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勤〔2018〕31號
各區教委、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8年秋季學期開學以來,安徽蕪湖等地區連續發生多起學生食品安全事件,嚴重影響了學生身體健康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根據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各區教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切實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嚴格履行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校(園)長負責制,建立以學校校(園)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的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從業人員的安全職責,層層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將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平安校園”建設重要內容,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每學期進行專題研究部署。
二、嚴格規範食堂食品原料採購管理
學校食堂必須採用新鮮安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採購無來源、超過保質期和有腐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採購《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産、經營的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材料。學校要加強食品原料採購管理,嚴格落實食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製度,做到採購主副食品及相關産品100%索證索票、採購記錄詳細備查、原材料情況資訊實時公示和供貨商名單區教委備案,確保源頭可控,有據可查,動態監督。
三、全面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各區教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要認真按照《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北京市中小學校食堂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中小學校外供餐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要求,進一步完善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機制,明確管理職責,落實管理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嚴格供餐企業准入管理,不斷強化校園食品安全檢查,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對於學校食堂,各學校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確保學校食堂從業人員100%持健康體檢證明上崗;嚴格管控原料採購、加工製作、清洗消毒等關鍵環節,確保食品的採購、貯存、加工等環節安全可控;要在食堂等重要區域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紮實推進“陽光餐飲”工程建設,按要求公示主要原材料進貨資訊和後廚加工製作過程,實現學校食堂食品製作實時監控,確保校園食品安全。
對於學生餐配送企業,各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詳細掌握了解供餐和配送情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全面加強日常監管,充分發揮近期我市開展的集體用餐配送企業專項監督檢查的成效,切實加強學生餐配送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除原材料進貨、菜品製作和食品貯存等現場製作環節之外,要重點關注學生餐配送過程和配送車輛的監管,嚴格遵守運輸路程和用餐時間限制,同時按要求做好校內分餐操作,確保學生外送餐食品安全。對跨區供餐的學生餐配送企業,可以通過聯合檢查,飛行檢查,延伸檢查等形式,實行跨區監管,確保安全。
各區各學校對近期全國各地發生的校園食品安全問題要高度重視,舉一反三,及時開展內部自查。各區教委和各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全面加強對本區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積極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問題隱患。各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遇到疑似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及時啟動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按規定報送資訊。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