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辦發〔2014〕2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委、辦、局(中心),各市屬垂直部門: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延慶縣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延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24日
延慶縣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總體部署和要求,依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人力社保部關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2787號)、《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人力社保部關於印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衛體改發〔2014〕12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京政發〔2014〕30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京政辦函〔2014〕3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總體目標
按照國家、北京市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總體要求,遵循延慶縣情和衛生事業發展規律,緊緊依靠首都衛生資源優勢,進一步合理有效配置醫療資源,明確縣級醫院功能定位,全力打造區域醫療中心,提高縣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全面推進管理體制、治理機制、補償機制、價格機制、藥品採購、人事編制、收入分配、醫保制度、監管機制等綜合改革,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縣級醫院運作機制。堅持以改革促發展,加強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為核心的能力建設,統籌縣域醫療衛生體系發展,力爭使縣域內就診率提高至90%,重大疑難疾病接治轉診率降低至10%以內,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提升全縣人民群眾健康水準。
(二)工作原則
堅持公立醫院改革與社會經濟發展相協調,堅持政府主導、衛生部門牽頭、部門協調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堅持系統設計、統籌規劃與分階段穩步實施相銜接,堅持政府投入、財政補償與分級分類醫療服務管理相適應,堅持完善醫療服務制度與集約化、精益化管理相一致,堅持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醫院持續發展、百姓得實惠、維護公益性相統一的基本原則。
二、改革重點任務
(一)明確縣級醫院功能定位
1.以縣醫院為核心打造區域醫療中心,加強縣醫院能力建設,將其建設成為縣域綜合醫療救治技術指導中心,承擔縣域居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危急重症搶救與疑難病轉診,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培訓指導,以及部分公共衛生服務、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建設首都醫科大學延慶教學醫院,提高科研教學水準。重點加強心血管、創傷、急救等臨床重點專科建設,發展傳染病、臨床藥學等薄弱科室,增設輸血科和精神心理科,積極創建市級重點專科,力爭達到三級醫院水準。
2.以縣中醫醫院為核心打造縣域中醫藥服務中心,提高縣中醫醫院的綜合服務能力,向縣域內醫療機構提供中醫藥規範化服務和技術指導,承擔縣域居民的中醫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危急重症搶救與疑難病轉診,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中醫藥培訓指導,以及部分公共衛生服務、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在保持現有中醫藥優勢和特色的基礎上,重點加強腦病科、骨傷科、老年病科、治未病科建設,爭創國家級與市級重點專科。
3.積極推進婦幼保健院轉型,以婦女兒童保健為工作重點,將其建設成為全縣婦幼疾病救治和預防保健技術支援中心。加強我縣兒童早期綜合發展服務中心內涵建設,提升兒童早期發展服務水準。
(二)改革補償機制
取消藥品加成政策,改革“以藥補醫”機制,縣級醫院藥品除中藥飲片外全部實行零差率銷售,將縣級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縣級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增設醫事服務費項目、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補償。
1.醫事服務費標準按照醫師級別實行分級定價,並按規定納入醫保及新農合支付政策範圍,確保患者醫藥費用中的個人負擔部分有所降低。參照北京市公立醫院醫事服務費標準,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將門診醫事服務費標準定為普通與主治醫師均30元、副主任醫師50元、主任醫師70元、國內知名專家90元,急診醫事服務費50元,醫療保險與新農合基金定額支付門診醫事服務費28元和急診加收費20元,暫不累計計算門急診醫療待遇。住院醫事服務費每床每天60元,由醫療保險與新農合基金按比例支付,累計計算在住院醫療待遇內。
2.醫療技術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進行調整,以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綜合考慮醫療技術服務價格調整後醫保支付能力、群眾就醫負擔以及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等因素,我縣先實行設立醫事服務費,其他醫療服務價格逐步進行調整。
3.落實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堅持縣級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明確政府對縣級公立醫院的舉辦職責。縣級公立醫院的基本建設及設備購置、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邊、支農等公共服務的費用全額由政府承擔。國家、市、縣級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由國家、市、縣政府按規定比例分擔。公立醫院的政策性虧損補貼由政府合理確定補貼標準。逐步建立縣級公立醫院政府投入和補償動態增長機制,提高公立醫院運作保障水準。
4.改革醫療保險與新農合的補償和控費機制。一是實施總額預付方式,進一步深化醫療付費方式改革,縣醫院與縣中醫醫院納入總額預付管理。二是新農合實行資金預撥制度,對縣級醫院新農合病人住院費用按照上個月費用的80%,於每月初撥付到縣級醫院,緩解醫院資金周轉壓力。三是醫保和新農合支付政策進一步向基層傾斜,鼓勵使用中醫藥服務,引導群眾合理就醫,促進分級診療制度形成。
(三)改革縣級醫院管理制度
1.成立延慶縣縣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由主管副縣長任主任,縣發展改革委主任、縣衛生計生委主任任副主任,縣政府辦、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等有關部門主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縣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醫院在人事、資産、財務等方面的責權關係,推進縣級醫院現代管理體制、運作機制改革和制度建設;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權力運作機制,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經營管理權;決定縣級醫院發展規劃、財務預決算、院長選聘與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項。
2.實施醫院監管方式改革。一是完善縣級醫院管理和評價體系,建立院長任期績效考核專項基金,加強醫院的監督管理。二是完善績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質、運作效率、品質安全為核心的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將考核結果與院長任免、獎懲和醫院財政補助、醫院總體工資水準等掛鉤。三是建立新的監督評價機制,在加強衛生行政部門對醫院監管的同時,聘請社會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醫院實施監督評價。四是推進醫院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公開醫院品質安全、費用和效率等資訊,加強社會監督。
3.創新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醫院財務會計制度,探索實行總會計師制,建立以成本和品質控制為核心的管理模式。將科室成本核算工作逐步深入到項目成本和病種成本,加快推進醫療服務定價和醫保付費方式、加強醫院內部管理、完善醫院激勵機制等工作,為縣級醫院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建立健全縣級醫院內部和外部審計制度,逐步提高縣級醫院內部運作管理水準。
(四)推進人事制度改革
1.建立靈活的用人機制。根據縣級醫院功能、學科設置、工作量和現有編制使用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人員編制,在核定編制內科學設崗,實行崗位管理制度。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根據空缺崗位要求,進行擇優聘用。積極爭取增加縣級醫院高級職稱人員的指標數量,更好地引進和留住人才。
2.建立人才立體流動機制。選聘城市醫院的30位專家教授,與我縣的青年骨幹醫師建立穩定的師徒關係,建立縱向、長效、動態的人才培養模式。縣級醫院臨床一線急需崗位進行公開招聘、擇優錄用,完善人才橫向流動機制。鼓勵縣級醫院的醫師到基層和偏遠山區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充實基層衛生人才隊伍。
3.完善高層次人才引進機制。從城市三級醫院選聘有管理經驗的業務骨幹到縣級醫院擔任學科帶頭人或管理幹部。通過專家挂職、請進來幫教、送出去培養、互動式幫扶、遠端醫療網路等形式,形成城市醫院對縣級醫院、縣級醫院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上下聯動的長效幫扶機制。拓寬外埠高層次人才的引進渠道,積極爭取增加非北京生源進京指標數量,建立長效的人才引進機制。
4.建立健全分配和獎勵約束機制。堅持以崗定薪、優績優酬,體現醫務人員的技術服務價值。收入分配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及做出突出貢獻等人員傾斜。嚴禁將醫務人員的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藥品和檢查收入掛鉤。努力提高醫院人員經費支出佔業務支出的比例,同步改善醫務人員待遇。
(五)全面提高醫療服務能力
1.探索與城市三級醫院的合作共建模式。在人員身份不變、資産與隸屬關係不變的前提下,將縣醫院與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縣中醫醫院與北京中醫醫院進行合作共建,借助城市三級醫院的人才、技術、管理優勢,進一步提高縣級醫院醫療技術、管理水準、運作效率,讓全縣居民得到更高品質的醫療服務。
2.建立縣域內醫療聯合體。充分發揮區域醫療中心的帶頭作用,加強社區衛生機構能力建設,有計劃地建立縣級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聯合體。構建分級醫療、急慢分治、雙向轉診的診療模式,促進分工協作機制健康、可持續發展,引導患者有序就醫。
3.創新分級診療服務模式。縣醫院作為牽頭單位,縣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為合作單位,與縣域內15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搭建分級診療管理平臺,通過網路電話分時段預約掛號、醫生手機微信平臺等多種方式預約診療,實現二級與一級醫療機構間資訊溝通、諮詢服務與預約轉診。為轉診患者開通綠色通道,簡化轉診手續、規範轉診流程,引導患者首診在基層。
4.建立臨床醫學檢驗中心,完善血液中心建設。在醫療機構推行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基礎上,在縣醫院設立醫學檢驗中心,面向全縣醫療機構提供規範化服務和技術指導。完善血液中心建設,在縣級醫院建立輸血科或血庫,整合現有資源,合理配置人員和設備,促進全縣醫療機構科學、安全、合理、規範用血。
5.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明確中醫藥管理、人才隊伍、服務內涵、文化産業的標準,實施中醫藥服務體系綜合改革。弘揚中醫藥文化,發揮中醫藥“治未病”的優勢,建立中醫藥全面參與公共衛生服務的新模式。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開展基層中醫流動醫院工作,促進中醫藥進基層、進農村,切實為群眾防病治病。
6.加快衛生信息化建設。推進縣級公立醫院醫學影像資訊系統、移動醫護平臺及電子病歷等系統建設,提升醫院信息化水準及工作效率,實現數據有效利用。以電子病歷、居民健康檔案數據為核心,對縣級公立醫院資訊進行有效整合,實現醫療機構間資訊共用、互聯互通。建設區域遠端醫療服務網路,提高縣級公立醫院醫療資源的利用率,充分發揮各醫院間的專業優勢,促進城鄉居民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
(六)完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1.完善藥品集中採購辦法。縣級公立醫院按照規定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堅持公開透明、公平競爭,推進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采購,縣級公立醫院和高值醫用耗材生産經營企業必須通過市級集中採購平臺開展網上交易。在保證品質的前提下,積極採購國産高值醫用耗材。提高採購透明度,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採購數據實行部門和區域共用。
2.保障藥品供應。藥品配送原則上由中標企業自行委託藥品經營企業配送或直接配送,減少流通環節,規範流通秩序。嚴格採購付款制度,制訂具體付款流程和辦法。
3.建立嚴格的誠信記錄和監管機制。加強藥品集中採購及配送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不良記錄檔案。對供應品質不達標藥品,未按合同規定及時配送供貨,向採購機構、縣級公立醫院和個人進行賄賂或變相賄賂的企業,一律記錄在案並上報市級部門,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允許該企業及其法人代表參與藥品招標採購或配送,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要依法懲處。
三、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2012年6月至2013年3月。成立延慶縣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領導小組,加強前期調研測算,初步完成《延慶縣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二)第二階段,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將《延慶縣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上報市醫改辦,待批准後正式實施。
(三)第三階段,2014年11月至12月。成立延慶縣縣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制定實施《延慶縣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取消藥品加成、設立醫事服務費政策上報市相關部門審核確定,啟動醫藥分開,試點醫院啟動醫保資訊系統改造。建立臨床醫學檢驗中心。縣醫院與7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結成醫聯體並正式運作。
(四)第四階段,2015年1月至12月。繼續深化各項改革任務。監測醫藥分開後醫院收入和患者支出的數據,為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提供支撐。研究部分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組織機構。成立延慶縣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領導小組,由主管副縣長任組長,縣發展改革委主任、縣衛生計生委主任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編辦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改革工作中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加強溝通,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康協調發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計生委,具體負責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完善投入機制。縣財政部門要落實投入政策,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支援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將所需政府投入納入預算,並及時撥付到位。積極爭取中央、北京市對我縣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給予相應補助,確保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順利開展。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報刊等媒體,加大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宣傳力度,深入普及健康知識,積極贏得社會各界的認可、支援和參與。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重大意義和優惠政策,在全縣倡導尊重醫學科學、尊重衛生人才的良好風氣,着力改善醫務人員執業環境和條件。積極推進衛生改革,引導社會合理預期,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讓群眾共用改革紅利。
(四)明確責任,穩步推進改革。明確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責任制,強化責任分解。縣發展改革、衛生計生、財政、人力社保、編辦、民政、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相關責任,各司其職,制定落實相關改革任務實施細則,確保改革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