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發〔2013〕16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西城區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7日
北京市西城區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建設,把環境保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防治大氣污染為重點,加快推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確保我區空氣品質改善目標的實現,依據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特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行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保障市民健康為出發點,以防治細顆粒物(PM2.5)污染為重點,污染物總量減排與空氣品質改善相匹配,着力推動能源結構和産業結構調整,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積極推進多種污染物協同減排,確保完成市政府下達的目標責任書要求,實現區域大氣環境品質的整體改善。
(二)行動目標
嚴格落實《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目標責任書》要求,確保到2017年,空氣品質明顯改善,重污染天數大幅減少;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燃煤壓減和清潔能源改造,實現無煤區建設目標;到2017年累計淘汰老舊機動車8.75萬輛;到2017年累計調整退出有污染排放製造環節的工業企業12家;到2017年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比2012年減少50%;到2017年轄區內降塵量比2012年下降30%。
二、主要任務措施
(一)嚴格環境准入
1.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評審批制度
區發展改革委不再審批鋼鐵、水泥、焦炭、有色金屬冶煉、電解鋁、平板玻璃、電石、鐵合金、瀝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項目,不再建設勞動密集型一般製造業項目。2013年起,區環保局要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於新增排放量的工業建設項目實施“減二增一”的削減量替代審批制度;2013年起,全區餐飲企業實行總量控制審批制度,加強對餐飲企業的總量動態管理,新建餐飲企業實行更加嚴格的環評審批。
2.全方位禁批未通過節能評估和環評審查的項目
區發展改革委要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新建項目單位産品(産值)能耗必須達到國際先進水準。對禁止建設的工業項目和未通過節能評估、環境影響評價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備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産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援,有關單位不得供電、供水。
(二)2015年實現無煤化
1.加快燃煤壓減和清潔能源改造,全面禁止燃煤取暖
2013年,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西城區2013-2015年加快壓減燃煤和清潔能源建設工作方案》,對區內仍採用燃煤採暖的1.5萬戶平房居民和0.65萬戶簡易樓房居民,進行分片分類規劃,分別確定壓減燃煤方式。2013年,區環保局牽頭完成1.7萬戶平房居民採暖“煤改電”工程。2013-2015年,區發展改革委牽頭按照《西城區2013-2015年加快壓減燃煤和清潔能源建設工作方案》,通過城市建設、環境整治、清潔能源改造等手段,在2015年底前在全區範圍內完成燃煤壓減和清潔能源改造工作,全面禁止燃煤取暖。各街道要認真摸底排查本區域內的燃煤使用情況,建立臺帳,確保2015年實現轄區無煤化。2013年到2015年共削減居民採暖燃煤4萬噸左右,實現二氧化硫減排480噸。
2.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政策,嚴控燃煤使用反彈
本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新建項目原則採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不再新建、擴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設項目,做好清潔能源補助工作。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在2015年底前逐步取消全區現有的6個型煤銷售廠點。區城管執法監察局、西城工商分局等部門,要切實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産、銷售劣質散煤的行為,集中清理、整頓和取締不達標散煤供應渠道,防止散煤使用反彈,對商業、各類經營服務行業違規使用燃煤的,加大處罰力度。落實街道屬地監管責任,街道要建立日常監管機制,每月向區政府報送轄區內經營性小煤爐整治情況。
3.落實能源補貼政策,健全能源配送體系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北京市能源價格政策及清潔能源採暖補貼政策。加強電力供應保障,2015年,配合落實北京地區電網空間佈局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優化瓶裝液化氣供應渠道,確保瓶裝液化氣供應,及時滿足群眾需求。
4.推進建築節能
2013年起,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牽頭對新建居住建築率先執行建築節能75%的強制性標準;區市政市容委牽頭,按照市政府下達的改造任務,完成符合50%節能標準的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改造。
(三)嚴控機動車污染
1.嚴格控制機動車污染
西城交通支隊加強路檢、路查,對違反禁行、限行規定的車輛加大查處力度,罰款並記分,落實機動車檢測等相關管理規定,加大對無牌照燃油摩托車和非法拼裝摩托車上路行駛的打擊力度。區環保局牽頭加大對在用車輛尾氣排放的抽查力度,強化路檢和入戶抽查,西城交通支隊派駐2名交警到區環保局配合開展路檢、夜查,加強聯合執法,重點監管夜間行駛的柴油貨運車和渣土運輸車。每年抽查機動車尾氣排放39.76萬輛次以上。
2.繼續實施鼓勵政策,淘汰老舊機動車(含黃標車)
2014年起,區域內禁止黃標車通行,西城交通支隊對違反禁行規定的黃標車,予以罰款並記分,每4小時處罰1次且每日處罰不超過2次;2015年,淘汰全部黃標車。區環保局牽頭完成老舊機動車淘汰任務,其中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老舊機動車的淘汰工作,各街道協助做好本轄區內的老舊機動車淘汰工作。全區2013年至2017年分別累計淘汰老舊機動車(含黃標車)1.5765萬輛、3.5萬輛、6.125萬輛、7.4375萬輛和8.75萬輛,重點淘汰第一、二階段排放標準的汽油車,鼓勵車輛報廢解體和柴油車提前淘汰。
3.促進行業機動車結構調整,積極發展綠色交通
區市政市容委牽頭完善城市管理機動車結構調整。清掃保潔和灑水的車輛,逐步向純電動化方向發展,2014年至2017年純電動環衛車輛比例分別達到30%、40%、45%、50%;2013年新增、更新清掃保潔和灑水車輛全面實施第五階段排放標準;到2017年,環衛車輛油耗和排放污染均減少20%,平均排放水準達到第五階段排放標準。2014年起,落實北京市淘汰第三階段排放標準以下渣土車規定;落實全市加氣站、充電站(樁)等配套設施規劃和建設,滿足年度新能源車輛和清潔能源車輛發展需要;加強自行車道、步行道建設和環境整治,推廣公共自行車服務運營,區域內實現通存通取。北京市郵政管理局西區郵政管理局加快老舊郵政車輛淘汰,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郵政車。西城運管處牽頭,按照北京市下達的任務目標,不斷加大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貨運車推廣力度,示範運營新能源貨運車,2014年、2015年綠色車隊規模分別達到0.1萬輛和0.11萬輛,貨運車排放污染減少15%。
4.嚴格在用車輛達標排放和油品品質監管
西城工商分局牽頭強化對油品品質的監管,按照市工商局下達的任務,加強對車用汽、柴油樣品的抽測,嚴厲打擊銷售不達標油品的行為。區環保局牽頭每年檢查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960座次、抽測48座次;推進實施5000噸以上加油站油氣回收線上監控改造工程。
(四)加強工業和其他行業污染防治
1.嚴格落實北京市高污染行業調整政策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嚴格落實北京市禁止新建、擴建的高污染工業項目名錄及北京市高污染行業調整、生産工藝和設備退出指導目錄。根據需要,每2至3年進行調整更新,不斷推動污染産業調整、退出,進一步優化産業結構。2013年,制定《西城區2013-2017年高污染企業調整退出方案》,並完成調整退出3家污染企業;到2014年,累計調整退出5家污染企業;到2017年,累計調整退出12家污染企業。
2.啟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
區環保局在包裝印刷、汽車修理等重點行業鼓勵推廣使用先進涂裝工藝技術,優化噴漆工藝與設備;深化涂裝有機廢氣治理,溶劑型塗料涂裝工序必須密閉作業,配備有機廢氣高效收集和回收凈化設施,有機廢氣收集率逐步達到90%以上,確保達標排放;推進其他溶劑使用工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區環保局牽頭深入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2013年起,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每年減少10%左右;到2017年,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相比2012年累計減少50%左右。區環保局從2013年起對全部印刷及汽修行業各開展1次專項檢查,對未安裝收集、治理設施的企業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高限處罰,2015年起,每年對以上行業全部監察監測,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3.嚴格環保標準,開展清潔生産審核
區環保局在相關行業鼓勵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嚴格執行相關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和環境工程技術規範;落實國家有關含有機溶劑産品限值標準和有機溶劑使用申報制度。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牽頭加強揮發性有機物面源污染控制,推廣使用水性塗料,鼓勵生産、銷售和使用通過環境標誌産品認證的低毒、低揮發性産品。區發展改革委嚴格執行相關行業清潔生産評價指標,鼓勵企業開展清潔生産審核,發展節能、降耗、減排的清潔生産項目。
4.加強科技園區的産業引導
2013年起,中關村西城科技園區管委會牽頭按照全市明確的工業園區的相關發展方向,依據國家《生態工業園區標準》,加快推進中關村西城科技園區德勝街區、廣安街區、北展街區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開展生態化設計和改造。
5.加大對排污企業的監管執法力度
2013年起,區環保局牽頭進一步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單並初步建立數據庫。2015年,全面具備監測和核算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能力。2016年,基本實現動態掌握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排放情況。2013年起,按年度組織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完善重點污染源線上監控體系,切實加大對排污企業的監管執法力度,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等違法排污行為,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依法予以關停。對舉報違法排污行為的人員適當予以獎勵。
6.減少餐飲企業污染排放
區環保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和西城工商分局等部門要嚴格審批,加強餐飲企業的總量動態管理。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加大對無照經營餐飲企業的查處力度。區環保局牽頭督促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100%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達標排放、定期清洗煙道,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使用率不低於95%。區城管執法監察局牽頭加強日常監管,嚴格執法,每年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整治露天燒烤、垃圾焚燒等違法行為,清理整頓街面非法經營,減少“街頭污染”。在餐飲企業集中區域,開展重點餐飲企業油煙線上監測系統試點,建設實時監測平臺。加強對全區餐飲行業發展的科學規劃,優化調整餐飲企業佈局。在有條件的餐飲企業及住宅小區開展油煙高效凈化設施的試點安裝,並逐步推廣。
(五)加強揚塵污染控制,推進生態環境建設
1.推進綠色施工管理制度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牽頭深入組織開展綠色安全工地創建活動,每季度組織一次對新開工工地進行綠色施工宣傳;嚴格施工揚塵管理,每月開展綠色施工檢查考核,通報檢查考核結果,確保施工工地達標率始終不低於98%。嚴格落實《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試行)》,明確揚塵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揚塵治理責任等要求,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總費用。
2.加強施工揚塵的監管
加強屬地管理。2014年,在全區15個街道設立大氣降塵監測點,到2015年和2017年,全區降塵量比2012年分別下降20%和30%左右。
2014年,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牽頭組織對全區5000平方米以上建築施工工地全部規範安裝施工揚塵視頻監控。區城管執法部門要充分利用視頻線上自動監控監管施工揚塵,同時加大對工地的現場檢查和執法力度,對土石方施工階段的工地每週巡查1次,其他階段每月至少巡查2次。加強對保護區內平房改造施工現場的監管。
3.推廣揚塵污染防治技術措施
2013年底起,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科委牽頭制定推廣高效洗輪機、防塵墩、密閉圍擋、抑塵網等技術措施的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綜合措施控制揚塵試點項目。2014年5月,全區土石方工程全部規範使用高效洗輪機、防塵墩,確保有效使用率達到100%,全面消除工地車輛車輪帶泥上路行駛現象,其他技術措施得到有效推廣和應用。
4.全區建設工程使用散裝預拌砂漿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牽頭落實北京市散裝預拌砂漿站佈局規劃,逐步減少袋裝水泥用量;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於加快推進北京市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區內建設工程和所有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全部使用散裝預拌砂漿;自2015年1月起,全面禁止現場攪拌。
5.加強道路清掃保潔
區市政市容委牽頭大力推廣“吸、掃、衝、收”清掃保潔新工藝,降低道路積塵負荷。到2017年,全區主要道路新工藝作業覆蓋率100%;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定期向社會公佈環境衛生乾淨指數。落實《北京市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提高再生水使用量。配合北京市加快中水配套管網和加水站點建設,滿足環衛車加水需求,正常作業條件下,每日開展灑水降塵作業,在空氣重污染情況下,增加灑水頻次。到2015年,區域主幹道實現每日再生水沖洗;到2017年,區域內道路基本實現每日再生水沖洗,再生水使用量力爭達到每日1萬立方米。
6.加強渣土車運輸管理
區市政市容委在審批環節嚴格落實運輸實施特許經營、資質管理辦法,2013年底起,未實現車輛“四統一”的渣土運輸車不予審批。2014年6月起,未安裝定位系統的渣土運輸車不予審批,全區主要道路基本無遺撒問題。監督施工單位使用規範渣土運輸車,並將使用情況納入施工企業資質管理。採取路檢夜查、衛星定位跟蹤等措施,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路段渣土運輸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無資質、標識不全的運輸車輛,杜絕道路遺撒。
7.開展區域道路塵土殘存量監測
區市政市容委、區環衛中心定期對區域道路塵土殘存量進行監測,並採取設置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及時公佈監測結果。
8.加快綠化建設,推進生態環境建設
區園林綠化局和區園林市政管理中心牽頭加快綠化建設,擴大綠化面積,逐步完善西城綠化空間佈局,啟動百萬莊園規劃綠地建設工作,開展微公園綠地建設,減少綠化500米服務盲區,強化吸塵抑塵效果,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綠化覆蓋率,到2017年全區城市綠地率達到20.89%以上。
(六)綜合施策,控制人口規模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科學配置教育、醫療、産業等資源,創新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方式,推進人口管理體系建設。區發展改革委牽頭,聯合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市政市容委、區商務委等部門通過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整治和馬連道、動物園等地區低端業態調整等方式,有效疏解核心區人口。區人口計生委牽頭研究制定人口總量控制措施,定期與公安機關、流管辦等部門溝通,加強對全區人口形勢的分析,控制人口過快增加。
(七)妥善應對空氣重污染天氣
區應急辦牽頭,按照《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暫行)》,完善本轄區重污染日應急管理機制,將空氣重污染應急納入本區應急管理體系,及時妥善開展轄區空氣重污染應急,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按照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專項指揮部統一指揮,會同周邊區縣建立空氣重污染日應急響應聯動機制,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共同應對空氣污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西城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區環委會成員單位為西城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統籌開展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組織研究大氣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落實區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加強與周邊區縣的合作,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動應急。
(二)分解落實責任
2013年10月底前,由區環保局制定《北京市西城區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細化年度任務措施節點、落實責任,並於10月底前報市政府備案。
各項措施牽頭單位於2013年11月底前制定本部門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相關任務實施方案,統籌安排措施任務,分解落實責任,區政府與區相關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自2013年起,區環保局每年11月制定全區下一年度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任務實施方案,各牽頭單位每年12月底前制定本部門下一年度的分季度任務實施方案。
(三)嚴格考核問責
2013年底區委組織部、區政府督查室、區環保局和區人力社保局研究制定督查、考核辦法,將細顆粒物指標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構建以環境品質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將行動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每年初對各牽頭部門上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適時向社會公佈,並實行“一票否決”。
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有關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區環保局會同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誡勉談話;對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完成任務的,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取消授予環境榮譽稱號,取消評優、評先資格。違反法律法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大資金保障力度
依據計劃措施進展,分階段制定資金保障方案落實北京市排污費徵收政策、有機物治理污染企業淘汰退出、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資金補助政策,對已有的重點行業排污單位、新增大氣主要污染物的排污單位啟動排污許可證發放和交易試點工作。根據市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研究西城區獎勵政策,以獎勵、補貼和貼息等形式,支援清潔能源改造、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污染企業退出等重點措施項目。
(五)強化科研支撐
結合西城區控制大氣污染工作,深入開展大氣環境領域科學研究。開展大氣污染源分佈、源解析及治理技術等研究,逐年推進實施,每年形成階段性科研成果,為科學決策提供有力支撐。開展家用高效油煙凈化、工地降塵等新技術的試點工作,並逐步推廣應用。
(六)加強環境監管執法能力建設
區環保局牽頭,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研究制定加強環境監管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逐步落實人員編制、資金及重點項目,推進標準化建設,確保到2015年區、街兩級環境監測、資訊、應急、監察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
(七)全民參與行動
1.企業自律的治污行動
企業肩負着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的雙重責任,是污染減排的重要力量。一方面,企業要加強自律,自覺遵守環保法律法規,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作,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另一方面,政府要搭建平臺,鼓勵企業深化環保管理,引進先進治污技術,挖掘節能減排潛力,減少污染物排放。
2.公眾自覺的減污行動
公眾是保護大氣環境、推動空氣品質改善的實踐者。倡導綠色消費,鼓勵綠色出行,鼓勵市民自覺採用公共交通、自行車出行和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積極參與“無車日”活動。推進環保創建,積極開展環境友好型學校和社區的創建工作,帶動更多的市民參與污染防治和減排。
3.社會監督的防污行動
社會監督是政府監管的有力補充。要引導媒體、公眾等社會力量依法、有序監督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減排措施落實。加強信息公開,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報紙等各類媒體,及時發佈空氣品質狀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法處罰等資訊。鼓勵市民監督和舉報污染大氣環境行為,提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