分局:

  根據公安部《關於廢止〈因私出入境仲介活動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52號),經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現決定廢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施行的《關於實施因私出入境仲介活動管理辦法若干規定(試行)》(京公境管字〔2001〕999號)和《關於設立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有關事項的通告》(2001年第30號)。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公安局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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