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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9-14
  6. [發文字號] 京教基一〔2018〕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9-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37期(總第577期)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依託社會大課堂完善中小學實踐育人體系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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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一〔2018〕8號

各區委教工委、區教委、區政府教育督導室:

  近年來,市教育兩委一室大力推進育人方式改革,不斷強化實踐育人功能,通過豐富和拓展學生實踐活動,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中小學生提高綜合素質,取得了良好成效。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強化實踐育人導向,拓展學生全面發展平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實踐活動的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完善實踐育人體系,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適應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對人才培養和教育服務支撐作用的新要求,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充分發揮實踐育人功能,着力改進育人方式,引導學生學思踐悟、知行合一,積極動手實踐和解決實際問題,發展核心素養,培養支撐終身發展、適應時代要求的關鍵能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堅持實踐育人導向,注重引導學生在實踐活動中學會動手動腦,學會生存生活,學會做人做事,不斷磨煉意志、增長才幹、提高素質。

  堅持尊重規律。尊重教育規律,尊重學生成長規律,結合課程教學改革,組織開展學生實踐活動,着力增強學生實踐活動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增強學生實踐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統籌協調。加大學生實踐活動整合力度,統籌實施市、區、校不同層次,小學、初中、高中不同學段,以及不同牽頭部門組織的學生實踐活動,促進實踐活動內容整體規劃,各學段有機銜接,各部門密切協同。

  堅持多元開放。樹立新發展理念,改革實踐資源供給方式,統籌整合教育系統內外資源,豐富實踐活動內容和形式,拓展實踐活動平臺和載體,為學生提供豐富、多元、可選擇的教育資源,不斷滿足不同學生成長和發展需求。

  (三)工作目標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社會大課堂為依託,以完善實踐育人體系為着力點,整體規劃學生實踐活動內容,明確總體安排,完善管理機制,拓展資源平臺,加強隊伍建設,強化政策保障,健全完善中小學生廣泛參與、目標明確、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管理規範、責任落實、銜接有序、保障有力的中小學實踐育人體系。

  二、統籌實踐育人目標內容

  (一)明確實踐育人目標

  通過實踐活動,引導學生理解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個體生活、社會生活及與大自然的接觸中獲得豐富的實踐經驗,提高學生對自然、社會、他人和自我之間聯繫的整體認識,培養學生愛黨愛國愛人民的情懷、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形成支撐終身發展、適應時代要求的關鍵能力。

  小學階段注重引導學生在參與中獲得積極的實踐體驗,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培養學生親近自然、熱愛生活的情感態度,着重養成規則意識、文明禮儀習慣,學習生活技能,學會生活自理。

  初中階段注重培養學生正確的勞動價值觀和尊重實踐的態度,培養勇於應對挫折和困難的健康心理品質,樹立法治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愛護自然、保護環境,初步形成社會公德意識。學會合作與分享,發展興趣專長,增強探索創新的意識,提高實踐操作技能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高中階段着重培養公德意識與社會責任感,培育愛國情懷。關心他人、社區和社會發展,主動服務他人、服務社會,理解並踐行社會公德,提高社會服務能力。着力培養科學精神和創新思維,激發科學探索熱情,提高綜合運用實踐技能、自主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意表現的能力。增強學生生涯規劃意識,發展適應社會需要的職業選擇能力。

  (二)整合實踐活動內容

  整合當前主要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主導開展的各類中小學生實踐活動,構建以中小學生社會大課堂實踐活動和課後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學生實踐活動體系。同時,鼓勵各區和學校結合實際豐富和拓展中小學生實踐活動。

  中小學生社會大課堂實踐活動,主要指依託社會大課堂資源開展的社會實踐和課外學習,包括落實各學科平均應有不低於10%的課時用於開展校內外綜合實踐活動要求,組織開展的初中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和綜合社會實踐活動、“四個一”活動、學工學農活動、遠郊區學生到城區學校游學、志願服務、創新人才培養項目,以及研學旅行等活動。

  課後服務是學校為幫助家長解決放學後接管學生的困難,主要利用校內場地、設施條件開展的實踐活動,包括學校組織開展的課外活動和課後託管服務。

  (三)統籌實踐活動安排

  根據不同學段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成長需要,結合課程教學計劃,統籌安排各學段實踐活動的課時和內容。

  小學階段。社會大課堂實踐活動主要內容包括:落實各學科平均應有10%的課時用於開展校內外綜合實踐活動要求,開展適當形式的學工學農實踐活動、志願服務活動及“雛鷹計劃”等活動。結合實際,組織開展研學旅行活動。學生參與社會大課堂實踐活動的情況納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小學應提供課後服務。

  初中階段。社會大課堂實踐活動主要內容包括:落實各學科平均應有10%的課時用於開展校內外綜合實踐活動要求,安排開展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和綜合社會實踐活動。拓展校級、班級志願服務項目,開展義務勞動和公益服務。組織“四個一”活動、學工學農實踐活動。結合實際,組織開展研學旅行活動。學生參加實踐活動情況記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初中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初中應提供課後服務。

  高中階段。社會大課堂實踐活動主要內容包括:落實各學科平均應有不低於10%的課時在社會大課堂輔導完成的要求,開展適當強度和必要時間的學工學農實踐活動。教育引導學生進行志願者實名註冊,主動參與志願服務。實施“翱翔計劃”。結合實際,組織開展研學旅行活動。學生參加實踐活動情況記入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三、完善實踐育人保障機制

  (一)強化政策導向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研究出臺完善中小學實踐育人指導意見和相關配套政策,進一步明確學生實踐活動內容、組織實施、責任分工、經費使用以及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學生實踐活動系列管理制度,規範活動組織工作流程,明確應急管理要求,研究制定社會資源准入條件和考評制度。進一步完善實踐育人評價體系,明確評價標準、評價方式、評價主體及結果應用等方面的政策要求。通過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引導學生積極參與實踐,切實提升實踐活動育人效果。

  (二)拓展資源平臺

  以社會大課堂為依託,統籌學生實踐活動資源建設。充分發揮校外教育機構的作用,進一步豐富資源單位類型,有重點地吸納和培育一批主題突出、內容適合、活動豐富、保障條件較好的實踐活動基地。建立市、區、校三級實踐資源建設和管理體系,根據各項實踐活動的需求,對資源單位進行分類管理,明確准入標準、申報程式、日常管理和考核要求等。凡涉及招標入圍的,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程式和要求加強規範管理。加大現代資訊手段對資源管理的服務支撐作用,整合現有各項學生實踐活動電子平臺,開發統一的資源管理平臺和學生實踐活動服務記錄平臺。

  (三)提升師資水準

  適應育人方式變革對師資隊伍的新要求,建設一支以教育行政人員為主要管理者,學校教師和實踐基地專業人員為主要組織者,教科研部門人員為研究指導者的學生實踐活動師資隊伍。積極吸納具有專業資質或具備一定專長的校外人員參與學生實踐活動。加大對學生實踐活動的教科研力度,密切結合課程教學改革,加強對學生實踐活動資源開發、活動設計和綜合評價的研究。組織學生實踐活動教師專項培訓,提高管理者組織管理水準和教師資源運用、策劃實施活動的能力,提高育人水準。

  (四)加大經費保障

  整合各項實踐活動專項經費,將涉及教育、教學各項活動經費納入學校公用經費定額,並適時調整市級經費保障機制。區級財政應安排配套資金,確保學校完成各項實踐活動任務。加強經費管理,明確學生實踐活動經費管理要求,根據實際需求,不斷優化經費使用管理,建立經費支出方向貼合實際、使用程式依法依規、使用效益不斷提高的經費管理制度。

  四、明確實踐育人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強化實踐育人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是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切實轉變育人方式、提高人才培養水準的有效途徑。要充分認識開展好學生實踐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推進育人方式、教與學方式的轉變,促進教育與生産勞動相結合,與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學生奮鬥精神,為終身發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礎。

  (二)完善管理體系

  完善市、區、校三級管理制度和機制。市教委對學生實踐活動進行宏觀管理,負責整體規劃、統籌協調、政策完善、監督保障等,負責市級示範項目組織和實踐基地建設。區教委全面負責本區學生實踐活動的整體安排、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建設區級實踐活動基地,落實對學生實踐活動組織管理的主體責任。學校負責學生實踐活動具體實施,須把學生實踐活動納入工作整體規劃,有序安排,確保完成各項學生實踐活動任務,並以此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教師育人能力評價的重要內容。市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生實踐活動的組織開展情況及學校實踐育人效果納入督導工作範圍,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建立和完善學生實踐活動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教育部門和人力社保、財政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實安全責任

  建立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研究制定學生實踐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各相關部門和資源單位要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提供安全條件保障。學校要做好行前調研和活動方案設計,切實開展安全教育。制定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如安排交通、食宿,應與交通、住宿、餐飲等服務提供方簽訂安全責任書。遇到極端天氣等情況嚴格按照全市統一發佈的預警等級處理,確保出行安全。要為學生投保校方責任險和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建立校外人員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記制度,切實維護校園安全環境。

  (四)傾斜農村教育

  加大市級資源對農村地區和學校的傾斜力度,支援農村地區和學校開發當地資源,引導城區優質資源通過多種方式支援農村教育。加強活動安排、場館接待等方面的統籌協調,優先滿足農村學校開展實踐活動的需求,優先安排農村學校學生參加活動。加強經費保障,農村地區學生實踐活動的生均經費標準高於城區標準。加強對農村學校的指導和培訓,組織專項教研和培訓活動。積極搭建交流平臺,樹立推廣農村學校組織實踐活動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五)鼓勵形成特色

  鼓勵區教育部門立足區域實際,整合實踐資源,優化活動設計,服務於學生成長需求,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實踐活動品牌。充分挖掘區域資源優勢,建設具有當地特色的實踐基地,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系列實踐活動課程。指導學校依據學生發展狀況和辦學特色,豐富和拓展實踐活動內容形式。

  (六)加強宣傳引導

  大力推廣區和學校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示範帶動作用,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學校、家庭和社會樹立正確的教育觀、人才觀和資源觀,進一步強化實踐育人導向,為開展學生實踐活動營造寬鬆、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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