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08-28
  6. [發文字號] 京衛醫〔2019〕14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9-0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印發《北京市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衛醫〔2019〕148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三級公立醫院: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4號)要求,深化本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深入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及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市衛生健康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中醫局、市醫保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8月28日


北京市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4號),深化本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深入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及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結合北京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落實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與京津冀一體化戰略,全面實施健康北京戰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加強和完善公立醫院管理,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引導三級公立醫院進一步落實功能定位,強化自我管理主體責任,提高醫療服務品質和效率,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高品質的醫療服務。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益性導向,提高品質和效率。公益性是公立醫院的本質特徵和內在要求,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效率和水準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衛生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服務品質和運作效率、健康發展和改革創新,確保績效考核導向正確、路徑明晰。

  堅持屬地化管理,強化區域性。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對各歸口三級公立醫院,統一確定考核要求、關鍵指標、考核方法,對中、西醫不同類別醫療機構設置不同指標,提升考核的針對性和精準度。建立全市統一的考核資訊系統,同步組織實施考核。

  堅持動態調整,注重結果應用。建立科學合理、精細高效的績效評價體系,結合公立醫院改革和發展實際,完善考核指標、評價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各部門對績效考核結果的科學應用,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

  (三)工作目標

  在市屬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與評價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屬地化公立醫院績效評價機制,通過績效考核,推動三級公立醫院在發展方式上,從資源消耗規模擴張型轉向內涵品質效益集約型,提高醫療品質;在管理上,從粗放管理轉向精細管理,提高運作效率;在投資方向上,從投資醫院發展建設轉向優化收入分配機制,提高技術勞務價值,促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向縱深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考核指標體系

  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遵循以數據資訊考核為主、必要現場復核為輔原則,牽頭建立完善西醫類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制定考核辦法和指標。公立中醫醫院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指標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函〔2019〕56號)確定的指標考核。

  北京市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由醫療品質、運作效率、持續發展與創新、滿意度評價等4個維度、60項指標構成,其中55項指標為國家確定,5項指標為北京市新增。醫療品質維度包括功能定位、品質安全、合理用藥、醫療服務流程4個方面;運作效率維度包括醫療資源利用效率、醫療收入結構、醫療費用控制、醫院經濟管理4個方面;持續發展維度包括人員結構、人才培養、學科建設、信用建設、公共衛生5個方面;滿意度評價維度包括患者與醫務人員2個方面。

  (二)完善考核支撐體系

  1.統一使用規範編碼和術語集。2019年8月底前,各三級公立醫院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完成電子病歷的編碼和術語轉換工作,全面啟用全國統一的疾病分類編碼、手術操作編碼、醫學名詞術語。

  2.推進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化建設。指導三級公立醫院加強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化建設,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規範填寫病案首頁,加強臨床數據標準化、規範化管理,確保考核數據客觀真實。

  3.統一開展滿意度調查。各三級公立醫院全部納入國家衛生健康委滿意度調查平臺,其調查結果作為北京市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依據。

  4.建立考核資訊系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建立適用於本市西醫醫院、中醫醫院的績效考核資訊系統,利用“網際網路+考核”的方式採集客觀考核數據。

  (三)規範績效考核程式

  按照國家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考核工作。自2020年起,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實施,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自然年度考核工作。

  1.醫院自查自評。2019年9月底前,三級公立醫院完成對2018年度醫院績效情況的分析評估,將2018年度的病案首頁資訊、年度財務報表及其他績效考核指標所需數據等上傳本市和國家績效考核資訊系統,形成績效考核大數據。根據績效考核指標和自評結果,醫院調整完善內部績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實現外部績效考核引導內部績效考核,推動醫院科學管理。自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2.市級年度考核。2019年11月底前,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共同完成2018年度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適時發佈考核結果,並報國家有關部門。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3.市級監測分析。2019年12月底前,市級有關部門完成2018年度我市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監測指標分析,並適時發佈。2020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

  市衛生健康、財政、發展改革、教育、人力社保、醫保、中醫、組織等部門建立聯席協調推進機制,必要時組建專班,推動績效考核工作落到實處。

  各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義,充分利用績效考核結果,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分級診療制度和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等政策落地見效。

  (二)加強部門聯動,促進激勵效果

  各區各部門要建立績效考核資訊共用、結果應用機制,形成合力。衛生健康部門要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工作制度,將考核結果與醫院評審評價、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臨床重點專科建設、評優評先等工作緊密結合。發展改革部門將考核結果與重大項目立項、醫療資源規劃等掛鉤。教育部門要制定引導公立醫院發展的支援政策。財政部門將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政策掛鉤。醫保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及時調整醫保政策。人力社保、財政部門將考核結果作為三級公立醫院薪酬水準的重要參考。組織部門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公立醫院黨組織書記、院長和領導班子成員的重要參考。市中醫管理局負責組織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並報市衛生健康委。

  (三)做好督導總結與宣傳工作

  市級有關部門加強督查指導,掌握工作進展,定期交流資訊,對工作不力的及時督促整改。各單位要積極總結經驗、挖掘典型,加強宣傳引導,為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和醫院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附表: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

附表: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jpg

  注:

  1.三級公立綜合醫院考核應採用上述全部考核指標。三級公立專科醫院考核可根據專科特點選用部分考核指標。市中醫局在組織對三級公立中醫醫院考核時,根據工作實際適當調整和補充考核指標。

  2.標記“▲”的26個指標為國家監測指標,其中15個指標自動生成,9個指標由財務年報表獲取,2個指標由醫院填報。

  3.考核指標中的手術包括在日間手術室或住院部手術室內、麻醉狀態下完成的手術,不包括門診手術。其中,日間手術是指患者按照診療計劃在1日(24小時)內入、出院完成的手術或操作(不包括門診手術),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時間不超過48小時。

  4.微創手術是指出院患者在日間手術室或住院部手術室內、麻醉狀態下的內科和外科腔鏡手術、血管內和實質臟器的介入治療。

  5.四級手術以國家統一規定納入監測的四級手術目錄為準。

  6.“特需醫療服務佔比”按照兩個計算公式,同時統計服務量與服務收入佔比。

  7.單病種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肺炎、腦梗死、髖關節置換術、膝關節置換術、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圍手術期預防感染、剖宮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圍手術期預防深靜脈血栓等。

  8.用於檢查的大型醫用設備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目錄》進行統計。

  9.“門診收入中來自醫保基金的比例”、“住院收入中來自醫保基金的比例”,用於醫院自身縱向比較,不在醫院之間比較。

  10.輔助用藥以國家統一規定的品目為準。

  11.“麻醉、兒科、重症、病理、中醫醫師佔比”根據各醫院緊缺專業人才結構具體情況,按麻醉、兒科、重症、病理、中醫五個類別分別計算佔比。

  12.科技成果轉化總金額是指醫院科研成果在技術市場合同成交金額總數。

分享: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